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〇 愈之《文學批評其意義及方法》
關燈
小
中
大
(一)什麼是文學批評?“文學批評”這一個名詞,在西洋已經有過數千年的曆史了,可是在我們中國還是第一次說及。
中國人本來缺少批評的精神,所以那種批評文學,在我國竟完全沒有了。
我國文學思想很少進步,多半許是這個緣故。
近年新文學運動一日盛似一日,文藝創作也一日多似一日,但同時要是沒有批評文學來做向導,那便像船沒有了舵,恐怕進行很困難罷。
所以我想現在研究新文學的人,對于文學批評,似乎應該有相當的注意。
文學批評在西洋,差不多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
要把他的意義、曆史、派别詳細研究,自然不是幾千個字所能盡的。
現在暫且參考莫爾頓的《文學的近代研究》(Moultion’sTheModernStudyofLiterature)、黑德生的《文學研究指導言》(Hudson’s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Literature)、韓德的《文學的原則和問題》(Hunt’sLiterature,itsPrinciplesandProblems)和别幾部書做了這篇,權作在我國介紹文學批評的引子罷。
那麼什麼叫做文學批評呢?先說“批評”一字。
最先創立批評的人,是希臘大哲亞裡士多德。
據德賴頓(Dryden)說,批評的意義,就亞裡士多德所指,乃是“公允地判斷之标準”(Astandardofjudgingwell)。
蓋萊和施各德(GayleyandScott)合著的《文學批評的方法和材料》(MethodsandMaterialsofLiteraryCriticism)裡,把“批評”這字向來所用的意義分為五類,便指:(1)指摘(fault-finding)的意義。
(2)贊揚(topraise)的意義。
(3)判斷(tojudge)的意義。
(4)比較(tocompare)及分類(toclassify)的意義。
(5)評賞(toappreciate)的意義。
批評家對于這五種意義,有的以為隻應該包含一種或數種,有的主張都包含在“批評”範圍之内。
又近代大批評家阿諾爾(MathawArnold)說“批評”便是“把世間所知所思最好的東西,去學習或傳布的一種無偏私的企圖”(adisinterestedendeavortolearnandpropagatethebestthatisknownandthoughtintheworld)。
這一個界說,要算最精密确切了!批評的企圖,在于學習和傳布,可見批評家的任務,在于積極——贊揚或評賞——方面,不在消極——指摘或批判——方面。
近代的批評,這種傾向尤其顯著。
我們一說到批評,每以為批評便是批駁,便是攻擊,這是一種誤解。
批評和批駁不同。
批駁,是對于虛僞的思想智識而發的,批評的對象恰巧相反,乃是最高尚最良好的,不是虛僞的東西。
我們一說到批評,又以為批評便是糾正,批評家居于較高的地位,和先生糾正學生的課作一般,這也是一種誤解。
批評家不必一定居于較高的地位。
批評的目的,是學習和傳布,卻不是糾正。
批評家乃是賢弟子,決不是嚴師。
我們一說到批評,又以為批評的态度便是懷疑的态度,這也是一種誤解。
懷疑派是否定一切的,批評家不過對于所批評的東西加以分析或綜合,對于他的本身價值,卻始終是肯定的。
至于文學批評(literary[1]criticism),是批評的一種。
籠統的說一句,凡一切對于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批評,都可以稱作文學批評。
其實是不然。
“文學的”批評(literary[2]criticism)和“文學”的批評(criticismofliterature)不同。
對于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批評,也許是哲學的,也許是科學的,也許是神學的,也許是政治的,這些都不好算做文學批評。
因為文學批評,乃指讨論文學趣味或藝術性質的批評而言。
譬如柏拉圖的《理想國》,是文學著作,但提昆綏(Dequincey)的《理想國》批評,卻不是文學批評,因為裡面所讨論的,全屬政治的性質,所以隻可算作政治的批評。
托爾斯泰是個文學作家,但是毛德(Maude)的《托爾斯泰傳》,卻不全是文學批評,因為這書讨論文學的地方很少,所以隻不過是宗教的批評、哲理的批評。
反之愛狄生(Addison)的《悲劇與喜劇》(TragedyandComedy)和托爾斯泰的《莎士比亞論》,卻完全是文學批評,因為這兩部書都是就文學的見地,來批評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
