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語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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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形式與表現
從前我看文學作品,攝引注意力的是一般人所說的内容。
如果它所寫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勝,我便覺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語言文字如何。
反正語文是過河的橋,過了河,橋的好壞就可不用管了。
近年來我的習慣幾已完全改過。
一篇文學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語文。
如果它在這方面有毛病,我對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
我并非要求美麗的詞藻,存心裝飾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惡;我所要求的是語文的精确妥貼,心裡所要說的與手裡所寫出來的完全一緻,不含糊,也不誇張,最适當的字句安排在最适當的位置。
那一句話隻有那一個說法,稍加增減更動,便不是那麼一回事。
語文做到這個地步,我對作者便有絕對的信心。
從我自己的經驗和對于文學作品的觀察看來,這種精确妥貼的語文頗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銳的敏感,極端的謹嚴,和極艱苦的掙紮。
一般人通常隻是得過且過,到大緻不差時便不再苛求。
他們不了解在文藝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謬以千裡。
文藝的功用原在表現,如果寫出來的和心裡所想說的不一緻,那就無異于說謊,失去了表現的意義。
一個作家如果不在語文精确妥貼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學,就是缺乏藝術的良心,肯對他自己不忠實。
像我們在下文須詳細分析的,語文和思想是息息相關的。
一個作家在語文方面既可以苟且敷衍,他對于思想情感的洗練安排也就一定苟且敷衍。
處處都苟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這是我側重語文的一個看法。
我得到這麼一個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學頭腦來看文學,硬要文學和數學一樣,二加二必等于四。
我細心體會閱讀和寫作的經驗,覺得文學上的講究大體是語文上的講究,而語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确妥貼。
文學與數學不同的,依我看來,隻有兩點:一是心裡所想的不同,數學是抽象的理,文學是具體的情境;一是語文的效果不同,數學直述,一字隻有一字的意義,不能旁生枝節,文學暗示,一字可以有無窮的含蓄。
窮到究竟,這還是因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線索,情境是可變化可伸縮的。
至于運用語文需要精确妥貼,使所說的恰是所想說的,文學與數學并無二緻。
人人都承認文學的功用在表現,不過究竟什麼叫做“表現”,而這名詞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
依一般的看法,表現是以形式表現内容。
這話原來不錯,但是什麼是内容,什麼是形式,又是一個糾紛的問題。
中國舊有“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說法。
照這樣看,以“言”表現“意”,“意”就是内容,“言”就是形式。
表現就是拿在外在後的“言”來翻譯在内在先的“意”。
有些人縱然不以為言就是形式,也至少認為形式屬于言的。
許多文學理論上的誤解都由此生,我們須把它加以謹嚴的分析。
“意”是情感思想的合稱。
情感是生理的反應在意識上所生的感覺,自身迷離恍惚,不易捉摸。
文藝表現情感,不能空洞地言悲言喜,再加上一些驚歎号,它必須描繪情感所由生的具體情境,比如哈姆雷特的悲哀、徬徨和沖突在莎翁名劇中是藉一些可表演于舞台的言動笑貌表現出來的。
這就是說,情感必須化為思想,才可以表現得出。
這裡所謂“思想”有兩種方式。
一種運用抽象的概念,一種運用具體的意象。
比如說“我打狗”一個思想内容,我們可以用“我”“打”“狗”三個字所指的意義連串起來想,也可以用“我的身體形像”,“打的動作姿态”和“狗被打時的形像”連成一幅圖畫或一幕戲景來想。
前者是概念的思想,後者是意像的思想,就是“想像”。
兩種都離不著“想”的活動。
文藝在大體上用具體情境(所想的像)表現情感,所以“意”是情感飽和的思想。
在未有語文時,原始人類也許很少有抽象的概念,須全用具體的意像去想,幾乎一切思想都是想像。
這是最生動的想法,也是最笨拙的想法。
你試用這種想法想一想“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或是“左據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華、終南之山,右界褒斜、隴首之險,帶以洪河、泾、渭之川”,其中有許多事物動靜,你如何能在一霎時想像遍?運用語文是思想的捷徑,一個簡短的符号如“三百”,“傾”,“太華”,“界”,“帶”,之類可以代替很笨重的實事實物。
