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自然美與自然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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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朗歡喜描寫老朽,西班牙畫家浮勒斯克茲歡喜描寫殘廢。
雕刻家羅丹和愛樸斯丹(Epstein)尤其歡喜用醜陋的模型。
羅丹說: 俗人往往以為現實界中他們所公認為醜的東西都不是藝術的材料。
他們想禁止我們表現他們所不歡喜的自然事物。
這其實是大錯。
在自然中人以為醜的東西在藝術可以變成極美。
人以為醜的事物不外是殘廢,赢弱,令人聯想到疾病,不合康強原則的,例如矮子,跛子,破爛的窮人,惡人,罪人,不道德的人以及擾亂社會的,失常态的人所有的性格和行為,弑親者,叛國者和不問良心的野心家等,都是醜的。
這些人物隻能撞災惹禍,大家給他們一個罪名,本很合理。
但是大藝術家們和大文學家們對于這些醜人物卻仍一律采用。
他們仿佛有幻術家的魔棍,能化醜為美;這是一種點金術,一劑仙方。
從以上所引的事實和理論看,我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 一、藝術的美醜和自然的美醜是兩回事。
二、藝術的美醜不是模仿自然的美醜所得來的。
四 我們說“自然美”和“自然醜”時,“美”和“醜”的意義究竟如何呢?它不外下列兩種: 一、“美”是使人發生快感的,“醜”是使人發生不快感的。
例如論簡單的線形,有規律的曲線美,無規律的曲線醜;論簡單的顔色,飽和的紅色美,不飽和的紅色醜;論簡單的音調,和諧的美,嘈雜的醜。
這種分别完全起于生理作用。
外物刺激感官時,如果适合生理構造,我們便愉快,便覺得它美,否則便不愉快,便覺得它醜。
藝術常利用這種自然美,但是它本身不就是藝術美。
許多單調的音樂,聽起來很悅耳,但是不能引起深刻的情緒。
許多顔色調和的圖畫,看起來很爽快,但是毫無意味。
許多甜蜜的小說,讀起來暫時很快意,但是毫無藝術價值。
二、“美”是事物的常态,“醜”是事物的變态。
說“自然美”和“自然醜”時,通常大半用這個意義。
法國學者孟德斯鸠有一段話把這個意義解釋得最清楚: 畢非爾神父說美就是最普遍的東西集合在一塊所成的。
這個定義如果解釋起來,實在是至理名言。
他舉例說,美的眼睛就是大多數眼睛都像它那副模樣的,口鼻等也是如此。
這并非說醜的鼻子不比美的鼻子更普遍,但是醜的種類繁多,每種醜的鼻子卻比美的鼻子為數較少。
這正像一百人之中如果有十人穿綠衣,其餘九十人的衣服顔色都彼此不同,則綠衣終于最占勢力一樣。
比如說鼻子,它通常都是從上面逐漸高到下面,所以最美的鼻子如“懸膽”。
如果鼻子上下一樣粗細如臘腸,或是鼻孔朝天,那就太稀奇古怪了。
稀奇古怪便是失常态。
通常人說一件事物醜,其實不過是因為它稀奇古怪。
宋玉描寫理想的美人說:“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
”凡美的事物都安不上“太”字,一安上“太”字就不免有些醜了。
“太”就是超過常态,就是稀奇古怪。
人物都以常态為美。
健全是人體的常态,耳聾、口吃、面麻、頸腫、背駝、足跛等都不是常态,所以顯得醜。
一般生物的常态是生氣蓬勃,活潑靈巧,所以就自然美而論,豬不如狗,魚不如蛇,樗不如柳,老年人不如少年人。
非生物也是如此。
山的常态是巍峨,所以巍峨最易顯出山的美;水的常态是浩蕩明媚,所以浩蕩明媚最易顯出水的美。
同理,花宜清香,月宜皎潔,春風宜溫和,秋風宜凄厲。
常态所以使人覺得美,與實用觀念有關。
凡是一種形狀或性質在全類事物中最普遍,它對于該類事物一定有特殊利益,這也還是應用生物學上“适者生存”一條原理。
例如康健圓滿是人體美的要件,多病多愁的脆弱的女子有時也顯得美,這并不能打破原則,因為女子惹人憐才易惹人愛,脆弱對于女子還是有生物的特殊功能。
