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 陸步青《修辭學與語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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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emphasis) 做文章能夠在一首一尾着重,易使閱者節省腦力,而且易得真意。

    平常演說者不曉這個道理,一登台便說:“今天沒有預備……要請大家原諒。

    ”或說:“鄙人得與諸君同聚一堂,非常愉快……”作文者也往往用這種話起頭,究其實毫無意義。

    如果說得好,做得好,自然不消作無謂之客氣(hackneyedexpression[1]),否則即作客氣,有哪個能原諒你呢?這都是耗費閱者聽者的時間罷了。

    所以做文章,應該把前提在前,結束在後,以着重全篇的主意。

     (四)流利(ease) (A)句法(structure) 句法不要過于摹仿外國文的構造。

    因外國文的構造,與中國文不同。

    若純用外國文的構造來作中國文,研究過外國文者或能了解,未研究過外國文者讀了艱澀異常,易生不快之感。

    試問我國研究過外國文的人多呢,還是未研究過外國文的人多呢?當然是未研究過的多。

    所以想把文章的效力增加,需要的感應增大,就把句法照中國式的構造表演出來。

    例如: 他有比從前更多的谷餘剩了。

     這是有點像外國文的構造,念起來殊屬不順口,且意思亦不十分明了。

    若改變一下: 他餘剩的谷,比從前更多了。

     這樣一來,何等流利,何等顯明! 英國人摹仿拉丁文者,人家叫他做Johnsonism,蓋譏諷他過于矯揉造作,摹仿外國文的構造。

    我很希望我國作語體文的,千萬不要流于Johnsonism。

     (B)音調(euphony) 語體文對于音調,最不講究,這是大錯!因為音調與記憶有關。

    譬如诘屈聱牙的人名,很難記憶,童謠俗諺,入耳不忘,在在都可以證明。

    所以我主張語體文要注意一點音調。

    新體詩最好押韻,否則亦要自然流利。

     (C)留心别字 文章可以代表作者的人格,别字也會損害作者的人格。

    譬如寫信給人,寫得不好,别字滿紙,則人家必定要起輕侮之心,因而效力減小,感應沒有。

    我看見許多白話文,常有誤“夠”作“夠”,誤“偏”作“徧”,誤“蹩腳”作“别腳”……這都是不留心别字的緣故。

     (D)修飾(finish) 我們作文總有錯誤的地方,既有錯誤,便要去修飾才是。

    與其給别人指摘,何如自己更正呢?戈爾斯密(Goldsmith)的文字非常流利,即是從“修飾”得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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