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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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很深永。
藝術的作用不在陳述而在暗示,古人所謂“言有盡而意無窮。
”含蓄不盡,意味才顯得闳深婉約,讀者才可自由馳騁想像,舉一反三。
把所有的話都說盡了,讀者的想像就沒有發揮的機會,雖然“觀止于此”,究竟“不過爾爾”。
拿繪畫來打比,描寫人物,用工筆畫法仔細描繪點染,把一切形色,無論巨細,都盡量地和盤托出,結果反不如用大筆頭畫法,寥寥數筆,略現輪廓,更來得生動有趣。
畫家和畫匠的分别就在此。
畫匠多著筆墨不如畫家少著筆墨,這中間妙訣在選擇與安排之中能以有限寓無限,抓住精要而排去秕糠。
赫格爾以為古典藝術的特色在物質恰足表現精神,其實這要看怎樣解釋,如果當作“情盡乎辭”解,那就顯然不很正确,古典藝術的理想是“節制”(restraint)與“靜穆”(serenity),也著重中國人所說的“弦外之響”,“不著一字,盡得風流”。
在普通情境之下,“辭溢乎情”總不免是一個大毛病,它很容易流于空洞,腐濫,蕪冗。
它有些像紙折的花卉,金葉翦成的樓台,縇爛奪目,卻不能真正産生一點春意或是富貴氣象。
我們看到一大堆漂亮的辭藻,期望在裡面玩味出來和它相稱的情感思想,略經咀嚼,就知道它索然乏味,心裡仿佛覺得受了一回騙,作者原來是一個窮人要擺富貴架子!這個毛病是許多老老少少的人所最容易犯的。
許多叫做“辭章”的作品,舊詩賦也好,新“美術文”也好,實在是空無所有。
不過“辭溢乎情”也有時别有勝境。
漢魏六朝的骈俪文就大體說,都是“辭溢乎情”。
固然也有一派人罵那些作品一文不值,可是真正愛好文藝而不夾成見的虛心讀者,必能感覺到它們自有一種特殊的風味。
我曾平心靜氣地玩味庾子山的賦,溫飛卿詞,李義山的詩,莎士比亞的悲劇和商籁,密爾敦的長短詩,以及近代新詩試驗者如斯文邦、馬拉麥和羅威爾諸人的作品,覺得他們的好處有一大半在辭藻的高華與精妙,而裡面所表現的情趣往往卻很普通。
這對于我最初是一個大疑團,我無法在理論上找到一個圓滿的解釋。
我放眼看一看大自然,天上燦爛的繁星,大地在盛夏時所呈現蔥茏的花卉與錦繡的河山,大都會中所鋪陳的高樓大道,紅牆碧瓦,車如流水馬如龍,說它們有所表現固無不可,不當作它們有所表現,我們就不能藉它們娛目賞心麼?我再看一看藝術,中國古瓷上的花鳥,刺繡上的鳳翅龍鱗,波斯地氈上的以及近代建築上的圖案,貝多芬和瓦格勒的交響曲,不也都夠得上說“美麗”,都能令人欣喜?我們欣賞它們所表現的情趣居多呢?還是欣賞它們的形相居多呢?我因而想起,辭藻也可以組成圖案畫和交響曲,也可以和燦爛繁星青山綠水同樣地供人欣賞。
“辭溢乎情”的文章如果能做到這地步,我們似也無庸反對。
劉彥和本有“為情造文”與“為文造情”的說法,我覺得後起的“因情生文因文生情”的說法比較圓滿。
一般的文字大半“因情生文”,上段所舉的例可以說是“因文生情”。
“因情生文”的作品一般人有時可以辦得到,“因文生情”的作品就非極大的藝術家不辦。
在平地起樓閣是尋常事,在空中架樓閣就有賴于神工鬼斧。
雖是在空中,它必須是樓閣,是完整的有機體。
一般“辭溢乎情”的文章所以要不得,因為它根本不成為樓閣。
不成樓閣而又懸空,想拿旁人的空中樓閣來替自己辯護,那是狂妄愚蠢。