既有了語文,我們就逐漸避繁趨簡,概念的思想就逐漸代替意像的思想,甚至不易成意像而有意義的
如果它所寫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勝,我便覺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語言文字如何。
反正語文是過河的橋,過了河,橋的好壞就可不用管了。
近年來我的習慣幾已完全改過。
一篇文學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語文。
如果它在這方面有毛病,我對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
我并非要求美麗的詞藻,存心裝飾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惡;我所要求的是語文的精确妥貼,心裡所要說的與手裡所寫出來的完全一緻,不含糊,也不誇張,最适當的字句安排在最适當的位置。
那一句話隻有那一個說法,稍加增減更動,便不是那麼一回事。
語文做到這個地步,我對作者便有絕對的信心。
從我自己的經驗和對于文學作品的觀察看來,這種精确妥貼的語文頗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銳的敏感,極端的謹嚴,和極艱苦的掙紮。
一般人通常隻是得過且過,到大緻不差時便不再苛求。
他們不了解在文藝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謬以千裡。
文藝的功用原在表現,如果寫出來的和心裡所想說的不一緻,那就無異于說謊,失去了表現的意義。
一個作家如果不在語文精确妥貼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學,就是缺乏藝術的良心,肯對他自己不忠實。
像我們在下文須詳細分析的,語文和思想是息息相關的。
一個作家在語文方面既可以苟且敷衍,他對于思想情感的洗練安排也就一定苟且敷衍。
處處都苟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這是我側重語文的一個看法。
我得到這麼一個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學頭腦來看文學,硬要文學和數學一樣,二加二必等于四。
我細心體會閱讀和寫作的經驗,覺得文學上的講究大體是語文上的講究,而語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确妥貼。
文學與數學不同的,依我看來,隻有兩點:一是心裡所想的不同,數學是抽象的理,文學是具體的情境;一是語文的效果不同,數學直述,一字隻有一字的意義,不能旁生枝節,文學暗示,一字可以有無窮的含蓄。
窮到究竟,這還是因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線索,情境是可變化可伸縮的。
至于運用語文需要精确妥貼,使所說的恰是所想說的,文學與數學并無二緻。
人人都承認文學的功用在表現,不過究竟什麼叫做“表現”,而這名詞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
依一般的看法,表現是以形式表現内容。
這話原來不錯,但是什麼是内容,什麼是形式,又是一個糾紛的問題。
中國舊有“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說法。
照這樣看,以“言”表現“意”,“意”就是内容,“言”就是形式。
表現就是拿在外在後的“言”來翻譯在内在先的“意”。
有些人縱然不以為言就是形式,也至少認為形式屬于言的。
許多文學理論上的誤解都由此生,我們須把它加以謹嚴的分析。
“意”是情感思想的合稱。
情感是生理的反應在意識上所生的感覺,自身迷離恍惚,不易捉摸。
文藝表現情感,不能空洞地言悲言喜,再加上一些驚歎号,它必須描繪情感所由生的具體情境,比如哈姆雷特的悲哀、徬徨和沖突在莎翁名劇中是藉一些可表演于舞台的言動笑貌表現出來的。
這就是說,情感必須化為思想,才可以表現得出。
這裡所謂“思想”有兩種方式。
一種運用抽象的概念,一種運用具體的意象。
比如說“我打狗”一個思想内容,我們可以用“我”“打”“狗”三個字所指的意義連串起來想,也可以用“我的身體形像”,“打的動作姿态”和“狗被打時的形像”連成一幅圖畫或一幕戲景來想。
前者是概念的思想,後者是意像的思想,就是“想像”。
兩種都離不著“想”的活動。
文藝在大體上用具體情境(所想的像)表現情感,所以“意”是情感飽和的思想。
在未有語文時,原始人類也許很少有抽象的概念,須全用具體的意像去想,幾乎一切思想都是想像。
這是最生動的想法,也是最笨拙的想法。
你試用這種想法想一想“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或是“左據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華、終南之山,右界褒斜、隴首之險,帶以洪河、泾、渭之川”,其中有許多事物動靜,你如何能在一霎時想像遍?運用語文是思想的捷徑,一個簡短的符号如“三百”,“傾”,“太華”,“界”,“帶”,之類可以代替很笨重的實事實物。
既有了語文,我們就逐漸避繁趨簡,概念的思想就逐漸代替意像的思想,甚至不易成意像而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