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語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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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複活起來,一方面可以增加白話文的表現力,一方面也可以使文言與白話的距離變小,文章讀起來不太難,通常說話也不太粗俗不精确。
單就擴充字彙來說,研究文言文的古典,确是寫作家應有的準備。
我們隻略取現在人寫的較好的白話文來作一個分析,就知道古字複活正在大量地進行,也就知道白話文仍然可以承繼一部分文言文的遺産,曆史的赓續性并不緻因為放棄文言就被打斷。
“以古為則”者看不起白話文,以為它天生是下賤的,和鄉下老說的話一樣粗俗,他們以為用文言才能“雅”。
這種誤解一半起于他們的固執,不肯虛心研究白話文;一半也起于初期提倡白話文者的“作文如說話”一句帶有語病的口号。
我們盡管用白話,作文并不完全如說話。
說話時信口開河,思想和語文都比較粗疏;寫作時有斟酌的時間,思想和語文都比較缜密。
這在兩方面可以見出。
頭一點是用字,說話用的字比較有限,作文用的字比較豐富。
無論在哪一國,沒有人要翻字典去談話,可是作文和讀文卻有時要翻字典。
作文思想謹慎些,所以用字也比較謹慎些。
一篇尋常對話,如果照實記錄下來,必定有很多不精确的字。
其次是語句組織。
通常談話不必句句講文法,句句注意到聲音節奏,反正臨時對方可以勉強懂得就夠了。
至于作文,我們對于文法及聲調不能不随時留意。
所以“寫的語文”(writtenlanguage)和“說的語文”(spokenlanguage)在各國都不能完全一緻。
“寫的語文”不一定就是文言,例如現在西方作家盡管研究但丁、喬叟、蒙田、莎士比亞諸古代作者,寫作時并不用這些作者所用的語文(可以說是西方的文言),這一點是擁護古文者所忽略的。
至于雅俗并不在文之古今,詩經、楚詞在當時大體是白話,想來在當時也還可以算得“雅”,何以現在人用白話寫詩文,就一定要“俗”呢?依我想,“雅”隻能作藝術的或“精美純正的”解,這并不在字本身的漂亮,而在它與情感思想的吻合。
如果把“雅”看成塗脂敷粉,假裝門面,那就根本沒有了解文藝。
我頗有一點疑心許多固執把白話看成“不雅”的“文壇耆宿”對于文藝的趣味并不很高。
我們承認白話在目前還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工具,它還須加以擴充和精煉。
這隻有兩個方法,一是上文所說的接受用得著的文言文遺産,一是歐化。
提起歐化,“以古為則”者聽到,怕比聽到白話還更痛心疾首。
其實管你高興不高興,白話文久已在接受歐化,和它久已在接受文言文的遺産,同是鐵一般的事實。
這事實有它的存在理由,是自然演變所必經過的,決不會被你潑婦罵街似地罵它“鄙薄”,“誇誕”,“詭異”,“悖謬”,就可以把它壓倒的。
關于歐化問題可說的話甚多,我姑且提出幾點來,供虛心人衡量思索。
第一、語文和思想不能分開。
思想的方式和内容變遷,語文就必跟著變遷,除非你絕對拒絕西方學術,要不然,你無法不酌量接受西方語文的特殊組織。
你不能用先秦諸子的語文去“想”康德或懷特海的思想,自然也就不能用那種語文去“表現”他們的思想。
如果你用很道地的中國語文翻譯他們的著作,你的譯文讀起來愈是好中文,很可能地就愈不忠實。
這道理佛經的翻譯大師都知道,所以他們甯可冒“詭異”大不韪,盡量讓中文印度化,不願失去佛經原來的意義與風味。
西方有根底的人們都知道林琴南翻譯的小說盡管是“古道照顔”的中文,所得到的僅是粗枝大葉,原文的微妙處都不複存在。
這雖然隻是說翻譯,也可以适用于寫作。
我們既然接受西方的哲學和文學,能不在上面體驗玩索?能不采同樣的思想方式去想出自己的哲學系統?能不采同樣的看人生世相的眼光去創造自己的文學作品?如果這些都不是分外的事,我們必定有意地或無意地使我們的語文多少受些歐化。
第二、文化交流是交通暢達的自然結果。
人類心靈活動所遵循的理本來不能有很大的差别,易經所以有東聖西聖心同理同的名言。
但是因為有地理上的阻隔,每個民族各囿于一個區域發展它的文化;又因為曆史和自然環境的關系,每個文化傾向某方面發展,具有它所特有的個性,逐漸與其他文化不同。