為初學者說法,腳踏實地最穩妥,隻求“因情生文”,“情見于辭”,這一步做到了,然後再作高一層的企圖。
藝術的作用不在陳述而在暗示,古人所謂“言有盡而意無窮。
”含蓄不盡,意味才顯得闳深婉約,讀者才可自由馳騁想像,舉一反三。
把所有的話都說盡了,讀者的想像就沒有發揮的機會,雖然“觀止于此”,究竟“不過爾爾”。
拿繪畫來打比,描寫人物,用工筆畫法仔細描繪點染,把一切形色,無論巨細,都盡量地和盤托出,結果反不如用大筆頭畫法,寥寥數筆,略現輪廓,更來得生動有趣。
畫家和畫匠的分别就在此。
畫匠多著筆墨不如畫家少著筆墨,這中間妙訣在選擇與安排之中能以有限寓無限,抓住精要而排去秕糠。
赫格爾以為古典藝術的特色在物質恰足表現精神,其實這要看怎樣解釋,如果當作“情盡乎辭”解,那就顯然不很正确,古典藝術的理想是“節制”(restraint)與“靜穆”(serenity),也著重中國人所說的“弦外之響”,“不著一字,盡得風流”。
在普通情境之下,“辭溢乎情”總不免是一個大毛病,它很容易流于空洞,腐濫,蕪冗。
它有些像紙折的花卉,金葉翦成的樓台,縇爛奪目,卻不能真正産生一點春意或是富貴氣象。
我們看到一大堆漂亮的辭藻,期望在裡面玩味出來和它相稱的情感思想,略經咀嚼,就知道它索然乏味,心裡仿佛覺得受了一回騙,作者原來是一個窮人要擺富貴架子!這個毛病是許多老老少少的人所最容易犯的。
許多叫做“辭章”的作品,舊詩賦也好,新“美術文”也好,實在是空無所有。
不過“辭溢乎情”也有時别有勝境。
漢魏六朝的骈俪文就大體說,都是“辭溢乎情”。
固然也有一派人罵那些作品一文不值,可是真正愛好文藝而不夾成見的虛心讀者,必能感覺到它們自有一種特殊的風味。
我曾平心靜氣地玩味庾子山的賦,溫飛卿詞,李義山的詩,莎士比亞的悲劇和商籁,密爾敦的長短詩,以及近代新詩試驗者如斯文邦、馬拉麥和羅威爾諸人的作品,覺得他們的好處有一大半在辭藻的高華與精妙,而裡面所表現的情趣往往卻很普通。
這對于我最初是一個大疑團,我無法在理論上找到一個圓滿的解釋。
我放眼看一看大自然,天上燦爛的繁星,大地在盛夏時所呈現蔥茏的花卉與錦繡的河山,大都會中所鋪陳的高樓大道,紅牆碧瓦,車如流水馬如龍,說它們有所表現固無不可,不當作它們有所表現,我們就不能藉它們娛目賞心麼?我再看一看藝術,中國古瓷上的花鳥,刺繡上的鳳翅龍鱗,波斯地氈上的以及近代建築上的圖案,貝多芬和瓦格勒的交響曲,不也都夠得上說“美麗”,都能令人欣喜?我們欣賞它們所表現的情趣居多呢?還是欣賞它們的形相居多呢?我因而想起,辭藻也可以組成圖案畫和交響曲,也可以和燦爛繁星青山綠水同樣地供人欣賞。
“辭溢乎情”的文章如果能做到這地步,我們似也無庸反對。
劉彥和本有“為情造文”與“為文造情”的說法,我覺得後起的“因情生文因文生情”的說法比較圓滿。
一般的文字大半“因情生文”,上段所舉的例可以說是“因文生情”。
“因情生文”的作品一般人有時可以辦得到,“因文生情”的作品就非極大的藝術家不辦。
在平地起樓閣是尋常事,在空中架樓閣就有賴于神工鬼斧。
雖是在空中,它必須是樓閣,是完整的有機體。
一般“辭溢乎情”的文章所以要不得,因為它根本不成為樓閣。
不成樓閣而又懸空,想拿旁人的空中樓閣來替自己辯護,那是狂妄愚蠢。
為初學者說法,腳踏實地最穩妥,隻求“因情生文”,“情見于辭”,這一步做到了,然後再作高一層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