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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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相同。
杜句著重點在“紅豆”和“碧梧”(紅豆是鹦鹉啄殘的那一粒,碧梧是鳳凰栖老的那一枝),改句著重點在“鹦鹉”和“鳳凰”(鹦鹉啄殘了紅豆粒,鳳凰栖老了碧梧枝),杜甫也并非倒裝出奇,他當時所詠的主體原是紅豆碧梧,而不是鹦鹉鳳凰。
這種依鄰伴不同和位置不同而得的意義在文學上最為重要,可以叫做“上下文決定的意義”(contexualmeaning)。
這種意義在字典中不一定尋得出,我們必須玩索上下文才能明了。
一個人如果沒有文學修養而又粗心,對于文字的這一種意義也難懂得透徹。
此外文字還另有一種意義。
每個字在一國語文中都有很長久的曆史,在曆史過程中,它和許多事物情境發生聯想,和那一國的人民生活狀态打成一片,它有一種特殊的情感雰圍。
各國各地的事物情境和人民生活狀态不同,同指一事物的字所引起的聯想和所打動的情趣也就不同。
比如英文中fire,sea,Roland,castle,sport,shepherd,nightingale,rose之類字對于英國人所引起心理反應和對于我們中國人所引起的心理反應大有分别。
它們對于英國人意義較為豐富。
同理,中文中“風”,“月”,“江”,“湖”,“梅”,“菊”,“燕”,“碑”,“笛”,“僧”,“隐逸”,“禮”,“陰陽”之類字對于我們所引起的聯想和情趣也決不是西方人所能完全了解的。
這可以叫做“聯想的意義”(associativemeaning)。
它帶有特殊的情感雰圍,甚深廣而微妙,在字典中無從找出,對文學卻極要緊。
如果我們不熟悉一國的人情風俗和文化曆史背景,對于文字的這種意義也就茫然,尤其在翻譯時,這一種字義最不易應付。
有時根本沒有相當的字,比如外國文中沒有一個字恰當于我們的“禮”,中文中沒有一個字恰當于英文的“gentleman”。
有時表面上雖有相當的字,而這字在兩國文字中情感雰圍,聯想不同。
比如我們盡管以“海”譯“sea”,或是以“willow”譯“柳”,所譯的隻是字典的直指的意義,“sea”字在英文中,“柳”字在中文中的特殊情感雰圍則無從譯出。
外國文字最難了解和翻譯的第一是聯想的意義,其次就是聲音美。
字有音有義,一般人把音義分作兩件事,以為它們各不相關。
在近代西方,詩應重音抑應重義的問題争論得很劇烈。
“純詩”派以為意義打動理想,聲音直接打動感官,詩應該逼近音樂,力求聲音和美,至于意義則無關宏旨。
反對這一說的人則以為詩根本不是音樂,我們決不能為聲音而犧牲意義。
其實這種争執起于誤解語言的性質。
語言都必有意義,而語言的聲音不同,效果不同,則意義就不免有分别。
換句話祝,聲音多少可以影響意義。
舉一個簡單的例來說“他又來了”和“他來了又去了”兩句話中都用“又”字,因為腔調著重點不同,上句的“又”字和下句的“又”字在意義上就微有分别。
做詩填詞的人都知道一個字的平仄不同,開齊合撮不同,發音的器官不同,在效果上往往懸殊很大。
散文對于聲音雖沒有詩講究得那麼精微,卻也不能抹煞。
中西文字在聲音上懸殊很大,最顯著的是中文有,而西文沒有四輕的分别,中文字盡單音,西文字多複音;中文多諧聲字,西文少諧聲字。
因此,無論是以中文譯西文,或是以西文譯中文,遇著聲音上的微妙處,我們都不免束手無策。
原文句子的聲音很幽美,譯文常不免佶倔聱牙;原文意味深長,譯文常不免索然無味。
文字傳神,大半要靠聲音節奏。
聲音節奏是情感風趣最直接的表現。
對于文學作品無論是閱讀或是翻譯,如果沒有抓住它的聲音節奏,就不免把它的精華完全失去。
但是抓住聲音節奏是一件極難的事。
以上是文字的四種最重要的意義,此外還有兩種次要的,第一種是“曆史沿革的意義”(historicmeaning)。
字有曆史,即有生長變遷。
中國文言和白話在用字上分别很大,閱讀古書需要特殊的訓練,西文因為語文接近,文字變遷得更快。
四百年前(略當于晚明)的文字已古奧不易讀,就是十八世紀的文字距今雖隻一百馀年,如果完全用現行字義去解,也往往陷于誤謬。
西方字典學比較發達,某字從某時代變更意義或新起一意義,常有例證可考。
如果對文字沿革略有基礎而又肯勤翻詳載字源的字典,這一層困難就可以免除。
許多譯者在這方面不注意,所以翻譯較古的書常發生錯誤。
其次,文字是有生命的東西,有時歡喜開一點玩笑,耍一點花槍。
