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上的低級趣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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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作者态度 文藝的功用在表現作者的情感思想,傳達于讀者,使讀者由領會而感動。

    就作者說,他有兩重自然的急迫需要。

    第一是表現。

    情感思想是生機,自然需要宣洩,宣洩才暢通愉快,不宣洩即抑郁苦悶。

    所以文藝是一件不得已的事。

    一個作家如果無絕對的必要,他最好是守緘默;得已而不已,勉強找話來說,他的動機就不純正,源頭就不充實,态度就不誠懇,作品也就不會有很大的藝術價值。

    其次是傳達的需要。

    人是社會動物,需要同情,自己愈珍視的精神價值愈熱烈地渴望有人能分享。

    一個作者肯以深心的秘蘊交付給讀者,就顯得他對讀者有極深的同情,同時也需要讀者的同情報答。

    所以他的态度必須是誠懇的,嚴肅而又親切的。

    如果一個作家在内心上并無這種同情,隻是要向讀者博取一點版稅或是虛聲,為達到這種不很光明的目的,就不惜擇不很光明的手段,逢迎讀者,欺騙讀者,那也就決說不上文藝。

    在事實上,文藝成為一種職業以後,這兩種毛病,這表現與傳達兩種急迫需要的缺乏,都很普遍。

    作者對自己不忠實,對讀者不忠實,如何能對藝術忠實呢?這是作者态度上的基本錯誤,許多低級趣味的表現都從此起。

     第一是無病呻吟,裝腔作勢。

    文藝必出于至性深情,誰也知道。

    但是沒有至性深情的人也嘗有出産作品的引誘,于是就隻有裝腔作勢,或是取淺薄俗濫的情調加以過分的誇張。

    最壞的當然是裝腔作勢,心裡沒有那種感觸,卻裝著有那種感觸。

    滿腔塵勞俗慮,偏學陶謝恣情山水,冒充風雅;色情的追逐者實際隻要滿足生理的自然需要,卻跟著浪漫詩人讴歌戀愛聖潔至上;過的是驕奢淫佚的生活,行徑近于市儈士紳,卻咀咒社會黑暗,談一點主義,喊幾聲口号,居然像一個革命家。

    如此等類,數不勝數,沐猴而冠,人不像人。

    此外有一班人自以為有的是情感,無論它怎樣淺薄俗濫,都把它和盤托出,盡量加以渲染誇張。

    這可以說是“洩氣主義”。

    人非木石,誰對于人事物态的變化沒有一點小感觸?春天來了,萬物欣欣向榮。

    心裡不免起一陣欣喜或一點留戀;秋天來了,生趣逐漸蕭索,回想自家身世,多少有一點遲暮之感;清風明月不免擾動閨思,古樹暮鴉不免令人暗傷羁旅;自己估定的身價沒有得到社會的重視,就覺得懷才莫展,牢騷抑郁;喝了幾杯老酒,心血來潮,仿佛自己有一副蓋世英雄的氣概,倘若有一兩位“知己”,披肝瀝膽,互相推許,于是感激圖報的“義氣”就湧上來了。

    這一切本來都是人情之常,但是人情之常中正有許多荒唐妄誕,酸氣濫調,除掉當作喜劇的穿插外,用不著大吹大擂。

    不幸許多作家終生在這些淺薄俗濫的情調中讨生活,像醉漢呓語,就把這些淺薄俗濫的情調傾瀉到他們所謂“作品”裡去。

    “一把酸辛淚”卻是“滿紙荒唐言。

    ”這種“洩氣主義”有它的悠久的曆史傳統。

    中國自古有所謂“騷人墨客”,徜徉詩酒,嗟歎生平,看他們那樣“狂歌當泣”的神情,竟似胸中真有銷不盡的閑愁,澆不平的磈磊。

    至于一般士女的理想向來是才子佳人,而才子佳人的唯一的身份證是“善病工愁”,“吟風弄月”。

    在歐洲,與浪漫主義結緣最深的“感傷主義”(Sentimentalism)事實上也還是一種“洩氣主義”。

    詩人們都自以為是誤落人寰的天仙,理想留在雲端,雙腳陷在泥淖,不能自拔,怨天尤人,仿佛以為不帶這麼一點感傷色彩,就顯不出他們的高貴的身份。

    拜倫的那一身刺眼的服裝,那一副憔悴行吟長籲短歎的神情,在當時迷醉了幾多西方的佳人才子!時代過了,我們冷眼看他一看,他那一副像挺得筆直,做姿勢讓人畫像的樣子是多麼滑稽可笑!我們在這新舊交替之際,還有許多人一方面承繼著固有的騷人墨客和才子佳人的傳統,一方面又染著西方浪漫主義的比較粗陋一面的色彩,滿紙痛哭流淚,骨子裡實在沒有什麼親切深摯的情感。

    這種作品,像柏拉圖老早就已經看到的,可以逢迎人類愛找情感刺激的弱點,嘗特别受讀者歡迎。

    這種趣味是低級的,因為它是頹廢的,不健康的,而且是不藝術的。

     其次是嘻皮笑臉,油腔滑調。

    取這種态度的作者大半拿文藝來逢場作戲,援“幽默”作護身符。

    本來文藝的起源近于遊戲,都是在人生世相的新鮮有趣上面玩索流連,都是人類在精力富裕生氣洋溢時所發的自由活動。

    所以文藝都離不掉幾分幽默。

    我在詩論裡詩與諧隐篇曾經說過:“凡詩都難免有若幹諧趣。

    情緒不外悲喜兩端。

    喜劇中都有諧趣,用不著說;就是把最悲慘的事當作詩看時,也必在其中見出諧趣。

    我們如果仔細玩味蔡琰的悲憤詩或是杜甫的新婚别之類的作品,或是寫自己的悲劇,或是寫旁人的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