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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産生的問題是,筆者對中國鄉村的研究,看起來像是一段段史料的拼湊,在一些地方描述得較好、較完全,而在另一些地方卻出現空白,或者使人迷惑不解。
為了彌補這一缺陷,并防止誤解,筆者有時采取了下列權宜之計:隻要有可能,對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時期都要說明,這樣,讀者就不但能評價筆者所引證的各段史料,而且還能評價筆者根據所引史料所作出的結論是否正确;在一些情況下,筆者會借用少量19世紀之前或之後的相關的資料,來填補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許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現的偏見或不正确性,産生了另一個問題。
筆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資料,而這種資料幾乎毫無例外的是根據官方立場記載的。
此外,如果方便,或者有必要,帝制時代的官吏總是喜歡言過其實、隐藏問題、粉飾太平。
他們總是把那些由他們處理的報告看成一項令人生厭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結之前并未了解報告是否屬實。
對于那種涉及嚴重後果的文件,筆者做了比較細緻的處理,但目的并不是要保證它的正确性或真實性,而是要确認涉及的官員沒有被牽連或承擔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地方志的客觀性或真實性比官方文獻要高一些,這為本書提供了相當多的必不可少的資料。
在對當地環境、事件和人口的記載中,有些修纂者比另一些更為認真盡力或遊刃有餘,但還是有相當多的地方志因修纂者有失偏頗、弄虛作假或粗心大意而失去價值;主持修纂的地方紳士以及某些情況下的地方官吏,實際決定内容及修撰方針,他們常常無法免于自私的偏見;任何一本地方志的修纂者,都由許多人組成,他們的學識水平參差不齊,執行任務時常常合作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
[1]因此,即使沒有刻意的錯誤陳述,出現無心差錯和省略也是有可能的。
一位聲名卓著的中國曆史學家甚至說,大多數地方志屬于那種瞎編亂抄的東西,完全不可相信。
[2]大多數地方志都把地理及相關問題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這部分,資料也常常不适當、不準确。
在很多情況下,晚近重修的版本照抄十年前或百年前的版本,并未做出必要的修訂,因而從中看不出其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
有時,在小地方或偏遠地區,由于缺乏可靠材料,即使是最為認真的修纂者也無力修出令人滿意的方志來。
[3] 私家著述的問題也不少。
這些著述的作者,屬于知識階層,由于其中大多數是紳士,他們的觀點和态度與官方文獻拟定者、地方志修纂者的相類似。
他們以私人身份著述,因而比起官方文獻的作者來說,在描述其所看到的事實、表達他們的信念等方面,或許享有更多的自由。
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可以确信他們不會有什麼偏見,或在著述中不會出錯。
以上所述表明,在取舍材料上必須謹慎。
對于那些可靠性很值得懷疑的著述,筆者避免引用。
但在一些情況下,筆者不得不在值得懷疑的資料和根本沒有材料可以利用之間,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
亦即是說,利用這樣的材料時,要根據已知的曆史背景來加以檢驗,如果可能的話也參照西方作者的著述,并對已知存在偏見或失真的地方給予适當的保留,以減少發生錯誤的空間。
西方作者,特别是那些在19世紀中國耳聞目睹帝國曆史演變和社會變遷的西方作者,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料。
這些人來自許多文化傳統不同的地方,擁有某些中國作者不具備的優勢。
他們沒有中國作者那種特有的偏見,因此能夠以某種超然的眼光來觀察事态的發展。
此外,他們來到陌生的土地上,對身邊日常發生的事,都會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為中國本土撰述者遺忘而又有意義的事件,就很有可能為這些外國作者所察覺。
例如,在一些西方著述中有關鄉村景象和鄉村活動的生動描寫,在中國著述者看來,就覺得再普通不過,根本不值得記述。
但這并不等于說西方作者就沒有其不足。
