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上的低級趣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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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作品内容
一般讨論文學的人大半側重好的文學作品,不很注意壞的文學作品,所以導引正路的話說得多,指示迷途的話說得少。
劉彥和在文心雕龍裡有一篇指瑕,隻談到用字不妥一點。
章實齋在文史通義裡有一篇古文十弊,隻專就古文立論,而且連古文的弊病也未能說得深中要害,例如譏刺到“某國某封某公同裡某人之柩”之類好襲頭銜的毛病,未免近于瑣屑。
嗣後模仿古文十弊的文章有張鴻來的今文十弊(見北平師大月刊第十三期)和林語堂的今文八弊(見人間世第二十七期),也都偏從文字體裁和文人習氣方面著眼,沒有指出文學本身上的最大毛病。
我以為文學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級趣味。
所謂“低級趣味”就是當愛好的東西不會愛好,不當愛好的東西偏特别愛好。
古人有“嗜痂成癖”的故事,就飲食說,愛吃瘡疤是一種低級趣味。
在文學上,無論是創作或是欣賞,類似“嗜痂成癖”的毛病很多。
許多人自以為在創作文學,或欣賞文學,其實他們所做的勾當與文學毫不相幹。
文學的創作和欣賞都要靠極銳敏的美醜鑒别力,沒有這種鑒别力就會有低級趣味,把壞的看成好的。
這是一個極嚴重的毛病。
在這兩篇文章裡我想把文學上的低級趣味分為十項來說。
弊病并不一定隻有十種,我不過仿章實齋古文十弊的先例,略舉其成數而已,其馀的不難例推。
我把我所舉的十種低級趣味略加分析,發現其中有五種是偏于作品内容的,另外五種是偏于作者态度的。
本篇先說關于内容方面的低級趣味。
本來文學之所以為文學,在内容與形式構成不可分析的和諧的有機整體。
如果有人專從内容著眼或專從形式著眼去研究文學作品,他對于文學就不免是外行。
比如說崔灏的長幹行:“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
移舟暫相問,或恐是同鄉,”一首短詩,如果把内容和形式拆開來說,那女子攀問同鄉一段情節(内容)算得什麼?那二十字所排列的五絕體(形式)又算得什麼?哪一個船碼頭上沒有攀問同鄉的男女?哪一個村學究不會胡謅五言四句?然而長幹行是世人公認的好詩,它就好在把極尋常的情節用極尋常的語言表現成為一種生動的畫境,使讀者如臨其境,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見其情。
這是一個短例,一切文學作品都可作如此觀。
但是一股人往往不明白這個淺近的道理,遇到文學作品,不追問表現是否完美,而專去問内容。
他們所愛好的内容最普遍的是下列五種: 第一是偵探故事。
人生來就有好奇心,一切知識的尋求,學問的讨探,以及生活經驗的嘗試都由這一點好奇心出發。
故事的起源也就在人類的好奇心。
小孩子略懂人事,便愛聽故事,故事愈穿插得離奇巧妙,也就愈易發生樂趣。
穿插得最離奇巧妙的莫過于偵探故事。
看這種故事有如猜謎,先有一個困難的疑團,産生疑團的情境已多少埋伏著可以解釋疑團的線索,若隐若現,忽起忽沒,舊線索牽引新線索,三彎九轉,最後終于轉到答案。
在搜尋線索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一種樂趣;在窮究到底細時,“一旦豁然貫通”更是一種樂趣。
貪求這種樂趣本是人情之常,而且文學作品也常顧到要供給這種樂趣,在故事結構上做工夫。
小說和戲劇所嘗講究的“懸揣與突驚”(SuspenseandSurprise)便是偵探故事所賴以引人入勝的兩種技巧。
所以愛好偵探故事本身并不是一種壞事,在文學作品中愛好偵探故事的成分也不是一種壞事。
但是我們要明白,單靠尋常偵探故事的一點離奇巧妙的穿插絕不能成為文學作品,而且文學作品中有這種穿插的,它的精華也絕不在此。
文學作品之成為文學作品,在能寫出具體的境界,生動的人物和深刻的情緻。
它不但要能滿足理智,尤其要感動心靈。
這恰是一般偵探故事所缺乏的,看最著名的福爾摩斯偵探案或春明外史就可以明白。
它們有如解數學難題和猜燈謎,所打動的是理智不是情感。
一般人的錯誤就在把這一類故事不但看成文學作品,而且看成最好的文學作品,廢寝忘餐,手不釋卷,覺得其中滋味無窮。
他們并且拿讀偵探故事的心理習慣去讀真正好的文學作品,第一要問它有沒有好故事,至于性格的描寫,心理的分析,情思與語文的融貫,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都全不去理會。