離奇的比譬可以使一個字的引申義與原義貌不相關,某一行業的隐語可以變成各階級的普通話,文字遊戲可以使兩個本不相關而隻有一點可笑的類似點的字湊合在一起,一種偶然的使
杜句著重點在“紅豆”和“碧梧”(紅豆是鹦鹉啄殘的那一粒,碧梧是鳳凰栖老的那一枝),改句著重點在“鹦鹉”和“鳳凰”(鹦鹉啄殘了紅豆粒,鳳凰栖老了碧梧枝),杜甫也并非倒裝出奇,他當時所詠的主體原是紅豆碧梧,而不是鹦鹉鳳凰。
這種依鄰伴不同和位置不同而得的意義在文學上最為重要,可以叫做“上下文決定的意義”(contexualmeaning)。
這種意義在字典中不一定尋得出,我們必須玩索上下文才能明了。
一個人如果沒有文學修養而又粗心,對于文字的這一種意義也難懂得透徹。
此外文字還另有一種意義。
每個字在一國語文中都有很長久的曆史,在曆史過程中,它和許多事物情境發生聯想,和那一國的人民生活狀态打成一片,它有一種特殊的情感雰圍。
各國各地的事物情境和人民生活狀态不同,同指一事物的字所引起的聯想和所打動的情趣也就不同。
比如英文中fire,sea,Roland,castle,sport,shepherd,nightingale,rose之類字對于英國人所引起心理反應和對于我們中國人所引起的心理反應大有分别。
它們對于英國人意義較為豐富。
同理,中文中“風”,“月”,“江”,“湖”,“梅”,“菊”,“燕”,“碑”,“笛”,“僧”,“隐逸”,“禮”,“陰陽”之類字對于我們所引起的聯想和情趣也決不是西方人所能完全了解的。
這可以叫做“聯想的意義”(associativemeaning)。
它帶有特殊的情感雰圍,甚深廣而微妙,在字典中無從找出,對文學卻極要緊。
如果我們不熟悉一國的人情風俗和文化曆史背景,對于文字的這種意義也就茫然,尤其在翻譯時,這一種字義最不易應付。
有時根本沒有相當的字,比如外國文中沒有一個字恰當于我們的“禮”,中文中沒有一個字恰當于英文的“gentleman”。
有時表面上雖有相當的字,而這字在兩國文字中情感雰圍,聯想不同。
比如我們盡管以“海”譯“sea”,或是以“willow”譯“柳”,所譯的隻是字典的直指的意義,“sea”字在英文中,“柳”字在中文中的特殊情感雰圍則無從譯出。
外國文字最難了解和翻譯的第一是聯想的意義,其次就是聲音美。
字有音有義,一般人把音義分作兩件事,以為它們各不相關。
在近代西方,詩應重音抑應重義的問題争論得很劇烈。
“純詩”派以為意義打動理想,聲音直接打動感官,詩應該逼近音樂,力求聲音和美,至于意義則無關宏旨。
反對這一說的人則以為詩根本不是音樂,我們決不能為聲音而犧牲意義。
其實這種争執起于誤解語言的性質。
語言都必有意義,而語言的聲音不同,效果不同,則意義就不免有分别。
換句話祝,聲音多少可以影響意義。
舉一個簡單的例來說“他又來了”和“他來了又去了”兩句話中都用“又”字,因為腔調著重點不同,上句的“又”字和下句的“又”字在意義上就微有分别。
做詩填詞的人都知道一個字的平仄不同,開齊合撮不同,發音的器官不同,在效果上往往懸殊很大。
散文對于聲音雖沒有詩講究得那麼精微,卻也不能抹煞。
中西文字在聲音上懸殊很大,最顯著的是中文有,而西文沒有四輕的分别,中文字盡單音,西文字多複音;中文多諧聲字,西文少諧聲字。
因此,無論是以中文譯西文,或是以西文譯中文,遇著聲音上的微妙處,我們都不免束手無策。
原文句子的聲音很幽美,譯文常不免佶倔聱牙;原文意味深長,譯文常不免索然無味。
文字傳神,大半要靠聲音節奏。
聲音節奏是情感風趣最直接的表現。
對于文學作品無論是閱讀或是翻譯,如果沒有抓住它的聲音節奏,就不免把它的精華完全失去。
但是抓住聲音節奏是一件極難的事。
以上是文字的四種最重要的意義,此外還有兩種次要的,第一種是“曆史沿革的意義”(historicmeaning)。
字有曆史,即有生長變遷。
中國文言和白話在用字上分别很大,閱讀古書需要特殊的訓練,西文因為語文接近,文字變遷得更快。
四百年前(略當于晚明)的文字已古奧不易讀,就是十八世紀的文字距今雖隻一百馀年,如果完全用現行字義去解,也往往陷于誤謬。
西方字典學比較發達,某字從某時代變更意義或新起一意義,常有例證可考。
如果對文字沿革略有基礎而又肯勤翻詳載字源的字典,這一層困難就可以免除。
許多譯者在這方面不注意,所以翻譯較古的書常發生錯誤。
其次,文字是有生命的東西,有時歡喜開一點玩笑,耍一點花槍。
離奇的比譬可以使一個字的引申義與原義貌不相關,某一行業的隐語可以變成各階級的普通話,文字遊戲可以使兩個本不相關而隻有一點可笑的類似點的字湊合在一起,一種偶然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