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克羅齊派美學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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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伯牙就不再鼓琴,這真是藝術家的坦白。
有些人知道“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所以把作品“藏之名山,傳之其人”。
這種同情心的需要并不減低藝術的身份,而且藝術可珍貴的地方也就在此。
幾千年前或幾萬裡外的一個人的心裡的靈光一閃爍,還能在我們心裡引起共鳴反應,這種“不朽”是多麼偉大!克羅齊派學者把藝術完全看成個人的,否認傳達與藝術有密切關系,就沒有見出這種偉大。
四 英國心理學派批評家理查茲說過:“批評學說所必依靠的台柱有兩個,一個是價值的讨論,一個是傳達的讨論。
”關于傳達的讨論,克羅齊的學說不甚圓滿,已如上所述。
現在我們來看他對于價值的讨論結果如何。
所謂價值就是好壞美醜的問題。
比如看到一件藝術作品,我們可以說,這是醜的或是美的麼?我們能夠比較兩個作品,說這個比那個更美麼?如果能夠,這美醜的标準是如何定出來的呢? 嚴格地說,克羅齊的美學中不能有價值問題。
因為批評價值時,被評判的對象一定是人人看得見、覺得着的。
在藝術方面,這種被批評的對象通常是作品。
克羅齊否認傳達為藝術的活動,否認傳達出來的東西為藝術,他所謂藝術完全是含蓄在心裡的意象,那是除自己以外沒有旁人能看得見的,所以旁人無法可以評判它的好壞美醜。
就這一層說,我們可以見出克羅齊抹殺傳達的另一個毛病,就是抹殺傳達,勢不能不同時抹殺價值。
他着重創造和欣賞的同一,忘記創造者和欣賞者有一個重要的分别。
創造者直覺形象時,所憑借的是自己的切身經驗,欣賞者将原形象再造出來時,所憑借的第一是創造者所傳達出來的作品。
就創造者說,美醜固可在形象本身見出,而就欣賞者說,形象的美醜必須于作品的美醜見出。
普通所謂“批評”不僅批評意象本身(内容)的價值,尤其要批評該意象的傳達或表現(形式)是否恰到好處。
這就是說,批評的對象不僅在意象本身,而尤在意象的傳達方式。
克羅齊否認作品為藝術,而欣賞者就失去被評判的對象了。
再近一層說,單論未傳達出來的形象或意象,它能否有美醜的分别呢?克羅齊也承認藝術的特殊價值是美,猶如善是倫理的特殊價值,真是科學的特殊價值。
在他看,?“美就是成功的表現,說得更幹脆一點,就是表現,因為沒有成功的表現并非表現。
?”醜則為“沒有成功的表現”?。
美是絕對的,沒有程度的分别。
凡是直覺都是表現,都是藝術,凡是藝術都是美的。
大藝術家的直覺和一般人的直覺隻在分量上有分别,在性質上并無分别。
我們不能說這個藝術作品比那個更美。
如果莎士比亞的《李爾王》悲劇是完美的表現,如果他的某一首十四行詩也是完美的表現,那麼,我們就不能說那部悲劇比那首十四行詩更美更偉大。
這種說法在事實上固不能使人滿意,在名理方面也有很多毛病。
克羅齊的美學可以用下列方程式總結起來: 直覺=表現=創造=欣賞=藝術=美。
這個等式表面雖承認美的實在,實際上則根本推翻美醜的分别。
凡是藝術都必為成功的表現,都必定美,沒有成功的表現就不是藝術,那麼,醜(沒有成功的表現)就須落在藝術範圍之外,既是藝術就不能拿“醜”字去形容了。
克羅齊如果徹底,就隻能承認藝術與非藝術的分别,而在藝術範圍之内,不能承認美與醜的分别。
這樣一來,藝術範圍之内,美成為絕對價值,無比較可言了。
絕對價值論其實根本否認價值的存在,因為價值是長短高低善惡美醜等程度上的估計,必定有比較才能見出。
我們在第十章裡承認“美”是形容“表現”的,卻同時承認“表現”在“恰到好處”這個标準點以下有許多程度上的分别,所以藝術範圍之内不但有美醜的分别,而美的本身也有等差。
“表現”有程度上的分别,是一切文藝批評的基本信條。
我們說這一部書比那一部書寫得好,或是這一個藝術家比那一個藝術家偉大,都默認這個信條。
藝術的最高理想自然是情(即情趣或内容)見(即表現)于詞(即意象或形式)?,恰到好處。
但是實際上有情溢于詞的,也有詞富于情的。
這兩種雖非完善的藝術,究仍不失其為藝術。
黑格爾分藝術為三種,物質超于精神(即詞富于情)者為象征藝術,古埃及和印度藝術為代表;精神恰好混化于物質(即情見于詞)者為古典藝術,古希臘藝術為代表;精神超于物質(即情溢于詞)者為浪漫藝術,近代歐洲藝術為代表。
如依克羅齊的見解,則隻有黑格爾所解釋的古典藝術才真是藝術(他固然沒有這樣說,但這是他的表現說所應有的結論)?。
他自己也承認古典藝術和浪漫藝術對于意象和情趣各有偏重,同時卻肯定一切藝術必同時為古典的與浪漫的,離不開意象也離不開情趣。
但這隻是理想,實際上藝術有偏于古典的亦有偏于浪漫的,克羅齊卻沒有在他的美的定義裡留位置給這兩種藝術。
他以為寓言不是藝術,因為在寓言裡情趣與意象可分立。