康德以為自然美很少有純粹的,就因為自然事物易引起實用的聯想,由實用聯想而覺到事物美(例如由康健而覺到人體美),那種美隻能算是“有倚賴的”(參看第六章)。
這第二種意義的“自然美”有時也為藝術所利用。
它就是古典主義所推尊的“類型”。
但是它與藝術究竟有别。
許多描寫類型的作品都很平凡、粗淺、陳腐,可以為證。
雕刻家羅丹和愛樸斯丹(Epstein)尤其歡喜用醜陋的模型。
羅丹說: 俗人往往以為現實界中他們所公認為醜的東西都不是藝術的材料。
他們想禁止我們表現他們所不歡喜的自然事物。
這其實是大錯。
在自然中人以為醜的東西在藝術可以變成極美。
人以為醜的事物不外是殘廢,赢弱,令人聯想到疾病,不合康強原則的,例如矮子,跛子,破爛的窮人,惡人,罪人,不道德的人以及擾亂社會的,失常态的人所有的性格和行為,弑親者,叛國者和不問良心的野心家等,都是醜的。
這些人物隻能撞災惹禍,大家給他們一個罪名,本很合理。
但是大藝術家們和大文學家們對于這些醜人物卻仍一律采用。
他們仿佛有幻術家的魔棍,能化醜為美;這是一種點金術,一劑仙方。
從以上所引的事實和理論看,我們可以得到兩個結論: 一、藝術的美醜和自然的美醜是兩回事。
二、藝術的美醜不是模仿自然的美醜所得來的。
四 我們說“自然美”和“自然醜”時,“美”和“醜”的意義究竟如何呢?它不外下列兩種: 一、“美”是使人發生快感的,“醜”是使人發生不快感的。
例如論簡單的線形,有規律的曲線美,無規律的曲線醜;論簡單的顔色,飽和的紅色美,不飽和的紅色醜;論簡單的音調,和諧的美,嘈雜的醜。
這種分别完全起于生理作用。
外物刺激感官時,如果适合生理構造,我們便愉快,便覺得它美,否則便不愉快,便覺得它醜。
藝術常利用這種自然美,但是它本身不就是藝術美。
許多單調的音樂,聽起來很悅耳,但是不能引起深刻的情緒。
許多顔色調和的圖畫,看起來很爽快,但是毫無意味。
許多甜蜜的小說,讀起來暫時很快意,但是毫無藝術價值。
二、“美”是事物的常态,“醜”是事物的變态。
說“自然美”和“自然醜”時,通常大半用這個意義。
法國學者孟德斯鸠有一段話把這個意義解釋得最清楚: 畢非爾神父說美就是最普遍的東西集合在一塊所成的。
這個定義如果解釋起來,實在是至理名言。
他舉例說,美的眼睛就是大多數眼睛都像它那副模樣的,口鼻等也是如此。
這并非說醜的鼻子不比美的鼻子更普遍,但是醜的種類繁多,每種醜的鼻子卻比美的鼻子為數較少。
這正像一百人之中如果有十人穿綠衣,其餘九十人的衣服顔色都彼此不同,則綠衣終于最占勢力一樣。
比如說鼻子,它通常都是從上面逐漸高到下面,所以最美的鼻子如“懸膽”。
如果鼻子上下一樣粗細如臘腸,或是鼻孔朝天,那就太稀奇古怪了。
稀奇古怪便是失常态。
通常人說一件事物醜,其實不過是因為它稀奇古怪。
宋玉描寫理想的美人說:“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
”凡美的事物都安不上“太”字,一安上“太”字就不免有些醜了。
“太”就是超過常态,就是稀奇古怪。
人物都以常态為美。
健全是人體的常态,耳聾、口吃、面麻、頸腫、背駝、足跛等都不是常态,所以顯得醜。
一般生物的常态是生氣蓬勃,活潑靈巧,所以就自然美而論,豬不如狗,魚不如蛇,樗不如柳,老年人不如少年人。
非生物也是如此。
山的常态是巍峨,所以巍峨最易顯出山的美;水的常态是浩蕩明媚,所以浩蕩明媚最易顯出水的美。
同理,花宜清香,月宜皎潔,春風宜溫和,秋風宜凄厲。
常态所以使人覺得美,與實用觀念有關。
凡是一種形狀或性質在全類事物中最普遍,它對于該類事物一定有特殊利益,這也還是應用生物學上“适者生存”一條原理。
例如康健圓滿是人體美的要件,多病多愁的脆弱的女子有時也顯得美,這并不能打破原則,因為女子惹人憐才易惹人愛,脆弱對于女子還是有生物的特殊功能。
康德以為自然美很少有純粹的,就因為自然事物易引起實用的聯想,由實用聯想而覺到事物美(例如由康健而覺到人體美),那種美隻能算是“有倚賴的”(參看第六章)。
這第二種意義的“自然美”有時也為藝術所利用。
它就是古典主義所推尊的“類型”。
但是它與藝術究竟有别。
許多描寫類型的作品都很平凡、粗淺、陳腐,可以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