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淨化”與情緒的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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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而且更純粹的形式。
現實的憐憫和恐懼中的痛感成分被滌除了;這些情緒本身也得到了淨化。
[7] 二 在關于悲劇淨化問題的各種理論中,有三個概念是非常突出的: 1.悲劇可以導緻情緒的緩和,使憐憫和恐懼得到無害而且愉快的宣洩。
2.悲劇可以消除憐憫和恐懼中引起痛感的成分。
3.悲劇通過經常激起憐憫和恐懼,可以從量上減少憐憫和恐懼的力量。
這三個概念與現代弗洛伊德派心理學很明顯地相似。
但我們在下一節裡再談弗洛伊德派對淨化的觀點,現在隻從普通心理學觀點來考察一下這三個概念。
讓我們先來看情緒緩和的概念。
首先,什麼叫情緒?似乎大多數現代心理學家都一緻認為,情緒與本能密切相關。
起一種情緒時,必定有一種對應的本能同時在起作用。
例如一個人突然瞥見一隻老虎,迫近的危險引動他逃跑的本能沖動,而他内心則經曆着恐懼的情緒。
一切情緒都伴随着一定的筋肉和器官的變動,如四肢的活動、呼吸、血循環和腺分泌的改變等等。
這類變動通常被稱為情緒的“表現”。
它們是身體對由環境所決定的本能活動作出的适應性變化。
譬如在恐懼的情形下,逃跑的本能活動表現為快速跑動,以及使跑動更有效的内髒器官的相應變化。
意識到這種身體的變動無疑會影響情緒的性質,但是卻并不像詹姆斯和朗吉(Lange)認為的那樣,構成那種情緒的總和;因為在筋肉和器官的感覺之上,主體還能意識到動力的成分,即麥獨孤教授所謂“通過各種手段朝向一個目标的不懈努力”。
那麼,所謂情緒,再用麥獨孤教授的話來說,就是“本能沖動起作用的标志”。
[8] 情緒的一般性質就是這樣。
所謂“情緒的緩和”又是什麼呢?每種本能都可以看成是潛在能量的積蓄,在它被引動時,這些潛在能量就激發某種沖動并變為各種筋肉活動。
在主體這方面,本能沖動以及與之相應的筋肉活動等全部變化,都是作為情緒被感覺到的。
我們說情緒得到“緩和”,其實就是指本能的潛在能量得到了适當的宣洩。
因此,情緒的緩和不過是情緒的表現。
情緒并不總是能得到表現,本能沖動有時會被相反的沖動抑制,或者被社會力量武斷地壓抑。
例如,一個文明人并不總是能用哭泣來表現悲傷,用笑來表現歡樂。
本能沖動被壓抑後,其潛在能量就會郁積起來,以緻對心靈造成一種痛苦的壓力。
在較嚴重的情況下,壓抑有可能引起各種精神病症。
但是,壓抑力量一旦被除掉,郁積的能量就可能暢快地排出,在各種筋肉活動中得到适當宣洩。
其結果由于是緊張狀态的緩和,所以是一種快感。
在情緒表現的意義上來理解“情緒的緩和”,已是一種定論,并已為詩人和藝術家們普遍承認。
歐裡庇得斯的《美狄亞》中的合唱曲有這樣幾行: 難道就沒有人用一支歌 或者用急管繁弦的音樂 來撫慰深沉的黑暗和災難、 那使人心碎的夭亡和痛苦?[9] 同樣的思想是近代詩人們一再重複的。
斯賓塞警告我們,不要壓抑感情: 說出悲哀吧:無言的痛苦 向心兒微語,要它破碎。
[10] 另一方面,華茲華斯又講到情緒緩和的快樂: 痛苦的思緒向我襲來, 及時抒發減少了悲哀, 使我平靜。
[11] 羅伯特·柏頓承認自己寫書論憂郁,正是為了逃避憂郁。
凱貝爾(Keble)談到“詩的治愈力”(vismedicapoetica):“毫無疑問,詩的一個最終原因就是:對許許多多人說來,它可以抒發怨憤,使他們不緻瘋狂。
”[12]拜倫也寫道:詩歌是“想象力的熔岩,它的爆發避免了地震。
人們說詩人從來不會發狂或很少發狂,……但他們往往幾乎要發狂,所以我不得不認為,詩的用處正在于預見到并防止人混亂瘋狂。
”[13]别的許多作家也說過類似的話,但上面所引就足以證明情緒緩和的概念在詩人當中是何等流行。
這樣廣泛被人接受的概念自然是不無道理的。
上面所引各例一般稱為藝術表現。
藝術表現歸根結底應該被看成一種情緒表現,就像哭、笑、發抖、臉紅等等一樣。
但藝術表現不僅僅是郁積能量的宣洩,而且還有别的因素,那就是同感。
藝術不僅表現藝術家的主觀感受,而且要傳達這種感受。
情感一旦傳達出來,就被大衆分享,這種同感的反應對情感本身也會起作用。