錢玄同的《儒林外史新序》,一部分可以算
中國人本來缺少批評的精神,所以那種批評文學,在我國竟完全沒有了。
我國文學思想很少進步,多半許是這個緣故。
近年新文學運動一日盛似一日,文藝創作也一日多似一日,但同時要是沒有批評文學來做向導,那便像船沒有了舵,恐怕進行很困難罷。
所以我想現在研究新文學的人,對于文學批評,似乎應該有相當的注意。
文學批評在西洋,差不多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
要把他的意義、曆史、派别詳細研究,自然不是幾千個字所能盡的。
現在暫且參考莫爾頓的《文學的近代研究》(Moultion’sTheModernStudyofLiterature)、黑德生的《文學研究指導言》(Hudson’s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Literature)、韓德的《文學的原則和問題》(Hunt’sLiterature,itsPrinciplesandProblems)和别幾部書做了這篇,權作在我國介紹文學批評的引子罷。
那麼什麼叫做文學批評呢?先說“批評”一字。
最先創立批評的人,是希臘大哲亞裡士多德。
據德賴頓(Dryden)說,批評的意義,就亞裡士多德所指,乃是“公允地判斷之标準”(Astandardofjudgingwell)。
蓋萊和施各德(GayleyandScott)合著的《文學批評的方法和材料》(MethodsandMaterialsofLiteraryCriticism)裡,把“批評”這字向來所用的意義分為五類,便指:(1)指摘(fault-finding)的意義。
(2)贊揚(topraise)的意義。
(3)判斷(tojudge)的意義。
(4)比較(tocompare)及分類(toclassify)的意義。
(5)評賞(toappreciate)的意義。
批評家對于這五種意義,有的以為隻應該包含一種或數種,有的主張都包含在“批評”範圍之内。
又近代大批評家阿諾爾(MathawArnold)說“批評”便是“把世間所知所思最好的東西,去學習或傳布的一種無偏私的企圖”(adisinterestedendeavortolearnandpropagatethebestthatisknownandthoughtintheworld)。
這一個界說,要算最精密确切了!批評的企圖,在于學習和傳布,可見批評家的任務,在于積極——贊揚或評賞——方面,不在消極——指摘或批判——方面。
近代的批評,這種傾向尤其顯著。
我們一說到批評,每以為批評便是批駁,便是攻擊,這是一種誤解。
批評和批駁不同。
批駁,是對于虛僞的思想智識而發的,批評的對象恰巧相反,乃是最高尚最良好的,不是虛僞的東西。
我們一說到批評,又以為批評便是糾正,批評家居于較高的地位,和先生糾正學生的課作一般,這也是一種誤解。
批評家不必一定居于較高的地位。
批評的目的,是學習和傳布,卻不是糾正。
批評家乃是賢弟子,決不是嚴師。
我們一說到批評,又以為批評的态度便是懷疑的态度,這也是一種誤解。
懷疑派是否定一切的,批評家不過對于所批評的東西加以分析或綜合,對于他的本身價值,卻始終是肯定的。
至于文學批評(literary[1]criticism),是批評的一種。
籠統的說一句,凡一切對于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批評,都可以稱作文學批評。
其實是不然。
“文學的”批評(literary[2]criticism)和“文學”的批評(criticismofliterature)不同。
對于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批評,也許是哲學的,也許是科學的,也許是神學的,也許是政治的,這些都不好算做文學批評。
因為文學批評,乃指讨論文學趣味或藝術性質的批評而言。
譬如柏拉圖的《理想國》,是文學著作,但提昆綏(Dequincey)的《理想國》批評,卻不是文學批評,因為裡面所讨論的,全屬政治的性質,所以隻可算作政治的批評。
托爾斯泰是個文學作家,但是毛德(Maude)的《托爾斯泰傳》,卻不全是文學批評,因為這書讨論文學的地方很少,所以隻不過是宗教的批評、哲理的批評。
反之愛狄生(Addison)的《悲劇與喜劇》(TragedyandComedy)和托爾斯泰的《莎士比亞論》,卻完全是文學批評,因為這兩部書都是就文學的見地,來批評文學著作或文學作家的。
錢玄同的《儒林外史新序》,一部分可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