如果一種文學作品沒有偵探故事式的穿插,盡管寫得怎樣好,他們也嘗不出什麼味道。
這種低級趣味的表現在一般讀者中最普遍。
其次是色情的描寫。
文學
劉彥和在文心雕龍裡有一篇指瑕,隻談到用字不妥一點。
章實齋在文史通義裡有一篇古文十弊,隻專就古文立論,而且連古文的弊病也未能說得深中要害,例如譏刺到“某國某封某公同裡某人之柩”之類好襲頭銜的毛病,未免近于瑣屑。
嗣後模仿古文十弊的文章有張鴻來的今文十弊(見北平師大月刊第十三期)和林語堂的今文八弊(見人間世第二十七期),也都偏從文字體裁和文人習氣方面著眼,沒有指出文學本身上的最大毛病。
我以為文學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級趣味。
所謂“低級趣味”就是當愛好的東西不會愛好,不當愛好的東西偏特别愛好。
古人有“嗜痂成癖”的故事,就飲食說,愛吃瘡疤是一種低級趣味。
在文學上,無論是創作或是欣賞,類似“嗜痂成癖”的毛病很多。
許多人自以為在創作文學,或欣賞文學,其實他們所做的勾當與文學毫不相幹。
文學的創作和欣賞都要靠極銳敏的美醜鑒别力,沒有這種鑒别力就會有低級趣味,把壞的看成好的。
這是一個極嚴重的毛病。
在這兩篇文章裡我想把文學上的低級趣味分為十項來說。
弊病并不一定隻有十種,我不過仿章實齋古文十弊的先例,略舉其成數而已,其馀的不難例推。
我把我所舉的十種低級趣味略加分析,發現其中有五種是偏于作品内容的,另外五種是偏于作者态度的。
本篇先說關于内容方面的低級趣味。
本來文學之所以為文學,在内容與形式構成不可分析的和諧的有機整體。
如果有人專從内容著眼或專從形式著眼去研究文學作品,他對于文學就不免是外行。
比如說崔灏的長幹行:“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
移舟暫相問,或恐是同鄉,”一首短詩,如果把内容和形式拆開來說,那女子攀問同鄉一段情節(内容)算得什麼?那二十字所排列的五絕體(形式)又算得什麼?哪一個船碼頭上沒有攀問同鄉的男女?哪一個村學究不會胡謅五言四句?然而長幹行是世人公認的好詩,它就好在把極尋常的情節用極尋常的語言表現成為一種生動的畫境,使讀者如臨其境,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見其情。
這是一個短例,一切文學作品都可作如此觀。
但是一股人往往不明白這個淺近的道理,遇到文學作品,不追問表現是否完美,而專去問内容。
他們所愛好的内容最普遍的是下列五種: 第一是偵探故事。
人生來就有好奇心,一切知識的尋求,學問的讨探,以及生活經驗的嘗試都由這一點好奇心出發。
故事的起源也就在人類的好奇心。
小孩子略懂人事,便愛聽故事,故事愈穿插得離奇巧妙,也就愈易發生樂趣。
穿插得最離奇巧妙的莫過于偵探故事。
看這種故事有如猜謎,先有一個困難的疑團,産生疑團的情境已多少埋伏著可以解釋疑團的線索,若隐若現,忽起忽沒,舊線索牽引新線索,三彎九轉,最後終于轉到答案。
在搜尋線索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一種樂趣;在窮究到底細時,“一旦豁然貫通”更是一種樂趣。
貪求這種樂趣本是人情之常,而且文學作品也常顧到要供給這種樂趣,在故事結構上做工夫。
小說和戲劇所嘗講究的“懸揣與突驚”(SuspenseandSurprise)便是偵探故事所賴以引人入勝的兩種技巧。
所以愛好偵探故事本身并不是一種壞事,在文學作品中愛好偵探故事的成分也不是一種壞事。
但是我們要明白,單靠尋常偵探故事的一點離奇巧妙的穿插絕不能成為文學作品,而且文學作品中有這種穿插的,它的精華也絕不在此。
文學作品之成為文學作品,在能寫出具體的境界,生動的人物和深刻的情緻。
它不但要能滿足理智,尤其要感動心靈。
這恰是一般偵探故事所缺乏的,看最著名的福爾摩斯偵探案或春明外史就可以明白。
它們有如解數學難題和猜燈謎,所打動的是理智不是情感。
一般人的錯誤就在把這一類故事不但看成文學作品,而且看成最好的文學作品,廢寝忘餐,手不釋卷,覺得其中滋味無窮。
他們并且拿讀偵探故事的心理習慣去讀真正好的文學作品,第一要問它有沒有好故事,至于性格的描寫,心理的分析,情思與語文的融貫,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都全不去理會。
如果一種文學作品沒有偵探故事式的穿插,盡管寫得怎樣好,他們也嘗不出什麼味道。
這種低級趣味的表現在一般讀者中最普遍。
其次是色情的描寫。
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