第一章 村、集市和鄉鎮

關燈
侵,不僅嚴重地損傷皇家的聲望和權力,而且在那些遭受西方工商業直接入侵的地方,本土經濟遭到摧毀。

    在騷動最強烈的地方,原本一直因習慣、傳統惰性和封建專制統治的約束影響而養成溫順性格的鄉村大衆,也終于爆發了猛烈的暴動。

    先前,清朝統治者對鄉村隻不過維持不完全的掌控;現在,他們用來維持掌控的這種複雜工具被證明完全無用。

    把這種局面歸因于鄉村控制體系的衰敗,恐怕是不準确的。

    但是,事實在于,在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裡,整個清王朝專制統治體系(鄉村政治統治體系是其中的一部分)處于全面崩潰之中。

    清王朝,以及中國王朝體系,事實上在迅速走向滅亡。

     中國鄉村的形态 中國鄉村雖然并不是緊密組織起來的社會,但也不是毫無章法的。

    環繞城[8](即巡撫、知府和知縣的治所)周圍的是廣大的鄉村地區——鄉,包含了鄉村生活的許多組織和中心。

    其中一些我們稱為行政組織的,或多或少是帝國政府為達到控制鄉村的目的而任意設置起來的,與政府的行動完全無關,另一些則是自然出現的。

    清政府會給予這些自然出現的組織以官方或半官方的認可,并以此把它們納入官方的控制架構中。

     除了少數地區的鄉村家庭居住在分散的獨立農舍裡(比如四川一些地區),或者某些省份謀生格外不易的山區外,中國鄉村的居民大都集中生活在大小不同、形式不同的聚居村落(村或莊)、鄉間集市(市、集、場等)和城鎮(鎮)裡。

    這些地方的大小和繁榮程度主要取決于當地的經濟條件,盡管社會地位和政治因素可能也有影響。

    舉例來說,在靠近可耕地的地方,如果有條河川或溪流,為灌溉和其他方面提供足夠的用水,就為一座村莊的産生和發展創造了物質基礎。

     在一個特定地區裡,村莊多少,以及每個村莊的大小、組織程度和社區活動數量,視當地人口密度、地方大小,特别是當地地理環境和經濟條件的不同而有所區别。

    [9]更大、更繁榮的村莊,常常表現出“社區”(community)的特點。

    [10]實際上,村莊是組成中國鄉村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如同家庭是中國社會生活的主要構成單位一樣。

     然而,村莊在經濟上并不是自給自足的。

    鄉人的物質需要或許相當簡單、相當少,但是有可能不是他們自己村莊的有限資源所能滿足的。

    一些較大的村莊有由一長串小店組成的“商業街”,這解決了鄉人的部分需要,但是這些村莊連同沒有這種“商業街”的小村莊,都必須依靠附近的集市或城鎮來交換商品和服務,以滿足他們的經濟需要。

     集市的大小和結構各不相同。

    它們經常是從繁榮村莊裡的“商業街”發展演變而來,它們主要因定期舉行貿易活動而同普通村莊區别開來。

    一個鄉村集市實際上就是一座取得了特别經濟功能的村莊,這會給村莊帶來一定的變化。

    變成了集市的村莊有時會取得一個新的名字,一些非農業的居民也會住進來。

    然而,鄉村集市保留了鄉村的基本特征,其大多數居民也還是農民。

     城鎮通常是從鄉村集市發展而來的。

    随着一個鄉村的經濟活動日益擴張,為相鄰鄉村提供商業服務的集市就變成了更大的貿易活動中心。

    這個社區達到失去它大部分純農業屬性的臨界點時,就以城鎮的面貌出現了。

    貿易能力的增強,吸引了更大地區的鄉人來從事商業活動,但是也有一些例子,證明城鎮的出現是當地工業發展的結果。

    制造優質瓷器的江西景德鎮,就是一個突出例子。

     因此,城鎮有兩種類型:貿易型與制造型。

    城鎮不再是純粹的、簡單的村社,實際上,較為繁榮的城鎮或許擁有城牆和其他一些城市的特征。

    此外,一座城鎮由于其經濟地位重要,或許被清政府選來作為輔助性的行政中心,并派駐一名佐貳官,幫助知縣處理有關事宜;也可能成為正規軍的駐紮地點,以防範該地區可能發生的任何緊急事件。

