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與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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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看我們每一個人,我們卻不容易看見他們。
普視是最難的事。
如果沒有深廣的心靈,光輝不能四達,普視就流于不視。
普視是不朽者所特有的本領,我們凡人須擇一個固定的觀點,取一個容易捉摸的态度。
文書吏辦公文,常分“下行上”,“上行下”,“平行”三種。
作者對于讀者也可以取三種态度,或仰視,或俯視,或平視。
仰視如上奏疏,俯視如頒诏谕,平視則如親友通信叙家常,道衷曲。
曾國藩在經史百家雜鈔的序例裡仿佛曾經指出同樣的分别。
我們所指的倒不限于在選本上所常分開的這幾種體類,而是寫任何體類作品時作者對于讀者所存的态度。
作者視讀者或是比自己高一層,或是比自己低一層,或是和自己平行。
這幾種态度各有适合的時機,也各随作者藝術本領而見成敗,我們不能抽象地赅括地對于某一種有所偏袒。
猶太人的舊約是最好的例證。
頌詩頌揚上帝,禱祝上帝,捧著一片虔敬的丹心,向神明呈獻,是取仰視的态度。
先知書是先知者對于民衆的預言和諄諄告誡,是取俯視的态度。
其他叙述史事諸書隻像一個人向他的同胞談論往事,是取平視的态度。
它們在文藝上各臻勝境。
仰視必有尊敬的心情,俯視必有愛護的心情,平視必有親密的心情,出乎至誠,都能感動。
在仰視,俯視,平視之中,我比較贊成平視。
仰視難免阿谀逢迎。
一個作者存心取悅于讀者,本是他的分内事,不過他有他的身分和藝術的良心,如果他将就讀者的錯誤的見解,低級的趣味,以佞嬖俳優的身分打诨呐喊,獵取世俗的衒耀,仰視就成為對于藝術的侮辱。
一個作者存心開導讀者,也本是他的分内事,不過他不能有驕矜氣,如果他把自己高舉在講台上,把台下人都看成蒙昧無知,盛氣淩人地呵責他們,譏笑他們,教訓他們,像教蒙童似的解釋這樣那樣,俯視就成為對于讀者的侮辱。
世間人一半歡喜人捧,另一半歡喜人踩,所以這兩種态度常很容易獲得世俗上的成功。
但是從藝術觀點看,我們對這種仰視與俯視都必須深惡痛嫉。
因此,我不歡喜XXX先生(讓問心有愧的作者們填進他們自己的姓名),也不歡喜蕭伯納。
我贊成平視,因為這是人與人中間所應有的友誼的态度。
“酒逢知己飲,詩向會人吟。
”我們心中有極切己的憂喜,極不可為俗人言的秘密,隐藏著是痛苦,于是找知心的朋友去傾瀉。
我們肯向一個人說心事話,就看得起他這位朋友,知道在他那方面可以得到了解與同情。
文藝所要表現的正是這種不得不言而又不易為俗人言的秘密。
你拿它向讀者吐露時,就已經假定他是可與言的契友。
你拿哀樂和他分享,你同情他,而且也希望得到同情的回報。
你這種假定,這種希望,是根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個基本原則。
你傳達你的情感思想,是要在許多“同此心”的人們中取得“同此理”的印證。
這印證有如回響震蕩,産生了讀者的喜悅,也增加了作者的喜悅。
這種心靈感通之中不容有驕矜,也不容有虛僞的謙遜,彼此須平面相視,赤心相對,不裝腔作勢,也不吞吐含混,這樣地人與人可以結成真摯的友誼,也是這樣地作者與讀者可以成立最理想的默契。
凡是第一流作家,從古代史詩悲劇作者到近代小說家,從莊周、屈原、杜甫到施耐庵、曹雪芹,對于他們的讀者大半都持這種平易近人的态度。
我們讀他們的作品,雖然覺得他們高出我們不知若幹倍,同時也覺得他們誠懇親切,聽得見他們的聲音,窺得透他們的心曲,使我們很快樂地發見我們的渺小的心靈和偉大的心靈也有共通之點。
“尚友古人”的樂趣就在此。
誠懇親切是人與人相交接的無上美德,也是作者對于讀者的最好的态度,文化愈進,人與人的交接不免有些虛僞節儀,連寫作也有所謂“禮貌”。
這在西文中最易見出。
記得我初從一位英國教師學作文時,他叮咛囑咐我極力避免第一人稱代名詞。
分明是“我”想“我”說,講一點禮貌,就須寫“我們想”“我們說”。
