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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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地則謀,來地則戰。

    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衆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敢問敵衆整而将來,待之若何?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

     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主人不克,掠于饒野,三軍足食,謹養而勿勞,并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測,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盡力。

    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入深則拘,不得已則鬥。

    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

    吾士無餘财,非惡貨也;無餘命,非惡壽也。

    令發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卧者涕交頤,投之無所往,則諸刿之勇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

    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敢問可使如率然乎? 曰:可。

    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濟而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

    齊勇若一,政之道也。

    剛柔相得,地之理也。

    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巳也。

    将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

    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

    聚三軍之衆,投之于險,此将軍之事也。

     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通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

    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輕地吾将使之屬,争地吾将趨其後;交地吾将謹其守;衢地吾将固其結,重地吾将繼其食,圯地吾将進其途,圍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故兵之情,圍則禦,不得巳則鬥,過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四五者一,不知非霸王之兵也。

    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衆不得聚;威加于敵,則其交不得合。

    是故不争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已之私,威加于敵,故其城可拔,其國可隳。

    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三軍之衆。

    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

    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

    夫衆陷于害,然後能為勝敗。

    故為兵之事,在順詳敵之意,并力一向,千裡殺将,是謂巧能成事。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于廊廟之上,以誅其事。

    敵人開阖,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随敵,以決戰事。

    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上篇言地之形,此篇言地之勢。

    勢有九,先舉其日于前,複解其義,著其法于後。

     火攻第十二 此言用火攻敵之政。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辎,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曰者,月在箕、璧、翼、轸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曰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于内,則早應之于外。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

    極其火力,可從而攻之,不可從則止。

    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内,以時發之。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助攻者明,以水助攻者強。

    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兇,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将修之。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将不可以愠而緻戰。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不可以複喜,愠不可以複說,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

    故曰:明主慎之,良将警之。

    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火攻為害慘烈,孫子此論,與不戰屬人兵之意甚相悖,然亦示人不可不知,非謂專恃乎此以取勝也。

    觀未叚緻慎之意自見。

     用間第十三 此言任用間使之法。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裡,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内外騷動,怠于道路,不得操而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争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

    故明君賢将,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于衆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

    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驗于度,必取于人,知敵之情者也。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内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

    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

     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内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

    死間者,為诳事于外,令吾間知之,而傳于敵間也。

    生間者,反報也。

    故三軍之事,莫親于間,賞莫厚于間,事莫密于間,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

    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

    間事未發而先聞者,聞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必索。

    敵間之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

    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内間可得而使也。

    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诳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

    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

    故明君賢将,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

    此兵之要,三軍所恃而動也。

     首篇言校計以素彼巳之情,而此又舉川問以察敵終之。

    蓋計定于巳而易見,間用于彼而難知,抑又深矣。

     兵垣四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