人們說:“快樂有人分享,是更大的快樂,而痛苦有人分擔,就可以減輕痛苦。
”藝術表現像教徒的祈禱和忏悔一樣,有雙重的作用:它既是減輕心上的負擔,也是籲請同情。
後一種快樂可以大大增加前一種快樂。
我們可以說,情緒不僅得到表現,而且被别人分享時,便是得到了雙重的緩和。
情緒緩和的本質就是這樣。
那麼,在多大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悲劇能造成情緒的緩和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必須記住,憐憫和恐懼像其他各種情緒一樣,不是心中随時存在的具體事物,而是心理作用。
它們隻有在某種客觀事物刺激之下才會出現。
它們在刺激産生之前和之後都不存在。
在刺激産生之前,它們隻是本能的潛在性質,這類潛在性質在适當時候可以使人産生一定的情緒。
例如,憐憫隻有在面對着值得憐憫的對象時,才會産生,恐懼也是一樣。
憐憫和恐懼總要有對象,在沒有什麼值得憐憫或恐懼的時候,說憐憫和恐懼就毫無意義了。
顯然,當我們說悲劇“激起憐憫和恐懼,從而導緻這些情緒的淨化”時,這裡的憐憫和恐懼隻能是看見悲劇場面時激起的憐憫和恐懼;更确切地說,得到宣洩的隻能是與憐憫和恐懼這兩種情緒相對應的本能潛在的能量。
情緒本身并沒有宣洩,而是得到了表現,或隻是被感覺到了。
于是,亞理斯多德那段有名的話就等于說:悲劇激起憐憫和恐懼,從而導緻與這些情緒相對應的本能潛在能量的宣洩。
在這個意義上說來,認為悲劇是情緒緩和的一種手段無疑是正确的。
悲劇比别的任何文學形式更能表現傑出人物在生命最重要關頭的最動人的生活。
它也比别的任何文藝形式更能使我們感動。
它喚起我們最大量的生命能量,并使之得到充分的宣洩。
它使我們能在兩三個小時裡,深切體驗到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體驗的強烈情感的生活。
它是最使人激動的經驗,而我們的快感的最大來源也在于此。
在劇院裡,我們的合群本能得到滿足,也增強這種審美快感。
藝術表現,正如我們所說,是呼籲同情。
不僅藝術家和觀衆之間有感情的交流,在觀衆與觀衆之間也有感情的交流。
能找到别人分享自己對同一對象感到的快樂,永遠是一種更大的快樂。
在看戲時,鼓掌得不到其他觀衆的響應,自己的快樂也會受影響。
假設一
現實的憐憫和恐懼中的痛感成分被滌除了;這些情緒本身也得到了淨化。
[7] 二 在關于悲劇淨化問題的各種理論中,有三個概念是非常突出的: 1.悲劇可以導緻情緒的緩和,使憐憫和恐懼得到無害而且愉快的宣洩。
2.悲劇可以消除憐憫和恐懼中引起痛感的成分。
3.悲劇通過經常激起憐憫和恐懼,可以從量上減少憐憫和恐懼的力量。
這三個概念與現代弗洛伊德派心理學很明顯地相似。
但我們在下一節裡再談弗洛伊德派對淨化的觀點,現在隻從普通心理學觀點來考察一下這三個概念。
讓我們先來看情緒緩和的概念。
首先,什麼叫情緒?似乎大多數現代心理學家都一緻認為,情緒與本能密切相關。
起一種情緒時,必定有一種對應的本能同時在起作用。
例如一個人突然瞥見一隻老虎,迫近的危險引動他逃跑的本能沖動,而他内心則經曆着恐懼的情緒。
一切情緒都伴随着一定的筋肉和器官的變動,如四肢的活動、呼吸、血循環和腺分泌的改變等等。
這類變動通常被稱為情緒的“表現”。
它們是身體對由環境所決定的本能活動作出的适應性變化。
譬如在恐懼的情形下,逃跑的本能活動表現為快速跑動,以及使跑動更有效的内髒器官的相應變化。
意識到這種身體的變動無疑會影響情緒的性質,但是卻并不像詹姆斯和朗吉(Lange)認為的那樣,構成那種情緒的總和;因為在筋肉和器官的感覺之上,主體還能意識到動力的成分,即麥獨孤教授所謂“通過各種手段朝向一個目标的不懈努力”。
那麼,所謂情緒,再用麥獨孤教授的話來說,就是“本能沖動起作用的标志”。
[8] 情緒的一般性質就是這樣。
所謂“情緒的緩和”又是什麼呢?每種本能都可以看成是潛在能量的積蓄,在它被引動時,這些潛在能量就激發某種沖動并變為各種筋肉活動。
在主體這方面,本能沖動以及與之相應的筋肉活動等全部變化,都是作為情緒被感覺到的。
我們說情緒得到“緩和”,其實就是指本能的潛在能量得到了适當的宣洩。
因此,情緒的緩和不過是情緒的表現。
情緒并不總是能得到表現,本能沖動有時會被相反的沖動抑制,或者被社會力量武斷地壓抑。
