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上的低級趣味(下)
關燈
小
中
大
孝女不但沒有死而且和一位忠臣結了婚。
我們中國的紅樓夢沒有讓賈寶玉和林黛玉大團圓,許多人也引為憾事,所以有續紅樓夢來彌補這個缺陷。
西廂記本來讓莺莺改嫁鄭恒,錦西廂卻改成嫁鄭恒的是紅娘,莺莺終于歸了張珙。
諸如此類的實例很多,都足以證明許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了“美感的同情”。
這分别在那裡呢?比如說一個戲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滑的樣子,維妙維肯,觀衆中有一位木匠手頭恰提著一把斧子,不禁義憤填胸,奔上戲台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頭砍下。
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來應付戲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應該愈高興,愈喝采叫好。
懂得這個分别,我們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那一種同情去讀小說戲劇呢?看武松殺嫂,大家感覺得痛快,金聖歎會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斃,許多少爺小姐流了許多眼淚。
他們要“善惡報應,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要替不幸運的打抱不平。
從道德的觀點看,他們的義氣原可欽佩;從藝術的觀點看,他們的頭腦和太上感應篇、陰骘勸世文諸書作者的是一樣有些道學冬烘氣,都不免有低級趣味在作祟。
第五是塗脂抹粉,賣弄風姿。
文藝是一種表現而不是一種賣弄。
表現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實而有光輝”,雖經苦心雕琢,卻是天衣無縫,自然熨貼,不現勉強作為痕迹。
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像一個大家閨秀,引人注目而卻不招邀人注目,舉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貞靜幽閑,有她的高貴的身份。
藝術和人一樣,有它的品格,我們常說某種藝術品高,某種藝術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見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誠于中,形于外,表裡如一地高華完美。
品低的是内不充實而外求光輝,存心賣弄,像小家倡婦塗脂抹粉,招搖過市,眉挑目送的樣子。
文藝的賣弄有種種方式。
最普通的是賣弄詞藻,隻顧堆砌漂亮的字眼,顯得花枝招展,絢爛奪目,不管它對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絕對的必要。
從前骈俪文犯這毛病的最多,現在新進作家也有時不免。
其次是賣弄學識。
文藝作者不能沒有學識,但是他的學識須如鹽溶解在水裡,嘗得出味,指不出形狀。
有時飽學的作者無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學識,我們尚不免有“學問汨沒性靈”之感,至于有意要賣弄學識,如暴發戶對人誇數家珍,在尋常做人如此已足見趣味低劣,在文藝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嘔了。
過去中國文人犯這病的最多,在詩中用僻典、談哲理、寫古字,都是最顯著的例。
新文學作家常愛把自己知道比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的和盤托出,不管它是否對于表現情調,描寫人物或是點明故事為絕對必需,寫農村就把農村所有的東西都擺進去,寫官場也就把官場所有的奇形怪狀都擺進去,有如雜貨店,七零八落的貨物亂堆在一起,沒有一點整一性,連比較著名的作品如賽珍珠的大地,吳研人的二十年來目睹之怪現狀之類均不免此病,這也還是賣弄學識。
第三是賣弄才氣。
文藝作者固不能沒有才氣,但是逞才使氣,存心衒耀,仍是趣味低劣。
像英國哲學家休谟和法國詩人魏爾倫所一再指示的,文學不應隻是“雄辯”(Eloquence),而且帶不得雄辯的色彩。
“雄辯”是以口舌争勝,說話的人要顯出他聰明,要博得群衆的羨慕,要講究話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鎮壓人說服人的本領給人看,免不掉許多裝模做樣,愈顯得出才氣愈易成功。
但是這種浮淺的衒耀對于文學作品卻是大污點。
一般文學作者愈有才氣,也就愈難避免衒耀雄辯的毛病。
從前文人誇口下筆萬言,倚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詩押險韻,和韻的詩一做就是幾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戲劇式表情的語調,浩浩蕩蕩,一瀉直下,乍聽似可喜,細玩無馀味,這些都是賣弄才氣,用雄辯術于文學。
愛好這一類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文學趣味上的毛病是數不盡的,以上十點隻是舉其荦荦大者。
十點之中有些比較嚴重,有些比較輕微,但在一般初學者中都極普遍。
許多讀者聽到我這番話,發現他們平時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級趣味,不免怪我太嚴格苛求,太偏狹。
這事不能以口舌争,我隻能說:一個從事文學者如果入手就養成低級趣味,愈向前走就離文學的坦途大道愈遠。
我認為文學教育第一件要事是養成高尚純正的趣味,這沒有捷徑,唯一的辦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藝傑作,在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無奇的東西玩味出隐藏的妙蘊來,然後拿“通俗”的作品來比較,自然會見出優劣。
優劣都由比較得來,一生都在喝壞酒,不會覺得酒的壞,喝過一些好酒以後,壞酒一進口就不對味。
