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〇 愈之《文學批評其意義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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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多相信隻要把文學作品的内容詳細說明,價值自然顯而易見,無待于評判。
所以評判家的職務,隻在說明,不在判斷。
照此看來,可見歸納批評法是很重要了。
但是說明文學作品的内容,絕不是簡單的事情。
歸納評判家的職務,卻是很大而很難的。
歸納評判的目的:第一要貫徹著作的中心。
第二要辨出著作的中力(power)和美(beauty)的質素。
第三要分别著作當中所包含的東西,哪一種是暫時的,哪一種是永久的。
第四要把著作中的意義分析出來,列成方式。
第五要說明著作家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受着指導和支配的那種藝術的和道德的原則。
凡是含蓄(impliat[5])在作品之内的,批評家應該把他顯示(explicit)出來。
作品中一部分和他部分相互的關系,或各部分和全體的關系,批評家都應該細細表白出來。
作品中散在各處的質點,埋在各節的線索,批評家都應該探尋鈎引出來。
把一種著作解說(explain)、展開(unfold[6])、照明(illuminate)了之後,才能夠把他的内容、他的精神、他的藝術,赤裸裸的放在讀者眼前。
這便是歸納批評的目的,歸納批評的任務。
歸納批評所用的方法,全是科學的方法。
莫爾頓說得好:“歸納的批評,是在歸納科學的範圍内。
”所以這種批評,簡直不是文學,已成了一種科學了。
歸納的批評完全采用科學的研究态度。
準确和公正無私,是科學的要素,也就是歸納批評的态度。
莫爾頓拿舊式的判斷批評和新式的歸納批評兩兩對照,分别出三個重要的異點:第一,判斷批評所讨論的,大半是作品價值的高下問題,這是出于科學範圍以外的。
他說:“一個地質學家決不會贊揚一塊紅砂石,說他是模範的岩石,也不會做了文字去嘲罵冰世紀。
”歸納的批評家,也和科學家一般,隻問種類的異同,不問程度的高下。
譬如對于莎士比亞和班瓊生(BenJonson)的戲劇,隻把他們的藝術方法細細分别,和植物學家分别喬木灌木一般。
假如說他們兩人誰高誰低,便出歸納批評的範圍了。
雖然有時也把一個作家和别個作家,一種作品和别種作品互相比較,但這不是比較高下,不過想借此顯出作家或作品的特點罷了。
第二,判斷的批評家,對于文學的法則,看作和道德的戒律、國家的法律一般,以為是從外面來束縛藝術家的。
道德的戒律、國家的法律,都是從外面造成,把人限制在這裡面。
歸納的批評家卻以為文學上不該有這種法律。
文學法則也和自然法則一般,是從自然現象中歸納出來的。
譬如說莎士比亞的戲曲法則,這種法則決不是先已有人編定了,來限制莎士比亞的,不過是從他的戲曲中歸納出來罷了。
我們說星球遵守着重力法則,意義并不是說星球有遵守重力法則的義務。
星球自身,是不會知道什麼法則的。
我們說莎士比亞遵守着他的戲曲法則,意義也是這樣。
所以批評家的職務,并不是去考查莎士比亞到底是遵守着法則不是,不過是想從莎士比亞戲曲中發見他的法則罷了。
第三,判斷的批評有個固定的标準,用了這标準來審判作品的價值。
這種标準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差不多沒有兩個批評家所定的标準是相同的。
而且這些标準,都不過是假定的。
歸納的批評家,卻不承認這種标準,而且委實不信這種固定的标準是可能的。
他相信文學和自然現象一般,乃是進化的産物。
文學的曆史,是不絕進化的,所以用了一種假定的标準去束縛不絕進化的文學,是萬萬做不到的。
這樣看來,文學批評完全是一種研究态度,不應該涉及作品價值的問題,不應該涉及我們個人的感覺。
泰奴曾說:“文學批評家乃是個植物學家,不過一個拿文學做主題,一個是拿植物做主題罷了。
”知道了這個,便明白歸納批評的大意了。
歸納的批評法,仔細分别起來,依着歸納方法的不同,又可以分作二派:第一派的代表要算是莫爾頓——上文已經介紹過好幾次。
他的批評法主張把作品公平研究,不判定作品的價值。
但是他的研究範圍,隻以作品的本身為限,隻把作品的順序整理一下,作品的内容記述出來,就算完事。
他最有名的批評著作《戲曲家的莎士比亞》(ShakespeareasaDramaticArtist),便是這樣的。
第二派的歸納法,比莫爾頓更進一步,不單是研究作品的本身,更研究作者的時代和環境。
這一派的代表批評家要算法國的聖皮偉(SainteBeuve)和泰奴。