英德法文中單數“你”都隻能用于最親密的人,對泛泛之交本是指“你”時卻須說“你們”。
事實上是我請你吃飯,正式下請帖卻須用第三人稱。
“某某先生請某某先生予
他們在看我們每一個人,我們卻不容易看見他們。
普視是最難的事。
如果沒有深廣的心靈,光輝不能四達,普視就流于不視。
普視是不朽者所特有的本領,我們凡人須擇一個固定的觀點,取一個容易捉摸的态度。
文書吏辦公文,常分“下行上”,“上行下”,“平行”三種。
作者對于讀者也可以取三種态度,或仰視,或俯視,或平視。
仰視如上奏疏,俯視如頒诏谕,平視則如親友通信叙家常,道衷曲。
曾國藩在經史百家雜鈔的序例裡仿佛曾經指出同樣的分别。
我們所指的倒不限于在選本上所常分開的這幾種體類,而是寫任何體類作品時作者對于讀者所存的态度。
作者視讀者或是比自己高一層,或是比自己低一層,或是和自己平行。
這幾種态度各有适合的時機,也各随作者藝術本領而見成敗,我們不能抽象地赅括地對于某一種有所偏袒。
猶太人的舊約是最好的例證。
頌詩頌揚上帝,禱祝上帝,捧著一片虔敬的丹心,向神明呈獻,是取仰視的态度。
先知書是先知者對于民衆的預言和諄諄告誡,是取俯視的态度。
其他叙述史事諸書隻像一個人向他的同胞談論往事,是取平視的态度。
它們在文藝上各臻勝境。
仰視必有尊敬的心情,俯視必有愛護的心情,平視必有親密的心情,出乎至誠,都能感動。
在仰視,俯視,平視之中,我比較贊成平視。
仰視難免阿谀逢迎。
一個作者存心取悅于讀者,本是他的分内事,不過他有他的身分和藝術的良心,如果他将就讀者的錯誤的見解,低級的趣味,以佞嬖俳優的身分打诨呐喊,獵取世俗的衒耀,仰視就成為對于藝術的侮辱。
一個作者存心開導讀者,也本是他的分内事,不過他不能有驕矜氣,如果他把自己高舉在講台上,把台下人都看成蒙昧無知,盛氣淩人地呵責他們,譏笑他們,教訓他們,像教蒙童似的解釋這樣那樣,俯視就成為對于讀者的侮辱。
世間人一半歡喜人捧,另一半歡喜人踩,所以這兩種态度常很容易獲得世俗上的成功。
但是從藝術觀點看,我們對這種仰視與俯視都必須深惡痛嫉。
因此,我不歡喜XXX先生(讓問心有愧的作者們填進他們自己的姓名),也不歡喜蕭伯納。
我贊成平視,因為這是人與人中間所應有的友誼的态度。
“酒逢知己飲,詩向會人吟。
”我們心中有極切己的憂喜,極不可為俗人言的秘密,隐藏著是痛苦,于是找知心的朋友去傾瀉。
我們肯向一個人說心事話,就看得起他這位朋友,知道在他那方面可以得到了解與同情。
文藝所要表現的正是這種不得不言而又不易為俗人言的秘密。
你拿它向讀者吐露時,就已經假定他是可與言的契友。
你拿哀樂和他分享,你同情他,而且也希望得到同情的回報。
你這種假定,這種希望,是根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個基本原則。
你傳達你的情感思想,是要在許多“同此心”的人們中取得“同此理”的印證。
這印證有如回響震蕩,産生了讀者的喜悅,也增加了作者的喜悅。
這種心靈感通之中不容有驕矜,也不容有虛僞的謙遜,彼此須平面相視,赤心相對,不裝腔作勢,也不吞吐含混,這樣地人與人可以結成真摯的友誼,也是這樣地作者與讀者可以成立最理想的默契。
凡是第一流作家,從古代史詩悲劇作者到近代小說家,從莊周、屈原、杜甫到施耐庵、曹雪芹,對于他們的讀者大半都持這種平易近人的态度。
我們讀他們的作品,雖然覺得他們高出我們不知若幹倍,同時也覺得他們誠懇親切,聽得見他們的聲音,窺得透他們的心曲,使我們很快樂地發見我們的渺小的心靈和偉大的心靈也有共通之點。
“尚友古人”的樂趣就在此。
誠懇親切是人與人相交接的無上美德,也是作者對于讀者的最好的态度,文化愈進,人與人的交接不免有些虛僞節儀,連寫作也有所謂“禮貌”。
這在西文中最易見出。
記得我初從一位英國教師學作文時,他叮咛囑咐我極力避免第一人稱代名詞。
分明是“我”想“我”說,講一點禮貌,就須寫“我們想”“我們說”。
英德法文中單數“你”都隻能用于最親密的人,對泛泛之交本是指“你”時卻須說“你們”。
事實上是我請你吃飯,正式下請帖卻須用第三人稱。
“某某先生請某某先生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