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美感經驗的分析(一):形象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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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美學所側重的問題是:“在美感經驗中我們的心理活動是什麼樣?”至于一般人所喜歡問的“什麼樣的事物才能算是美”的問題還在其次。
這第二個問題也并非不重要,不過要解決它,必先解決第一個問題;因為事物能引起美感經驗才能算是美,我們必先知道怎樣的經驗是美感的,然後才能決定怎樣的事物所引起的經驗是美感的。
什麼叫作美感經驗呢?這就是我們在欣賞自然美或藝術美時的心理活動。
比如在風和日暖的時節,眼前盡是嬌紅嫩綠,你對着這燦爛濃郁的世界,心曠神怡,忘懷一切,時而覺得某一株花在向陽帶笑,時而注意到某一個鳥的歌聲特别清脆,心中恍然如有所悟。
有時夕陽還未西下,你躺在海濱一個崖石上,看着海面上金黃色的落晖被微風蕩漾成無數細鱗,在那裡悠悠蠕動。
對面的青山在蜿蜒起伏,仿佛也和你一樣在領略晚興。
一陣涼風掠過,才把你猛然從夢境驚醒。
“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
”你隻要有閑功夫,竹韻、松濤、蟲聲、鳥語、無垠的沙漠、飄忽的雷電風雨,甚至于斷垣破屋,本來呆闆的靜物,都能變成賞心悅目的對象。
不僅是自然造化,人的工作也可發生同樣的快感。
有時你鎮日為俗事奔走,偶然間偷得一刻餘閑,翻翻名畫家的冊頁,或是在案頭抽出一卷詩、一部小說或是一本戲曲來消遣,一轉瞬間你就跟着作者到另一世界裡去。
你陪着王維領略“興闌啼鳥散,坐久落花多”的滋味。
武松過岡殺虎時,你提心吊膽地挂念他的結局;他成功了,你也和他感到同樣的快慰。
秦舞陽見着秦始皇變色時,你心裡和荊轲一樣焦急;秦始皇繞柱而走時,你心裡又和他一樣失望。
人世的悲歡得失都是一場熱鬧戲。
這些境界,或得諸自然,或來自藝術,種類千差萬别,都是“美感經驗”。
美學的最大任務就在分析這種美感經驗。
要知道近代美學對于此種分析所得的結論,我們不能不把美學和哲學的淵源指點出來。
美學是從哲學分支出來的。
從休谟(Hume,1711—1776)、康德(Kant,1724—1804)一直到現在,近代哲學都偏重知識論。
知識論的根本問題就是:我們如何知道宇宙事物的存在?這個問題引起近代哲學家特别注意到以心知物時的心理活動。
比如說我們知道這張桌子,“知”的方式是否隻有一種呢?據近代哲學家的分析,對于同一事物,我們可以用三種不同的“知”的方式去知它。
最簡單最原始的“知”是直覺(intuition),其次是知覺(perception),最後是概念(conception)。
拿桌子為例來說。
假如一個初出世的小孩子第一次睜眼去看世界,就看到這張桌子,他不能算是沒有“知”它。
不過他所知道的和成人所知道的絕不相同。
桌子對于他隻是一種很混沌的形象(form),不能有什麼意義(meaning),因為它不能喚起任何由經驗得來的聯想。
這種見形象而不見意義的“知”就是“直覺”。
假如這個小孩子在看到桌子時同時看到他的父親伏在桌上寫字,或是聽到人提起“桌子”的名稱,到第二次他看見這張桌子時,他就會聯想到他的父親寫字或是“桌子”這個名稱,桌子對于他于是就有意義了,它是與父親寫字和“桌子”字音有關系的東西。
這種由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就是通常所謂“知覺”。
在知覺的階段,意義不能離開形象,知的對象還是具體的個别的事物。
假如這個小孩子逐漸長大,看到的桌子逐漸多,其中有圓的,有方的,有黃色的,有黑色的,有木制的,有石制的,有供寫字用的,有供開飯用的,形形色色,但是因為同具桌子所必有的要素,它們統叫作“桌子”。
此時小孩子不免常把一切桌子所同具的要素懸在心目中想,這就是說,離開個别的桌子的形象而抽象地想到桌子的意義。
做到這一步,他對于桌子就算是有一個“概念”了。
概念就是超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它是經驗的總結賬,知的成熟,科學的基礎。
在理論上,這三種知的發展過程,直覺先于知覺,知覺先于概念。
但是在實際經驗中它們常不易分開。
知覺決不能離直覺而存在,因為我們必先覺到一件事物的形象,然後才能知道它的意義。
概念也決不能離知覺而存在,因為對于全體屬性的知必須根據對于個别事例的知。
反過來說,知覺也不能離概念而存在,因為知覺是根據以往經驗去解釋目前事實,而以往經驗大半取概念的形式存在心中。