但是他如果嚴格地說話,中世紀的宗教藝術以及但丁的《神曲》都應該不是藝術了。
如果依我們的比較價值論,寓言,偏于古典的和偏于浪漫的作品在藝術上仍有位置,雖然都不是理想的。
有些人知道“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所以把作品“藏之名山,傳之其人”。
這種同情心的需要并不減低藝術的身份,而且藝術可珍貴的地方也就在此。
幾千年前或幾萬裡外的一個人的心裡的靈光一閃爍,還能在我們心裡引起共鳴反應,這種“不朽”是多麼偉大!克羅齊派學者把藝術完全看成個人的,否認傳達與藝術有密切關系,就沒有見出這種偉大。
四 英國心理學派批評家理查茲說過:“批評學說所必依靠的台柱有兩個,一個是價值的讨論,一個是傳達的讨論。
”關于傳達的讨論,克羅齊的學說不甚圓滿,已如上所述。
現在我們來看他對于價值的讨論結果如何。
所謂價值就是好壞美醜的問題。
比如看到一件藝術作品,我們可以說,這是醜的或是美的麼?我們能夠比較兩個作品,說這個比那個更美麼?如果能夠,這美醜的标準是如何定出來的呢? 嚴格地說,克羅齊的美學中不能有價值問題。
因為批評價值時,被評判的對象一定是人人看得見、覺得着的。
在藝術方面,這種被批評的對象通常是作品。
克羅齊否認傳達為藝術的活動,否認傳達出來的東西為藝術,他所謂藝術完全是含蓄在心裡的意象,那是除自己以外沒有旁人能看得見的,所以旁人無法可以評判它的好壞美醜。
就這一層說,我們可以見出克羅齊抹殺傳達的另一個毛病,就是抹殺傳達,勢不能不同時抹殺價值。
他着重創造和欣賞的同一,忘記創造者和欣賞者有一個重要的分别。
創造者直覺形象時,所憑借的是自己的切身經驗,欣賞者将原形象再造出來時,所憑借的第一是創造者所傳達出來的作品。
就創造者說,美醜固可在形象本身見出,而就欣賞者說,形象的美醜必須于作品的美醜見出。
普通所謂“批評”不僅批評意象本身(内容)的價值,尤其要批評該意象的傳達或表現(形式)是否恰到好處。
這就是說,批評的對象不僅在意象本身,而尤在意象的傳達方式。
克羅齊否認作品為藝術,而欣賞者就失去被評判的對象了。
再近一層說,單論未傳達出來的形象或意象,它能否有美醜的分别呢?克羅齊也承認藝術的特殊價值是美,猶如善是倫理的特殊價值,真是科學的特殊價值。
在他看,?“美就是成功的表現,說得更幹脆一點,就是表現,因為沒有成功的表現并非表現。
?”醜則為“沒有成功的表現”?。
美是絕對的,沒有程度的分别。
凡是直覺都是表現,都是藝術,凡是藝術都是美的。
大藝術家的直覺和一般人的直覺隻在分量上有分别,在性質上并無分别。
我們不能說這個藝術作品比那個更美。
如果莎士比亞的《李爾王》悲劇是完美的表現,如果他的某一首十四行詩也是完美的表現,那麼,我們就不能說那部悲劇比那首十四行詩更美更偉大。
這種說法在事實上固不能使人滿意,在名理方面也有很多毛病。
克羅齊的美學可以用下列方程式總結起來: 直覺=表現=創造=欣賞=藝術=美。
這個等式表面雖承認美的實在,實際上則根本推翻美醜的分别。
凡是藝術都必為成功的表現,都必定美,沒有成功的表現就不是藝術,那麼,醜(沒有成功的表現)就須落在藝術範圍之外,既是藝術就不能拿“醜”字去形容了。
克羅齊如果徹底,就隻能承認藝術與非藝術的分别,而在藝術範圍之内,不能承認美與醜的分别。
這樣一來,藝術範圍之内,美成為絕對價值,無比較可言了。
絕對價值論其實根本否認價值的存在,因為價值是長短高低善惡美醜等程度上的估計,必定有比較才能見出。
我們在第十章裡承認“美”是形容“表現”的,卻同時承認“表現”在“恰到好處”這個标準點以下有許多程度上的分别,所以藝術範圍之内不但有美醜的分别,而美的本身也有等差。
“表現”有程度上的分别,是一切文藝批評的基本信條。
我們說這一部書比那一部書寫得好,或是這一個藝術家比那一個藝術家偉大,都默認這個信條。
藝術的最高理想自然是情(即情趣或内容)見(即表現)于詞(即意象或形式)?,恰到好處。
但是實際上有情溢于詞的,也有詞富于情的。
這兩種雖非完善的藝術,究仍不失其為藝術。
黑格爾分藝術為三種,物質超于精神(即詞富于情)者為象征藝術,古埃及和印度藝術為代表;精神恰好混化于物質(即情見于詞)者為古典藝術,古希臘藝術為代表;精神超于物質(即情溢于詞)者為浪漫藝術,近代歐洲藝術為代表。
如依克羅齊的見解,則隻有黑格爾所解釋的古典藝術才真是藝術(他固然沒有這樣說,但這是他的表現說所應有的結論)?。
他自己也承認古典藝術和浪漫藝術對于意象和情趣各有偏重,同時卻肯定一切藝術必同時為古典的與浪漫的,離不開意象也離不開情趣。
但這隻是理想,實際上藝術有偏于古典的亦有偏于浪漫的,克羅齊卻沒有在他的美的定義裡留位置給這兩種藝術。
他以為寓言不是藝術,因為在寓言裡情趣與意象可分立。
但是他如果嚴格地說話,中世紀的宗教藝術以及但丁的《神曲》都應該不是藝術了。
如果依我們的比較價值論,寓言,偏于古典的和偏于浪漫的作品在藝術上仍有位置,雖然都不是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