不同的文化如果不相接觸,自然不能互相影響;如果相接觸,則模仿出于人類的天性,彼此截長補短往往是不期然而然的。
就人類全體說,這種文化交流是值得提倡的,它可以除去各民族都難免的偏蔽,逐漸促成文化上的大同。
一個民族接受其他民族的文化猶如吸收滋養料,可以使自己的文化更加豐富。
這裡我們大可
單就擴充字彙來說,研究文言文的古典,确是寫作家應有的準備。
我們隻略取現在人寫的較好的白話文來作一個分析,就知道古字複活正在大量地進行,也就知道白話文仍然可以承繼一部分文言文的遺産,曆史的赓續性并不緻因為放棄文言就被打斷。
“以古為則”者看不起白話文,以為它天生是下賤的,和鄉下老說的話一樣粗俗,他們以為用文言才能“雅”。
這種誤解一半起于他們的固執,不肯虛心研究白話文;一半也起于初期提倡白話文者的“作文如說話”一句帶有語病的口号。
我們盡管用白話,作文并不完全如說話。
說話時信口開河,思想和語文都比較粗疏;寫作時有斟酌的時間,思想和語文都比較缜密。
這在兩方面可以見出。
頭一點是用字,說話用的字比較有限,作文用的字比較豐富。
無論在哪一國,沒有人要翻字典去談話,可是作文和讀文卻有時要翻字典。
作文思想謹慎些,所以用字也比較謹慎些。
一篇尋常對話,如果照實記錄下來,必定有很多不精确的字。
其次是語句組織。
通常談話不必句句講文法,句句注意到聲音節奏,反正臨時對方可以勉強懂得就夠了。
至于作文,我們對于文法及聲調不能不随時留意。
所以“寫的語文”(writtenlanguage)和“說的語文”(spokenlanguage)在各國都不能完全一緻。
“寫的語文”不一定就是文言,例如現在西方作家盡管研究但丁、喬叟、蒙田、莎士比亞諸古代作者,寫作時并不用這些作者所用的語文(可以說是西方的文言),這一點是擁護古文者所忽略的。
至于雅俗并不在文之古今,詩經、楚詞在當時大體是白話,想來在當時也還可以算得“雅”,何以現在人用白話寫詩文,就一定要“俗”呢?依我想,“雅”隻能作藝術的或“精美純正的”解,這并不在字本身的漂亮,而在它與情感思想的吻合。
如果把“雅”看成塗脂敷粉,假裝門面,那就根本沒有了解文藝。
我頗有一點疑心許多固執把白話看成“不雅”的“文壇耆宿”對于文藝的趣味并不很高。
我們承認白話在目前還不是一個盡善盡美的工具,它還須加以擴充和精煉。
這隻有兩個方法,一是上文所說的接受用得著的文言文遺産,一是歐化。
提起歐化,“以古為則”者聽到,怕比聽到白話還更痛心疾首。
其實管你高興不高興,白話文久已在接受歐化,和它久已在接受文言文的遺産,同是鐵一般的事實。
這事實有它的存在理由,是自然演變所必經過的,決不會被你潑婦罵街似地罵它“鄙薄”,“誇誕”,“詭異”,“悖謬”,就可以把它壓倒的。
關于歐化問題可說的話甚多,我姑且提出幾點來,供虛心人衡量思索。
第一、語文和思想不能分開。
思想的方式和内容變遷,語文就必跟著變遷,除非你絕對拒絕西方學術,要不然,你無法不酌量接受西方語文的特殊組織。
你不能用先秦諸子的語文去“想”康德或懷特海的思想,自然也就不能用那種語文去“表現”他們的思想。
如果你用很道地的中國語文翻譯他們的著作,你的譯文讀起來愈是好中文,很可能地就愈不忠實。
這道理佛經的翻譯大師都知道,所以他們甯可冒“詭異”大不韪,盡量讓中文印度化,不願失去佛經原來的意義與風味。
西方有根底的人們都知道林琴南翻譯的小說盡管是“古道照顔”的中文,所得到的僅是粗枝大葉,原文的微妙處都不複存在。
這雖然隻是說翻譯,也可以适用于寫作。
我們既然接受西方的哲學和文學,能不在上面體驗玩索?能不采同樣的思想方式去想出自己的哲學系統?能不采同樣的看人生世相的眼光去創造自己的文學作品?如果這些都不是分外的事,我們必定有意地或無意地使我們的語文多少受些歐化。
第二、文化交流是交通暢達的自然結果。
人類心靈活動所遵循的理本來不能有很大的差别,易經所以有東聖西聖心同理同的名言。
但是因為有地理上的阻隔,每個民族各囿于一個區域發展它的文化;又因為曆史和自然環境的關系,每個文化傾向某方面發展,具有它所特有的個性,逐漸與其他文化不同。
不同的文化如果不相接觸,自然不能互相影響;如果相接觸,則模仿出于人類的天性,彼此截長補短往往是不期然而然的。
就人類全體說,這種文化交流是值得提倡的,它可以除去各民族都難免的偏蔽,逐漸促成文化上的大同。
一個民族接受其他民族的文化猶如吸收滋養料,可以使自己的文化更加豐富。
這裡我們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