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美感經驗的分析(一):形象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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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就兼指知覺與概念。
據以上的分析,知的方式根本隻有兩種:直覺的和名理的。
這個分别極重要,我們必先明白這個分别然後才能談美感經驗的特征。
像克羅齊所說的,直覺的知識是“對于個别事物的知識”(knowledgeofindividualthings),名理的知識是“對于諸個别事物中的關系的知識”(knowledgeoftherelationsbetweenthem)。
一切名理的知識都可以歸納到“A為B”的公式。
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玫瑰是一種花”,“直線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
這個“A為B”公式中B必定是一個概念,認識“A為B”就是知覺A,就是把一個事物“A”歸納到一個概念“B”裡去。
看見A而不能說它是某某,就是對于A沒有名理的或科學的知識。
就名理的知識而言,A自身無意義,它必須因與B有關系而得意義。
我們在尋常知覺或思考中,決不能在A本身上站住,必須把A當着一個踏腳石,跳到與A有關系的事物上去。
直覺的知識則不然。
我們直覺A時,就把全副心神注在A本身上面,不旁遷他涉,不管它為某某。
A在心中隻是一個無沾無礙的獨立自足的意象(image)。
A如果代表玫瑰,它在心中就隻是一朵玫瑰的圖形。
如果聯想到“玫瑰是木本花”,就失其為直覺了。
這種獨立自足的意象或圖形就是我們所說的“形象”。
直覺與名理的知識有别,如上所述。
從康德以來,哲學家大半把研究名理的一部分哲學劃為名學和知識論,把研究直覺的一部分劃為美學。
嚴格地說,美學還是一種知識論。
“美學”在西文原為aesthetic,這個名詞譯為“美學”還不如譯為“直覺學”,因為中文“美”字是指事物的一種特質,而aesthetic在西文中是指心知物的一種最單純最原始的活動,其意義與intuitive極相近。
本書為便利了解起見,仍沿用“美學”這個譯名,不過讀者須先明白本書所謂“美感的”,和“直覺的”意義相近。
“美感的經驗”就是直覺的經驗,直覺的對象是上文所說的“形象”,所以“美感經驗”可以說是“形象的直覺”。
這個定義已隐寓在aesthetic這個名詞裡面。
它是從康德以來美學家所公認的一條基本原則,我們現在把它詳加解說。
就上文所引的美感經驗實例看,無論是藝術或是自然,如果一件事物叫你覺得美,它一定能在你心眼中現出一種具體的境界,或是一幅新鮮的圖畫,而這種境界或圖畫必定在霎時中霸占住你的意識全部,使你聚精會神地觀賞它、領略它,以至于把它以外一切事物都暫時忘去。
這種經驗就是形象的直覺。
形象是直覺的對象,屬于物;直覺是心知物的活動,屬于我。
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隻是直覺,物所以呈現于心者隻是形象。
心知物的活動除直覺以外,我們前已說過,還有知覺和概念。
物可以呈現于心者除形象以外,還有許多與它相關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等。
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隻是直覺而不是知覺和概念;物所以呈現于心者是它的形象本身,而不是與它有關系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意義。
這番話很抽象,現在舉一個實例來說明。
比如說你在看一棵梅花。
同是一棵梅花,可以引起三種不同的态度。
看到梅花,你就想到它的名稱,在植物分類學中屬于某一門某一類,它的形狀有哪些特征,它的生長需要哪些條件,經過哪些階段,這裡你所取的是科學的态度。
其次,看到梅花,你就想起它有什麼實用,值多少錢,想拿它來做買賣或是贈送親友,這裡你所取的是實用的态度。
科學的态度隻注重梅花的實質、特征和成因;除開實質、特征和成因,梅花對于科學家便無意義。
實用的态度隻注重梅花的效用,除開效用,梅花對于實用人便無意義。
但是梅花除了實質、特征、成因、效用等以外,是否還有什麼呢?換句話說,假如你不認識梅花,對于它沒有絲毫的知識,不知道它的名稱、特征、效用等等,你能否還看見什麼呢?你當然還可以看見叫作“梅花”的那麼一種東西在那裡,這就是說,你還可以看見梅花本來的形象。
在實際上我們認識梅花太熟了,知道它和其他事物的關系太多了,一看見它就不免引起許多關于它的聯想,就想到它的實質、特征、效用等等,以至于把它的本來形象都完全忘掉或忽略過去了。
通常我們對于一件事物,經驗愈多,知識愈豐富,聯想也就愈複雜,如果要丢開它的一切關系和意義,也就愈困難。