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
我們中國的紅樓夢沒有讓賈寶玉和林黛玉大團圓,許多人也引為憾事,所以有續紅樓夢來彌補這個缺陷。
西廂記本來讓莺莺改嫁鄭恒,錦西廂卻改成嫁鄭恒的是紅娘,莺莺終于歸了張珙。
諸如此類的實例很多,都足以證明許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了“美感的同情”。
這分别在那裡呢?比如說一個戲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滑的樣子,維妙維肯,觀衆中有一位木匠手頭恰提著一把斧子,不禁義憤填胸,奔上戲台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頭砍下。
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來應付戲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應該愈高興,愈喝采叫好。
懂得這個分别,我們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那一種同情去讀小說戲劇呢?看武松殺嫂,大家感覺得痛快,金聖歎會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斃,許多少爺小姐流了許多眼淚。
他們要“善惡報應,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要替不幸運的打抱不平。
從道德的觀點看,他們的義氣原可欽佩;從藝術的觀點看,他們的頭腦和太上感應篇、陰骘勸世文諸書作者的是一樣有些道學冬烘氣,都不免有低級趣味在作祟。
第五是塗脂抹粉,賣弄風姿。
文藝是一種表現而不是一種賣弄。
表現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實而有光輝”,雖經苦心雕琢,卻是天衣無縫,自然熨貼,不現勉強作為痕迹。
一件完美的藝術品像一個大家閨秀,引人注目而卻不招邀人注目,舉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貞靜幽閑,有她的高貴的身份。
藝術和人一樣,有它的品格,我們常說某種藝術品高,某種藝術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見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誠于中,形于外,表裡如一地高華完美。
品低的是内不充實而外求光輝,存心賣弄,像小家倡婦塗脂抹粉,招搖過市,眉挑目送的樣子。
文藝的賣弄有種種方式。
最普通的是賣弄詞藻,隻顧堆砌漂亮的字眼,顯得花枝招展,絢爛奪目,不管它對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絕對的必要。
從前骈俪文犯這毛病的最多,現在新進作家也有時不免。
其次是賣弄學識。
文藝作者不能沒有學識,但是他的學識須如鹽溶解在水裡,嘗得出味,指不出形狀。
有時飽學的作者無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學識,我們尚不免有“學問汨沒性靈”之感,至于有意要賣弄學識,如暴發戶對人誇數家珍,在尋常做人如此已足見趣味低劣,在文藝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嘔了。
過去中國文人犯這病的最多,在詩中用僻典、談哲理、寫古字,都是最顯著的例。
新文學作家常愛把自己知道比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的和盤托出,不管它是否對于表現情調,描寫人物或是點明故事為絕對必需,寫農村就把農村所有的東西都擺進去,寫官場也就把官場所有的奇形怪狀都擺進去,有如雜貨店,七零八落的貨物亂堆在一起,沒有一點整一性,連比較著名的作品如賽珍珠的大地,吳研人的二十年來目睹之怪現狀之類均不免此病,這也還是賣弄學識。
第三是賣弄才氣。
文藝作者固不能沒有才氣,但是逞才使氣,存心衒耀,仍是趣味低劣。
像英國哲學家休谟和法國詩人魏爾倫所一再指示的,文學不應隻是“雄辯”(Eloquence),而且帶不得雄辯的色彩。
“雄辯”是以口舌争勝,說話的人要顯出他聰明,要博得群衆的羨慕,要講究話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鎮壓人說服人的本領給人看,免不掉許多裝模做樣,愈顯得出才氣愈易成功。
但是這種浮淺的衒耀對于文學作品卻是大污點。
一般文學作者愈有才氣,也就愈難避免衒耀雄辯的毛病。
從前文人誇口下筆萬言,倚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詩押險韻,和韻的詩一做就是幾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戲劇式表情的語調,浩浩蕩蕩,一瀉直下,乍聽似可喜,細玩無馀味,這些都是賣弄才氣,用雄辯術于文學。
愛好這一類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文學趣味上的毛病是數不盡的,以上十點隻是舉其荦荦大者。
十點之中有些比較嚴重,有些比較輕微,但在一般初學者中都極普遍。
許多讀者聽到我這番話,發現他們平時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級趣味,不免怪我太嚴格苛求,太偏狹。
這事不能以口舌争,我隻能說:一個從事文學者如果入手就養成低級趣味,愈向前走就離文學的坦途大道愈遠。
我認為文學教育第一件要事是養成高尚純正的趣味,這沒有捷徑,唯一的辦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藝傑作,在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無奇的東西玩味出隐藏的妙蘊來,然後拿“通俗”的作品來比較,自然會見出優劣。
優劣都由比較得來,一生都在喝壞酒,不會覺得酒的壞,喝過一些好酒以後,壞酒一進口就不對味。
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