    除了官方名稱不同且沒有知縣衙門外,很難把這樣的城鎮與城市區别開來。

     鄉村、集市和某種程度的城鎮,構成了中國鄉村的主要形态。

    在随後的章節裡對它們作更詳細的描述是必要的,但是現在我們不得不先停下來,概略地解釋一下“鄉”這個屬性不同的鄉村區域組織。

     存在于19世紀,甚至貫穿于整個清代的鄉組織,是縣城外面鄉下地區的組成結構。

    它包括一系列村莊、集市,或許還包括一兩座城鎮。

    每個州縣有多少鄉不盡相同,但是在多數州縣,都有4個鄉,分别位于州縣城的四座城門之外。

    直隸省的蔚州城就是一個典型範例。

    它的4個鄉的名字如下:[11] 鄉組織看起來并不像村莊那樣是自然發展産生的。

    鄉在古代就已經出現,而且很有可能起源于政府設置的、在鄉村控制中被用到的行政單位。

    [12]在清代,它不再是官方行政單位,但仍被允許存在,并時常在鄉村控制中被用到。

    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鄉變成了村際合作或組織的單位;它受到半官方的認可,在鄉村生活形态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13] *“hsiang”(鄉下)和“Hsiang”(鄉)兩詞,漢語都拼寫為“鄉”。

    這兩個詞還要和同音異義詞“Hsiang”(廂)區别開來。

    “Hsiang”(廂)的含義是指靠近城的地區;政府這樣劃分城區和城廂,目的在于加強稅收(見第二章和第四章有關裡甲體系的叙述)。

     村莊的物質面貌 在中華帝國的不同地方,鄉村的物質結構相當不同。

    [14]村莊是自然發展而成的事實,的确就是它們缺乏一緻性的原因所在。

    [15]一位西方作者清楚地叙述了這種情況: 即使可以說中國城市在某些方面看起來正在努力“展現”它的一緻性,但是不能說鄉村也是這樣。

    隻要某個地方的環境許可,農民就定居下來,鄉村由此就發展起來……亦即是說,第一個定居者認為某地條件好,就定居在那裡;另外的定居者也是這樣。

    有了定居處,還必須開辟出一條路來,于是很快就有了一條路……接着另一條路,或第一條的延伸,帶着明顯的角度伸向遠方。

    其他房屋、其他路徑、其他街道等接踵而來,但卻毫無章法。

    [16] 鄉村的條理化畢竟不如其他要求——大小、物質條件等——那麼重要。

    地理環境和經濟條件對鄉村發展的影響非常明顯,即使是漫不經心的觀察者也會注意到此點。

    古柏察(Huc)的描述雖然并非細節準确,但他大緻正确地指出了某些華中省份和西部省份的鄉村在分布和外觀方面存在着的差别。

    他在19世紀中葉寫道: 一路所過,很容易得出中國各地人口聚居情況完全不一樣的結論。

    例如,如果你在華中省份一路旅行,很容易認為中國鄉村人口比實際上的要少。

    村莊不多而且相距遙遠,土地抛荒的很多,很容易使人認為身處鞑靼沙漠之中。

    但是,如果你在同一省份沿着水道或河流旅行,就會得出情況完全相反的印象,你會經常經過許多人口不少于二三百萬的大城市,大城市之間接連不斷地分布着許多小城鎮和大村莊,一個緊挨一個。