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這句話很可以應用到美感經驗上去。
學是經驗知識,道是直覺形象本身的可能性。
對于一件事物所知的愈多,愈不易專注在它的形象本身,愈難直覺它,愈難引起真正純粹的美感。
美感的态度就是損學而益道的态度。
比
據以上的分析,知的方式根本隻有兩種:直覺的和名理的。
這個分别極重要,我們必先明白這個分别然後才能談美感經驗的特征。
像克羅齊所說的,直覺的知識是“對于個别事物的知識”(knowledgeofindividualthings),名理的知識是“對于諸個别事物中的關系的知識”(knowledgeoftherelationsbetweenthem)。
一切名理的知識都可以歸納到“A為B”的公式。
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玫瑰是一種花”,“直線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
這個“A為B”公式中B必定是一個概念,認識“A為B”就是知覺A,就是把一個事物“A”歸納到一個概念“B”裡去。
看見A而不能說它是某某,就是對于A沒有名理的或科學的知識。
就名理的知識而言,A自身無意義,它必須因與B有關系而得意義。
我們在尋常知覺或思考中,決不能在A本身上站住,必須把A當着一個踏腳石,跳到與A有關系的事物上去。
直覺的知識則不然。
我們直覺A時,就把全副心神注在A本身上面,不旁遷他涉,不管它為某某。
A在心中隻是一個無沾無礙的獨立自足的意象(image)。
A如果代表玫瑰,它在心中就隻是一朵玫瑰的圖形。
如果聯想到“玫瑰是木本花”,就失其為直覺了。
這種獨立自足的意象或圖形就是我們所說的“形象”。
直覺與名理的知識有别,如上所述。
從康德以來,哲學家大半把研究名理的一部分哲學劃為名學和知識論,把研究直覺的一部分劃為美學。
嚴格地說,美學還是一種知識論。
“美學”在西文原為aesthetic,這個名詞譯為“美學”還不如譯為“直覺學”,因為中文“美”字是指事物的一種特質,而aesthetic在西文中是指心知物的一種最單純最原始的活動,其意義與intuitive極相近。
本書為便利了解起見,仍沿用“美學”這個譯名,不過讀者須先明白本書所謂“美感的”,和“直覺的”意義相近。
“美感的經驗”就是直覺的經驗,直覺的對象是上文所說的“形象”,所以“美感經驗”可以說是“形象的直覺”。
這個定義已隐寓在aesthetic這個名詞裡面。
它是從康德以來美學家所公認的一條基本原則,我們現在把它詳加解說。
就上文所引的美感經驗實例看,無論是藝術或是自然,如果一件事物叫你覺得美,它一定能在你心眼中現出一種具體的境界,或是一幅新鮮的圖畫,而這種境界或圖畫必定在霎時中霸占住你的意識全部,使你聚精會神地觀賞它、領略它,以至于把它以外一切事物都暫時忘去。
這種經驗就是形象的直覺。
形象是直覺的對象,屬于物;直覺是心知物的活動,屬于我。
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隻是直覺,物所以呈現于心者隻是形象。
心知物的活動除直覺以外,我們前已說過,還有知覺和概念。
物可以呈現于心者除形象以外,還有許多與它相關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等。
在美感經驗中,心所以接物者隻是直覺而不是知覺和概念;物所以呈現于心者是它的形象本身,而不是與它有關系的事項,如實質、成因、效用、價值等意義。
這番話很抽象,現在舉一個實例來說明。
比如說你在看一棵梅花。
同是一棵梅花,可以引起三種不同的态度。
看到梅花,你就想到它的名稱,在植物分類學中屬于某一門某一類,它的形狀有哪些特征,它的生長需要哪些條件,經過哪些階段,這裡你所取的是科學的态度。
其次,看到梅花,你就想起它有什麼實用,值多少錢,想拿它來做買賣或是贈送親友,這裡你所取的是實用的态度。
科學的态度隻注重梅花的實質、特征和成因;除開實質、特征和成因,梅花對于科學家便無意義。
實用的态度隻注重梅花的效用,除開效用,梅花對于實用人便無意義。
但是梅花除了實質、特征、成因、效用等以外,是否還有什麼呢?換句話說,假如你不認識梅花,對于它沒有絲毫的知識,不知道它的名稱、特征、效用等等,你能否還看見什麼呢?你當然還可以看見叫作“梅花”的那麼一種東西在那裡,這就是說,你還可以看見梅花本來的形象。
在實際上我們認識梅花太熟了,知道它和其他事物的關系太多了,一看見它就不免引起許多關于它的聯想,就想到它的實質、特征、效用等等,以至于把它的本來形象都完全忘掉或忽略過去了。
通常我們對于一件事物,經驗愈多,知識愈豐富,聯想也就愈複雜,如果要丢開它的一切關系和意義,也就愈困難。
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這句話很可以應用到美感經驗上去。
學是經驗知識,道是直覺形象本身的可能性。
對于一件事物所知的愈多,愈不易專注在它的形象本身,愈難直覺它,愈難引起真正純粹的美感。
美感的态度就是損學而益道的态度。
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