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關于美感經驗的幾種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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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總結以上四章對美感經驗的分析,可以得到下列幾個結論:
一、美感經驗是一種聚精會神的觀照。
我隻以一部分“自我”直覺的活動對物,一不用抽象的思考二不起意志和欲念;物也隻以一部分它的形象對我,它的意義和效用都暫時退避到意識阈之外。
我隻是聚精會神地觀賞一個孤立絕緣的意象,不問它和其他事物的關系如何。
二、要達到這種境界,我們須在觀賞的對象和實際人生之中辟出一種适當的距離。
藝術的成功或失敗,就靠它對于觀賞者的距離遠近何如。
距離太近,它容易引人回到實際人生裡去,便失其為孤立絕緣的意象。
距離太遠,它又不能引起興趣,使人難了解欣賞。
三、在聚精會神地觀賞一個孤立絕緣的意象時,我們常由物我兩忘走到物我同一,由物我同一走到物我交注,于無意之中以我的情趣移注于物,以物的姿态移注于我。
但是這種移情作用雖常伴着美感經驗,而卻非美感經驗的必要條件。
有些藝術趣味很高的人常愈冷靜愈見出形象的美。
四、在美感經驗中,我們常模仿在想象中所見到的動作姿态,并且發出适應運動,使知覺愈加明了,因此,筋肉及其他器官起特殊的生理變化。
我們在聚精會神時,雖不必很明顯地意識到筋肉運動的感覺及其他生理變化,但是它們可以影響到美感經驗。
五、形象并非固定的。
同一事物對于千萬人即現出千萬種形象,物的意蘊深淺以觀賞者的性分深淺為準。
直覺就是憑着自己情趣性格突然間在事物中見出形象,其實就是創造;形象是情趣性格的返照,其實就是藝術。
形象的直覺就是藝術的創造。
因此,欣賞也寓有創造性。
這些結論得到了,我們現在可以進一步讨論關于美感經驗的幾個普遍的誤解。
第一個誤解是美感與快感的混淆。
喝一杯好酒,看見一個中意的女子,你稱贊“美”,讀一首詩,看一幅畫,或是聽一曲音樂,你也還是同樣地稱贊“美”。
這兩類經驗顯然不是一緻的。
它們雖然都生感,而兩種快感不一定都是美感,許多人因為不能分别快感和美感,便索性否認它們有分别,以為快感就是美感,美感也就是快感。
十九世紀英國學者羅斯金曾經很坦白地說過:“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希臘女神的雕像比得上一位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一半美。
”如果快感就是美感,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的引誘力當然比希臘女神的雕像的較強大。
但是羅斯金所說的英國姑娘的“美”和希臘女神的雕像的“美”,兩個“美”字的意義是否相同呢?荷蘭畫家倫勃朗(Rambrandt)所畫的滿面皺紋的老太婆以及《紅樓夢》裡的劉姥姥,都沒有什麼風姿可邀羅斯金的青眼,比血肉鮮麗的英國姑娘相去自然不能以道裡計,可是在藝術上仍不失其為美。
反之,許多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或任何國的姑娘做了平凡畫匠的模特兒,或是印在紙煙、香水廣告牌上時,不一定就叫人起美感。
從此可知美感與尋常快感究竟是兩回事。
有些美學家見到快感不盡是美感,于是替它們勉強定出一個分别來,卻又往往不如人意。
英國“享樂派美學”(HedonisticAesthetic)就犯了這個毛病。
倍恩(Bain)說,美感是可以使許多人共享的,尋常快感則為各個人所獨有。
美的東西人人都覺得美,使你生快感的東西對于我或許是索然無味。
他忘記天下之口有同嗜,酒美時同飲者常無異議,而上品的藝術則往往有曲高和寡的弊病。
格蘭亞倫(GrantAllen)以為美感限于耳、目兩種“高等感官”(highersenses),至于舌、鼻、皮膚、筋肉、内髒等“低等感官”則不能發生美感。
他沒有說出充足的理由來。
如論事實,這種分别實在是很勉強。
美感與筋肉感覺有密切關系,我們在第四章已經說過。
著名畫評家貝冉孫(Berensen)在《佛羅倫薩畫家論》裡便以為要欣賞佛羅倫薩畫家的線紋的力量,我們要用筋肉覺去領會。
其他“低等感官”也未嘗不可發生美感。
例如“暗香浮動月黃昏”,“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客去茶香餘舌本”,“冰肌玉骨,自清涼無汗”,這些名句所描寫的是何種感覺呢?近代有一派詩人專門想從感官方面打動情趣。
顔色和聲音固然是他們所看重的,氣味及筋肉感覺也并不被輕視。
我們隻稍讀濟慈或波德萊爾的詩便知道。