例如,一個文明人并不總是能用哭泣來表現悲傷,用笑來表現歡樂。
本能沖動被壓抑後,其潛在能量就會郁積起來,以緻對心靈造成一種痛苦的壓力。
在較嚴重的情況下,壓抑有可能引起各種精神病症。
但是,壓抑力量一旦被除掉,郁積的能量就可能暢快地排出,在各種筋肉活動中得到适當宣洩。
其結果由于是緊張狀态的緩和,所以是一種快感。
在情緒表現的意義上來理解“情緒的緩和”,已是一種定論,并已為詩人和藝術家們普遍承認。
歐裡庇得斯的《美狄亞》中的合唱曲有這樣幾行: 難道就沒有人用一支歌 或者用急管繁弦的音樂 來撫慰深沉的黑暗和災難、 那使人心碎的夭亡和痛苦?[9] 同樣的思想是近代詩人們一再重複的。
斯賓塞警告我們,不要壓抑感情: 說出悲哀吧:無言的痛苦 向心兒微語,要它破碎。
[10] 另一方面,華茲華斯又講到情緒緩和的快樂: 痛苦的思緒向我襲來, 及時抒發減少了悲哀, 使我平靜。
[11] 羅伯特·柏頓承認自己寫書論憂郁,正是為了逃避憂郁。
凱貝爾(Keble)談到“詩的治愈力”(vismedicapoetica):“毫無疑問,詩的一個最終原因就是:對許許多多人說來,它可以抒發怨憤,使他們不緻瘋狂。
”[12]拜倫也寫道:詩歌是“想象力的熔岩,它的爆發避免了地震。
人們說詩人從來不會發狂或很少發狂,……但他們往往幾乎要發狂,所以我不得不認為,詩的用處正在于預見到并防止人混亂瘋狂。
”[13]别的許多作家也說過類似的話,但上面所引就足以證明情緒緩和的概念在詩人當中是何等流行。
這樣廣泛被人接受的概念自然是不無道理的。
上面所引各例一般稱為藝術表現。
藝術表現歸根結底應該被看成一種情緒表現,就像哭、笑、發抖、臉紅等等一樣。
但藝術表現不僅僅是郁積能量的宣洩,而且還有别的因素,那就是同感。
藝術不僅表現藝術家的主觀感受,而且要傳達這種感受。
情感一旦傳達出來,就被大衆分享,這種同感的反應對情感本身也會起作用。
人們說:“快樂有人分享,是更大的快樂,而痛苦有人分擔,就可以減輕痛苦。
”藝術表現像教徒的祈禱和忏悔一樣,有雙重的作用:它既是減輕心上的負擔,也是籲請同情。
後一種快樂可以大大增加前一種快樂。
我們可以說,情緒不僅得到表現,而且被别人分享時,便是得到了雙重的緩和。
情緒緩和的本質就是這樣。
那麼,在多大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悲劇能造成情緒的緩和呢?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必須記住,憐憫和恐懼像其他各種情緒一樣,不是心中随時存在的具體事物,而是心理作用。
它們隻有在某種客觀事物刺激之下才會出現。
它們在刺激産生之前和之後都不存在。
在刺激産生之前,它們隻是本能的潛在性質,這類潛在性質在适當時候可以使人産生一定的情緒。
例如,憐憫隻有在面對着值得憐憫的對象時,才會産生,恐懼也是一樣。
憐憫和恐懼總要有對象,在沒有什麼值得憐憫或恐懼的時候,說憐憫和恐懼就毫無意義了。
顯然,當我們說悲劇“激起憐憫和恐懼,從而導緻這些情緒的淨化”時,這裡的憐憫和恐懼隻能是看見悲劇場面時激起的憐憫和恐懼;更确切地說,得到宣洩的隻能是與憐憫和恐懼這兩種情緒相對應的本能潛在的能量。
情緒本身并沒有宣洩,而是得到了表現,或隻是被感覺到了。
于是,亞理斯多德那段有名的話就等于說:悲劇激起憐憫和恐懼,從而導緻與這些情緒相對應的本能潛在能量的宣洩。
在這個意義上說來,認為悲劇是情緒緩和的一種手段無疑是正确的。
悲劇比别的任何文學形式更能表現傑出人物在生命最重要關頭的最動人的生活。
它也比别的任何文藝形式更能使我們感動。
它喚起我們最大量的生命能量,并使之得到充分的宣洩。
它使我們能在兩三個小時裡,深切體驗到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體驗的強烈情感的生活。
它是最使人激動的經驗,而我們的快感的最大來源也在于此。
在劇院裡,我們的合群本能得到滿足,也增強這種審美快感。
藝術表現,正如我們所說,是呼籲同情。
不僅藝術家和觀衆之間有感情的交流,在觀衆與觀衆之間也有感情的交流。
能找到别人分享自己對同一對象感到的快樂,永遠是一種更大的快樂。
在看戲時,鼓掌得不到其他觀衆的響應,自己的快樂也會受影響。
假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