他們經常喜歡按照自己的社會背景來诠釋中國社會和制度,他們幾乎都受到所謂“文化統覺”(cultureapperception)的扭曲影響;而且,出于個人特有風格、偏愛或純粹的無知,其中一些西方作者的叙述容易引起誤解或混亂。
[4]因此,筆者認為,引用國外著述同引用本國材料一樣,都必須小心、謹慎。
在兩種情況下,筆者會引用描述19世紀以後的相關資料——筆者認為一項資料可以清楚地顯示19世紀的情況,以及在寫作時缺乏有關19世紀确切而
為了彌補這一缺陷,并防止誤解,筆者有時采取了下列權宜之計:隻要有可能,對每份史料所涉及的地方和時期都要說明,這樣,讀者就不但能評價筆者所引證的各段史料,而且還能評價筆者根據所引史料所作出的結論是否正确;在一些情況下,筆者會借用少量19世紀之前或之後的相關的資料,來填補一些不可避免的空白。
容許所引史料有可能出現的偏見或不正确性,産生了另一個問題。
筆者在研究中引用了大量官方資料,而這種資料幾乎毫無例外的是根據官方立場記載的。
此外,如果方便,或者有必要,帝制時代的官吏總是喜歡言過其實、隐藏問題、粉飾太平。
他們總是把那些由他們處理的報告看成一項令人生厭的例行工作,因此在匆匆了結之前并未了解報告是否屬實。
對于那種涉及嚴重後果的文件,筆者做了比較細緻的處理,但目的并不是要保證它的正确性或真實性,而是要确認涉及的官員沒有被牽連或承擔超過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地方志的客觀性或真實性比官方文獻要高一些,這為本書提供了相當多的必不可少的資料。
在對當地環境、事件和人口的記載中,有些修纂者比另一些更為認真盡力或遊刃有餘,但還是有相當多的地方志因修纂者有失偏頗、弄虛作假或粗心大意而失去價值;主持修纂的地方紳士以及某些情況下的地方官吏,實際決定内容及修撰方針,他們常常無法免于自私的偏見;任何一本地方志的修纂者,都由許多人組成,他們的學識水平參差不齊,執行任務時常常合作得很糟糕,管理也不理想。
[1]因此,即使沒有刻意的錯誤陳述,出現無心差錯和省略也是有可能的。
一位聲名卓著的中國曆史學家甚至說,大多數地方志屬于那種瞎編亂抄的東西,完全不可相信。
[2]大多數地方志都把地理及相關問題作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在這部分,資料也常常不适當、不準确。
在很多情況下,晚近重修的版本照抄十年前或百年前的版本,并未做出必要的修訂,因而從中看不出其間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
有時,在小地方或偏遠地區,由于缺乏可靠材料,即使是最為認真的修纂者也無力修出令人滿意的方志來。
[3] 私家著述的問題也不少。
這些著述的作者,屬于知識階層,由于其中大多數是紳士,他們的觀點和态度與官方文獻拟定者、地方志修纂者的相類似。
他們以私人身份著述,因而比起官方文獻的作者來說,在描述其所看到的事實、表達他們的信念等方面,或許享有更多的自由。
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可以确信他們不會有什麼偏見,或在著述中不會出錯。
以上所述表明,在取舍材料上必須謹慎。
對于那些可靠性很值得懷疑的著述,筆者避免引用。
但在一些情況下,筆者不得不在值得懷疑的資料和根本沒有材料可以利用之間,做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選擇。
亦即是說,利用這樣的材料時,要根據已知的曆史背景來加以檢驗,如果可能的話也參照西方作者的著述,并對已知存在偏見或失真的地方給予适當的保留,以減少發生錯誤的空間。
西方作者,特别是那些在19世紀中國耳聞目睹帝國曆史演變和社會變遷的西方作者,為我們提供了許多有用的資料。
這些人來自許多文化傳統不同的地方,擁有某些中國作者不具備的優勢。
他們沒有中國作者那種特有的偏見,因此能夠以某種超然的眼光來觀察事态的發展。
此外,他們來到陌生的土地上,對身邊日常發生的事,都會加以思索,因此,那些容易為中國本土撰述者遺忘而又有意義的事件,就很有可能為這些外國作者所察覺。
例如,在一些西方著述中有關鄉村景象和鄉村活動的生動描寫,在中國著述者看來,就覺得再普通不過,根本不值得記述。
但這并不等于說西方作者就沒有其不足。
他們經常喜歡按照自己的社會背景來诠釋中國社會和制度,他們幾乎都受到所謂“文化統覺”(cultureapperception)的扭曲影響;而且,出于個人特有風格、偏愛或純粹的無知,其中一些西方作者的叙述容易引起誤解或混亂。
[4]因此,筆者認為,引用國外著述同引用本國材料一樣,都必須小心、謹慎。
在兩種情況下,筆者會引用描述19世紀以後的相關資料——筆者認為一項資料可以清楚地顯示19世紀的情況,以及在寫作時缺乏有關19世紀确切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