泰奴說:“人種、環境、時代是構成藝術的三要素。
”所以研究一種作品,很注重作者的人物、環境、時代。
明白了這三件事情,對于作品的内容才能充分了解。
他的批評著作很多,最有名的是一部
所以評判家的職務,隻在說明,不在判斷。
照此看來,可見歸納批評法是很重要了。
但是說明文學作品的内容,絕不是簡單的事情。
歸納評判家的職務,卻是很大而很難的。
歸納評判的目的:第一要貫徹著作的中心。
第二要辨出著作的中力(power)和美(beauty)的質素。
第三要分别著作當中所包含的東西,哪一種是暫時的,哪一種是永久的。
第四要把著作中的意義分析出來,列成方式。
第五要說明著作家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受着指導和支配的那種藝術的和道德的原則。
凡是含蓄(impliat[5])在作品之内的,批評家應該把他顯示(explicit)出來。
作品中一部分和他部分相互的關系,或各部分和全體的關系,批評家都應該細細表白出來。
作品中散在各處的質點,埋在各節的線索,批評家都應該探尋鈎引出來。
把一種著作解說(explain)、展開(unfold[6])、照明(illuminate)了之後,才能夠把他的内容、他的精神、他的藝術,赤裸裸的放在讀者眼前。
這便是歸納批評的目的,歸納批評的任務。
歸納批評所用的方法,全是科學的方法。
莫爾頓說得好:“歸納的批評,是在歸納科學的範圍内。
”所以這種批評,簡直不是文學,已成了一種科學了。
歸納的批評完全采用科學的研究态度。
準确和公正無私,是科學的要素,也就是歸納批評的态度。
莫爾頓拿舊式的判斷批評和新式的歸納批評兩兩對照,分别出三個重要的異點:第一,判斷批評所讨論的,大半是作品價值的高下問題,這是出于科學範圍以外的。
他說:“一個地質學家決不會贊揚一塊紅砂石,說他是模範的岩石,也不會做了文字去嘲罵冰世紀。
”歸納的批評家,也和科學家一般,隻問種類的異同,不問程度的高下。
譬如對于莎士比亞和班瓊生(BenJonson)的戲劇,隻把他們的藝術方法細細分别,和植物學家分别喬木灌木一般。
假如說他們兩人誰高誰低,便出歸納批評的範圍了。
雖然有時也把一個作家和别個作家,一種作品和别種作品互相比較,但這不是比較高下,不過想借此顯出作家或作品的特點罷了。
第二,判斷的批評家,對于文學的法則,看作和道德的戒律、國家的法律一般,以為是從外面來束縛藝術家的。
道德的戒律、國家的法律,都是從外面造成,把人限制在這裡面。
歸納的批評家卻以為文學上不該有這種法律。
文學法則也和自然法則一般,是從自然現象中歸納出來的。
譬如說莎士比亞的戲曲法則,這種法則決不是先已有人編定了,來限制莎士比亞的,不過是從他的戲曲中歸納出來罷了。
我們說星球遵守着重力法則,意義并不是說星球有遵守重力法則的義務。
星球自身,是不會知道什麼法則的。
我們說莎士比亞遵守着他的戲曲法則,意義也是這樣。
所以批評家的職務,并不是去考查莎士比亞到底是遵守着法則不是,不過是想從莎士比亞戲曲中發見他的法則罷了。
第三,判斷的批評有個固定的标準,用了這标準來審判作品的價值。
這種标準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差不多沒有兩個批評家所定的标準是相同的。
而且這些标準,都不過是假定的。
歸納的批評家,卻不承認這種标準,而且委實不信這種固定的标準是可能的。
他相信文學和自然現象一般,乃是進化的産物。
文學的曆史,是不絕進化的,所以用了一種假定的标準去束縛不絕進化的文學,是萬萬做不到的。
這樣看來,文學批評完全是一種研究态度,不應該涉及作品價值的問題,不應該涉及我們個人的感覺。
泰奴曾說:“文學批評家乃是個植物學家,不過一個拿文學做主題,一個是拿植物做主題罷了。
”知道了這個,便明白歸納批評的大意了。
歸納的批評法,仔細分别起來,依着歸納方法的不同,又可以分作二派:第一派的代表要算是莫爾頓——上文已經介紹過好幾次。
他的批評法主張把作品公平研究,不判定作品的價值。
但是他的研究範圍,隻以作品的本身為限,隻把作品的順序整理一下,作品的内容記述出來,就算完事。
他最有名的批評著作《戲曲家的莎士比亞》(ShakespeareasaDramaticArtist),便是這樣的。
第二派的歸納法,比莫爾頓更進一步,不單是研究作品的本身,更研究作者的時代和環境。
這一派的代表批評家要算法國的聖皮偉(SainteBeuve)和泰奴。
泰奴說:“人種、環境、時代是構成藝術的三要素。
”所以研究一種作品,很注重作者的人物、環境、時代。
明白了這三件事情,對于作品的内容才能充分了解。
他的批評著作很多,最有名的是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