如果格蘭·亞倫的話靠得住,生來就聾盲的人們就不能有美感,但是生來就聾盲的女作家海倫·凱勒(HelenKeller)卻以美感銳敏著名。
美國美學家馬夏爾(H.R.Marshall)以為尋常快感複現于記憶時,就失其本質;而美感則在複現于記憶時,仍與原來實際所經驗的沒有差别。
例如美酒的
我隻以一部分“自我”直覺的活動對物,一不用抽象的思考二不起意志和欲念;物也隻以一部分它的形象對我,它的意義和效用都暫時退避到意識阈之外。
我隻是聚精會神地觀賞一個孤立絕緣的意象,不問它和其他事物的關系如何。
二、要達到這種境界,我們須在觀賞的對象和實際人生之中辟出一種适當的距離。
藝術的成功或失敗,就靠它對于觀賞者的距離遠近何如。
距離太近,它容易引人回到實際人生裡去,便失其為孤立絕緣的意象。
距離太遠,它又不能引起興趣,使人難了解欣賞。
三、在聚精會神地觀賞一個孤立絕緣的意象時,我們常由物我兩忘走到物我同一,由物我同一走到物我交注,于無意之中以我的情趣移注于物,以物的姿态移注于我。
但是這種移情作用雖常伴着美感經驗,而卻非美感經驗的必要條件。
有些藝術趣味很高的人常愈冷靜愈見出形象的美。
四、在美感經驗中,我們常模仿在想象中所見到的動作姿态,并且發出适應運動,使知覺愈加明了,因此,筋肉及其他器官起特殊的生理變化。
我們在聚精會神時,雖不必很明顯地意識到筋肉運動的感覺及其他生理變化,但是它們可以影響到美感經驗。
五、形象并非固定的。
同一事物對于千萬人即現出千萬種形象,物的意蘊深淺以觀賞者的性分深淺為準。
直覺就是憑着自己情趣性格突然間在事物中見出形象,其實就是創造;形象是情趣性格的返照,其實就是藝術。
形象的直覺就是藝術的創造。
因此,欣賞也寓有創造性。
這些結論得到了,我們現在可以進一步讨論關于美感經驗的幾個普遍的誤解。
第一個誤解是美感與快感的混淆。
喝一杯好酒,看見一個中意的女子,你稱贊“美”,讀一首詩,看一幅畫,或是聽一曲音樂,你也還是同樣地稱贊“美”。
這兩類經驗顯然不是一緻的。
它們雖然都生感,而兩種快感不一定都是美感,許多人因為不能分别快感和美感,便索性否認它們有分别,以為快感就是美感,美感也就是快感。
十九世紀英國學者羅斯金曾經很坦白地說過:“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希臘女神的雕像比得上一位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一半美。
”如果快感就是美感,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的引誘力當然比希臘女神的雕像的較強大。
但是羅斯金所說的英國姑娘的“美”和希臘女神的雕像的“美”,兩個“美”字的意義是否相同呢?荷蘭畫家倫勃朗(Rambrandt)所畫的滿面皺紋的老太婆以及《紅樓夢》裡的劉姥姥,都沒有什麼風姿可邀羅斯金的青眼,比血肉鮮麗的英國姑娘相去自然不能以道裡計,可是在藝術上仍不失其為美。
反之,許多血色鮮麗的英國姑娘或任何國的姑娘做了平凡畫匠的模特兒,或是印在紙煙、香水廣告牌上時,不一定就叫人起美感。
從此可知美感與尋常快感究竟是兩回事。
有些美學家見到快感不盡是美感,于是替它們勉強定出一個分别來,卻又往往不如人意。
英國“享樂派美學”(HedonisticAesthetic)就犯了這個毛病。
倍恩(Bain)說,美感是可以使許多人共享的,尋常快感則為各個人所獨有。
美的東西人人都覺得美,使你生快感的東西對于我或許是索然無味。
他忘記天下之口有同嗜,酒美時同飲者常無異議,而上品的藝術則往往有曲高和寡的弊病。
格蘭亞倫(GrantAllen)以為美感限于耳、目兩種“高等感官”(highersenses),至于舌、鼻、皮膚、筋肉、内髒等“低等感官”則不能發生美感。
他沒有說出充足的理由來。
如論事實,這種分别實在是很勉強。
美感與筋肉感覺有密切關系,我們在第四章已經說過。
著名畫評家貝冉孫(Berensen)在《佛羅倫薩畫家論》裡便以為要欣賞佛羅倫薩畫家的線紋的力量,我們要用筋肉覺去領會。
其他“低等感官”也未嘗不可發生美感。
例如“暗香浮動月黃昏”,“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客去茶香餘舌本”,“冰肌玉骨,自清涼無汗”,這些名句所描寫的是何種感覺呢?近代有一派詩人專門想從感官方面打動情趣。
顔色和聲音固然是他們所看重的,氣味及筋肉感覺也并不被輕視。
我們隻稍讀濟慈或波德萊爾的詩便知道。
如果格蘭·亞倫的話靠得住,生來就聾盲的人們就不能有美感,但是生來就聾盲的女作家海倫·凱勒(HelenKeller)卻以美感銳敏著名。
美國美學家馬夏爾(H.R.Marshall)以為尋常快感複現于記憶時,就失其本質;而美感則在複現于記憶時,仍與原來實際所經驗的沒有差别。
例如美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