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語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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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如“百年”“隴首”之類仍可以為思想對象。

    到了現在,語文和它所代表的事物已發生了根深蒂固的聯想,想到實物樹,馬上就聯想起它的名謂“樹”字。

    在一般人的思想活動中,語文和實事實物常夾雜在一起,時而由實事實物跳到語文,時而由語文跳到實事實物。

    概念與形像交互織成思想的内容。

    因為心理習慣不同,有人側重用實事實物去想,有人側重用語文去想,但是絕對隻用一種對象去想的人大概不會有。

     語文與思想密切相關,還可以另用一些心理的事來證明。

    普通說思想“用腦”。

    這話實在不很精确,思想須用全身,各種器官在思想時都在活動。

    你可以猜出一個人在用思想,甚至猜出他在想什麼,因為從動作姿态上可以得到一些線索。

    有些人用思想時,必須身體取某種姿态,作某種活動,如叉腮,抖腿,搖頭,定睛,皺眉之類,你如果勉強停止或更動他的活動姿态,就會打斷他的思路。

    在周身中,語言器官的活動對于思想尤為重要。

    嬰兒想到什麼就須說什麼,成人在自言自語時就是在用思想。

    有些人看書必須口裡念著才行,不念就看不下去。

    就是“悶著想”,語言器官仍是在活動。

    默想“三百”,喉舌就須作說“三百”兩字的動作,雖然這動作的顯著程度随人而異。

    所以行為派心理學家說:“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語言也就是有聲的思想。

    ”單從文化演進的過程來看,思想的豐富和語文的豐富常成正比。

    一般動物思想不如人類,野蠻人思想不如文明人,關鍵都在語文的有無或貧富。

    人類文化的進步可以說是字典的逐漸擴大。

    一個民族的思想類型也往往取決于語文的特性。

    中國的哲學文學和西方的不同,在我看,有大半由于語文的性質不同。

    我們所常想的(例如有些倫理觀念)西方人根本不想;西方人所常想的(例如有些玄學觀念)我們也根本不想,原因就在甲方有那一套語文而乙方沒有。

    所以無論是哲學或文學,由甲國語文翻譯到乙國語文,都很難得準确。

    我們固然很難說,思想和語文究竟誰是因誰是果,但是思想有時決定語言,語言也有時決定思想,這大概不成問題。

     從這些事實看,思想是心理活動,它所藉以活動的是事物形像和語文(即意像和概念),離開事物形像和語文,思想無所憑借,便無從進行。

    在為思想所憑借時,語文便夾在思想裡,便是“意”的一部分,在内的,與“意”的其馀部分同時進行的。

    所以我們不能把語文看成在外在後的“形式”,用來“表現”在内在先的特别叫做“内容”的思想。

    “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說法絕對不能成立。

     流俗的表現說大概不外起于兩種誤解。

    第一是把寫下來的(或說出來的)語文當作在外的“言”,以為思想原無語文,到寫或說時,才去另找語文,找得的語文便是思想的表現。

    其實在寫或說之前,所要寫要說的已在心中成就,所成就者是連帶語文的思想,不是空洞遊離的思想。

    比如我寫下一句話,下一句話的意義連同語文組織都已在心中想好,才下筆寫。

    寫不過是紀錄,猶如将聲音灌到留聲機片,不能算是藝術的創作,更不能算是替已成的思想安一個形式。

    第二個誤解是超于語文有時确須費力尋求,我們常感覺到心裡有話說不出,偶然有一陣感觸,覺得大有“詩意”,或是生平有一段經驗,仿佛是小說的好材料,隻是沒有本領把它寫成作品。

    這好像是證明語文是思想以後的事。

    其實這是幻覺。

    所謂“有話說不出”,“說不出”因為它根本未成為話,根本沒有想清楚,你看一部文學作品,盡管個個字你都熟悉,可是你做不到那樣。

    舉一個短例來說:“春眠不覺曉,處處聞啼鳥,夜來風雨聲,花落知多少。

    ”哪一個字你不認識,你沒有用過?可是你也許終身做不成這麼一首好詩。

    這可以證明你所缺乏的并不是語文,而是運用語文的思想。

    你根本沒有想,或是沒有能力想,在你心中飄忽來去的還是一些未成形的混亂的意象和概念,你的虛榮心使你相信它們是“詩意”或是“一部未寫的小說”。

    你必須努力使這些模糊的意象和概念确定化和具體化,所謂确定化和具體化就是“語文化”,“詩意”才能成詩,像是小說材料的東西才能成小說。

    心裡所能想到的原不定全有語文,但是文學須從有限見無限,隻能用可以凝定于語文的情感思想來暗示其馀。

    文學的思想不在起飄忽迷離的幻想,而在使情感思想凝定于語言。

    在這凝定中實質與形式同時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