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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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因為用在時間上承續的語文為媒介,是沿著一條線綿延下去。

    如果同時有許多事态線索,我們不能把它們同時擺在一個平面上,如同圖畫上許多事物平列并存;我們必須把它們在時間上分先後,說完一點,再接著說另一點,如此生發下去。

    這許多要說的話,誰說在先,誰說在後,須有一個層次。

    層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說的頭尾和中段,文章起頭最難,因為起頭是選定出發點,以後層出不窮的意思都由這出發點順次生發出來,如幼芽生發出根幹枝葉。

    文章有生發,才能成為完整的有機體。

    所謂“生發”是上文意思生發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發,下文才有所承接。

    文章的“不通”有多種,最厲害的是上氣不接下氣,上段上句的意思沒有交待清楚就擱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沒有伏根就突然出現。

    順著意思的自然生發,脈絡必有銜接,不緻有脫節斷氣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貫,不緻有前後矛盾的毛病。

    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點。

    章實齋在韓退之送孟東野序裡挑出過一個很好的例。

    上文說“凡物不得其平則嗚”,下文接著說“伊尹鳴商,周公嗚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

    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從上文意思很邏輯地生發出來。

    意思互相生發,就能互相呼應,也就能以類相聚,不相雜亂。

    雜亂有兩種:一是應該在前一段說的話遺漏著不說。

    到後來一段不很相稱的地方勉強插進去,一是在上文已說過的話到下文再重複說一遍。

    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

    思想如果謹嚴,條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輕重分明。

    文章不僅要分層次,尤其要分輕重。

    輕重猶如圖畫的陰陽光影,一則可以避免單調,起抑揚頓挫之緻;二則輕重相形,重者愈顯得重,可以産生較強烈的效果。

    一部戲劇或小說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賓主,群龍無首,必定顯得零亂蕪雜。

    一篇說理文如果有五六層意思都平鋪并重,它一定平滑無力,不能說服讀者。

    藝術的特征是完整,完與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

    在許多意思并存時,想産生整一的印象,它們必須輕重分明。

    文章無論長短,一篇須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須有一段的主旨。

    主旨是綱,由主旨生發出來的意思是目。

    綱必須能領目,目必須附麗于綱,尊卑就序,然後全體自能整一。

    “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

    ”一篇文章的主旨應有這種氣象,衆星也要分大小遠近。

    主旨是著重點,有如照像投影的焦點,其馀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圍,漸遠漸淡。

    在文章中顯出輕重通常不外兩種辦法:第一是在層次上顯出。

    同是一個意思,擺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過我們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著重點。

    起頭有時可以成為著重點,因為它籠蓋全篇,對讀者可以生“先入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著重,虎頭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諱,作家往往一層深一層地掘下去,不斷地引起讀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讀到終了,到終了主旨才見分曉,故事才告結束,謎語才露謎底。

    中段承上起下,也可以成為著重點,戲劇的頂點大半落在中段,可以為證。

    一個地位能否成為著重點,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們不能定出法則,但是可以從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幾分消息。

    其次輕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顯出。

    就普遍情形說,意思重要,篇幅應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應占少。

    這不僅是為著題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勻稱上現出一點波瀾節奏,如同圖畫上的陰陽。

    輕重倒置在任何藝術作品中都是毛病。

    不過這也不能一概而論。

    名手立論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畫龍點睛,反而輕描淡寫地掠過去,不多著筆墨。

     從上面的話看來,我們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沒有一定的法。

    所以我們祇略談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辭書籍,在義法上多加剖析。

    “大匠能誨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

    ”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

    藝術的基本原則是寓變化于整齊,整齊易說,變化則全靠心靈的妙連,這是所謂“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