    [17] 在這一問題上,古柏察對湖北省和四川省鄉村的對比,也很有說明性: 在各方面,湖北省都遠不如四川省。

    湖北省的土地不但很貧瘠,而且布滿了為數衆多的池塘和沼澤。

    對于勤勞、堅韌的中國人來說,這種土地沒辦法充分利用。

    該省鄉村總體上非常貧窮,顯得很凄涼;居民們很不健康,相當原始,皮膚病纏身。

    ……據說,湖北省一年收成很少夠一個月的食用。

    該省人口繁多的城鎮,要仰賴鄰省供應,特别是一年的收成十年都吃不完的四川省。

     看來,好像是四川省的富饒和美麗給其居民帶來了相當有利的影響,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要比中國其他省份高雅得多。

    大城鎮至少相對說來要幹淨,整潔。

    鄉村甚至農田面貌,證明了其居民的生活環境相當舒适。

    [18] 古柏察或許誇大了四川的繁盛,[19]或者說低估了湖北土壤的富饒,[20]但他觀察到了這些省份農村之間存在着的差别,并将這些差别歸因于地理條件,還是接近真相的。

     華北省份和華南省份不同的農村之間的差别,即使沒有更明顯,至少也存在類似的情況。

    不同的地理環境特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以至于一位當代的學者認為這兩個大的地區是“兩個中國”。

    [21]地理環境和曆史背景似乎把這兩個地區的鄉村社區塑造成截然不同的兩個社會。

    按照一位當代中國作者的看法,黃河流域的農村大體上是由一組緊密相連的耕地和農舍組成的;而坐落在揚子江兩岸的農村,各農舍經常分布得比較松散。

    華北的典型村莊是“聚居型”的,而華南則是“散居型”的。

    [22]從社會結構來看,宗族組織的影響在許多南方村莊更顯而易見,而在北方則相對不那麼重要。

    [23] 經濟條件對鄉村生活的影響,在鄉村分布和大小的差異方面,是最為清楚的證據。

    一些英國軍官在1870年代和1880年代對中國東北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鄉村之間是相距很遠還是雞犬相聞,與土壤的肥沃程度密切相關。

    其中一名軍官報告說: 在貧瘠地區,兩村之間距離不超過4英裡;而在肥沃地區,通常靠近得多,約在0.5英裡到1英裡之間……上述特征,同樣有效地适用于中國東北部所有肥沃地區。

    [24] 在那些土壤非常貧瘠的地區,各鄉村之間的距離不但遙遠,而且每個鄉村都很小。

    另一名軍官報告說: 在中國這個國家,所有鄉村都不大。

    每村不過是由其街道兩旁的一排房屋組成。

    在長1英裡的道路兩邊,大約隻有80到100間房屋。

    [25] 在許多其他地區,鄉村甚至還要小些。

    根據另一項關于“經常出現洪水”地區的報告,在從歧口(Chi-k’ou)〔編者按:今滄州黃骅市南排河鎮下有“歧口村”〕通往滄州(直隸)的大路上,看到的隻是一些極小的村莊: 梓村(Tsz-tsun),有10間民房,一口苦水池。