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時,我們是在知覺桌子,同時也是在用概念,因為“桌子”是全類事物的共名,就是一個概念。
因此近代哲學家常否認知覺和概念可分割開來。
現代意大利美學家克羅齊(Croce)在他的《美學》裡開章明義就說:“知識有兩種,一是直覺的(intuitive),一是名理的(logical)。
”他所謂“名理的知
這第二個問題也并非不重要,不過要解決它,必先解決第一個問題;因為事物能引起美感經驗才能算是美,我們必先知道怎樣的經驗是美感的,然後才能決定怎樣的事物所引起的經驗是美感的。
什麼叫作美感經驗呢?這就是我們在欣賞自然美或藝術美時的心理活動。
比如在風和日暖的時節,眼前盡是嬌紅嫩綠,你對着這燦爛濃郁的世界,心曠神怡,忘懷一切,時而覺得某一株花在向陽帶笑,時而注意到某一個鳥的歌聲特别清脆,心中恍然如有所悟。
有時夕陽還未西下,你躺在海濱一個崖石上,看着海面上金黃色的落晖被微風蕩漾成無數細鱗,在那裡悠悠蠕動。
對面的青山在蜿蜒起伏,仿佛也和你一樣在領略晚興。
一陣涼風掠過,才把你猛然從夢境驚醒。
“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
”你隻要有閑功夫,竹韻、松濤、蟲聲、鳥語、無垠的沙漠、飄忽的雷電風雨,甚至于斷垣破屋,本來呆闆的靜物,都能變成賞心悅目的對象。
不僅是自然造化,人的工作也可發生同樣的快感。
有時你鎮日為俗事奔走,偶然間偷得一刻餘閑,翻翻名畫家的冊頁,或是在案頭抽出一卷詩、一部小說或是一本戲曲來消遣,一轉瞬間你就跟着作者到另一世界裡去。
你陪着王維領略“興闌啼鳥散,坐久落花多”的滋味。
武松過岡殺虎時,你提心吊膽地挂念他的結局;他成功了,你也和他感到同樣的快慰。
秦舞陽見着秦始皇變色時,你心裡和荊轲一樣焦急;秦始皇繞柱而走時,你心裡又和他一樣失望。
人世的悲歡得失都是一場熱鬧戲。
這些境界,或得諸自然,或來自藝術,種類千差萬别,都是“美感經驗”。
美學的最大任務就在分析這種美感經驗。
要知道近代美學對于此種分析所得的結論,我們不能不把美學和哲學的淵源指點出來。
美學是從哲學分支出來的。
從休谟(Hume,1711—1776)、康德(Kant,1724—1804)一直到現在,近代哲學都偏重知識論。
知識論的根本問題就是:我們如何知道宇宙事物的存在?這個問題引起近代哲學家特别注意到以心知物時的心理活動。
比如說我們知道這張桌子,“知”的方式是否隻有一種呢?據近代哲學家的分析,對于同一事物,我們可以用三種不同的“知”的方式去知它。
最簡單最原始的“知”是直覺(intuition),其次是知覺(perception),最後是概念(conception)。
拿桌子為例來說。
假如一個初出世的小孩子第一次睜眼去看世界,就看到這張桌子,他不能算是沒有“知”它。
不過他所知道的和成人所知道的絕不相同。
桌子對于他隻是一種很混沌的形象(form),不能有什麼意義(meaning),因為它不能喚起任何由經驗得來的聯想。
這種見形象而不見意義的“知”就是“直覺”。
假如這個小孩子在看到桌子時同時看到他的父親伏在桌上寫字,或是聽到人提起“桌子”的名稱,到第二次他看見這張桌子時,他就會聯想到他的父親寫字或是“桌子”這個名稱,桌子對于他于是就有意義了,它是與父親寫字和“桌子”字音有關系的東西。
這種由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就是通常所謂“知覺”。
在知覺的階段,意義不能離開形象,知的對象還是具體的個别的事物。
假如這個小孩子逐漸長大,看到的桌子逐漸多,其中有圓的,有方的,有黃色的,有黑色的,有木制的,有石制的,有供寫字用的,有供開飯用的,形形色色,但是因為同具桌子所必有的要素,它們統叫作“桌子”。
此時小孩子不免常把一切桌子所同具的要素懸在心目中想,這就是說,離開個别的桌子的形象而抽象地想到桌子的意義。
做到這一步,他對于桌子就算是有一個“概念”了。
概念就是超形象而知意義的知,它是經驗的總結賬,知的成熟,科學的基礎。
在理論上,這三種知的發展過程,直覺先于知覺,知覺先于概念。
但是在實際經驗中它們常不易分開。
知覺決不能離直覺而存在,因為我們必先覺到一件事物的形象,然後才能知道它的意義。
概念也決不能離知覺而存在,因為對于全體屬性的知必須根據對于個别事例的知。
反過來說,知覺也不能離概念而存在,因為知覺是根據以往經驗去解釋目前事實,而以往經驗大半取概念的形式存在心中。
比如說“這是一張桌子”時,我們是在知覺桌子,同時也是在用概念,因為“桌子”是全類事物的共名,就是一個概念。
因此近代哲學家常否認知覺和概念可分割開來。
現代意大利美學家克羅齊(Croce)在他的《美學》裡開章明義就說:“知識有兩種,一是直覺的(intuitive),一是名理的(logical)。
”他所謂“名理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