    ……村子附近,耕地非常少。

     12.5英裡。

    ——一個小村,隻有3間民房,在路北方0.25英裡。

     13.5英裡。

    ——馬營(Ma-ying)村,有25間民房。

     在馬營村〔編者按:在今黃骅市下〕,鄉村的面貌得到了改觀,看到了一些母牛、犢牛、小馬駒,有些繁榮的迹象了。

    [26] 環境好的地方,村子就要大些,看起來更加繁榮。

    同一條路上,再往西走: 22英裡。

    ——三直戶村(San-chi-hu,編者按:今馬營村西有“三虎莊村”,此處或是“三隻虎”村),一個擁有100間房屋的村子,村子裡面有一個池塘和幾口水井。

    …… 38.25英裡。

    ——辛莊(Hsin-chuang),一個擁有300間房屋的大村子。

    從外觀上來看,該村比它東邊的任何村落都要繁榮。

    房屋修建得很好,居民的衣着也要好些,許多居民看起來非常富有。

     相較于村莊的大小以及村落間的距離,這個地區的耕種面積顯得相當可觀。

    據說,該村在豐收年份,糧食收成略微超過了當地居民的需要。

    在過去幾年,即1873年、1874年和1875年裡,收成平平,但在1876年,就要擔心歉收了。

    [27] 當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到鄉村的自然面貌。

    良好的地理位置可以讓它免于水患,或是位于村中的官倉為它帶來經濟繁榮,這類村子的規模自然比普通村子大。

    例如,在歧口通往滄州大道上西行大約16英裡處的王徐莊子(wang-hsu-tzu)〔編者按:今滄州黃骅市“岐口村”西南有一村名“王徐莊”〕,“是一個擁有400間房屋和4,000名居民的村莊。

    它坐落在高出周圍地區5英尺的土崗上,顯然保護了它不受洪災的侵害”。

    [28]北倉(Pay-tsong)位于從北京到天津的大道上,是北運河上的大村子。

    “這兒有許多儲藏着糧食的磚造建築。

    ……這兒是儲藏漕糧的倉庫之一。

    ”[29]雖然各種各樣的因素在個别情況下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是從總體上來看,土壤質量仍然是決定鄉村自然面貌最重要的因素。

     由于華南一些省份的土壤比起大多數華北省份來說要肥沃得多,因而南方村莊的人口通常要多得多。

    在廣東,有利的農業條件再加上其他經濟優勢,有些村子據說擁有相當多的人口。

    例如衛三畏(S.W.Williams)對19世紀80年代的南海縣農村就做了如下叙述: 居民聚集在三家村和村子裡。

    ……在南海縣(該縣位于廣州城以西)和方圓100多平方英裡的周圍地區,分布着180個……村莊;每村的人口……從200以上到10,000不等,但通常在300和3,500之間。

    [30] 1883年所刊的《九江儒林鄉志》(儒林鄉是九江的一部分,位于南海縣西南部)〔編者按:據原志《凡例》,九江為九江堡,又名儒林鄉,兩者并非統屬關系〕,提供了下列資料:[31] 這個地區每村居民的平均數大約是2,300人。

    坐落在東面的村子,人口更為稠密,平均大約為4,200人。

    此外,《九江儒林鄉志》的修纂者指出,在志中所涉及的41個村子中,最大的一些村子人口超過1,000戶,而最小的村子隻有40戶。

    由于每戶人口的平均數不少于5人,因此最大的一個村子,其人口總數應該超過5,000人。

     如此超規模的鄉村,絕不是華南的普遍類型。

    同華北一樣,華南的鄉村也非常小。

    大多數的華南農村比起這些廣東樣本要小得多。

    例如,利昂·多納(LeonDonnat)叙述位于浙江甯波府府城附近的一個村子1860年左右的情況時說:“王福(Ouang-fou)村的住戶大約為120戶。

    如果按照每戶5口計算,則有600人。

    他們全部務農。

    ”[32]這種擁有幾百名居民的村子在華南很普遍,而南海縣那種擁有十萬人口的特大号村莊則是别具意義的,因為它們表明了在特别有利的環境下,鄉村社會也會變得如此繁榮,從而使它們事實上成為城鎮,不論它們是否被如此稱呼。

     大區間存在着差異,而大區中各個地區之間也存在着差異。

    重點是,村莊的自然層面存在着的差異——無論是在同一地區各鄉村中進行比較,還是在不同地區各鄉村中進行比較——都顯示了相同的一點:地理環境和經濟條件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33] 耕種土地的數量,是随着人口數量的變化而變化的。

    在少數提供有關數字的地方志中,《正定縣志》(1875年版,正定是直隸省西部的一個縣)提供了有趣的材料;這些材料雖不精确,但大體上表明了耕地面積和村莊人口多少之間的關系。

    [34]《定州志》(1850)也提供了有關該州地區321個村、集市和城鎮的有趣材料。

    這些鄉村的規模差别很大,最大的一個村擁有1,000多名居民,最小的還不到100人。

    大村大約占村子總數的9%,小村大約占7%。

    其中大多數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