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 胡适之《文學改良刍議》

關燈
虛實者也。

    至于後世文學末流,言之無物,乃以文勝。

    文勝之極,而骈文律詩興焉,而長律興焉。

    夫骈文律詩之中,非無佳作,然佳作終鮮。

    所以然者何?豈不以其束縛人之自由過甚之故耶?(長律之中上下古今無一首佳作可言也。

    )今日而言文學改良,當“先立乎其大者”,不當枉廢有用之精力于微細纖巧之末,此吾所以有廢骈廢律之說也。

    即不能廢此兩者,亦但當視為文學末技而已,非講求之急務也。

     今人猶有鄙夷白話小說為文學小道者,不知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皆文學正宗,而骈文律詩乃真小道耳。

    吾知必有聞此言而卻走者矣。

     八曰不避俗語俗字[2] 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為文學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語”之論也(參觀上文第二條下)。

    蓋吾國言文之背馳久矣!自印度佛書輸入,譯者以文言不足以達意,故以淺近之文譯之,其體已近白話。

    其後佛氏講義語錄尤多用白話為之者,是為語錄體之原始。

    及宋人講學以白話為語錄,此體遂成講學正體。

    明人因之。

    當是時,白話已久入韻文,觀唐宋人白話之詩詞可見也。

    及至元時,中國北部已在異族之下三百餘年矣(遼金元)。

    此三百年中,中國乃發生一種通俗行遠之文學。

    文則有《水浒》、《西遊》、《三國》……之類,戲曲則尤不可勝計。

    (關漢卿諸人,人各著劇數十種之多。

    吾國文人著作之富,未有過于此時者也。

    )以今世眼光觀之,則中國文學當以元代為最盛,可傳世不朽之作,當以元代為最多,此可無疑也。

    當是時,中國之文學最近言文合一,白話幾成文學的語言矣。

    使此趨勢不受阻遏,則中國幾有一“活文學”出現,而但丁、路得之偉業(歐洲中古時,各國皆有俚語,而以拉丁文為文言,凡著作書籍皆用之,如吾國之以文言著書也。

    其後意大利有但丁[Dante]諸文豪,始以其國俚語著作。

    諸國踵興,國語亦代起,路得[Luther]創新教始以德文譯《舊約》、《新約》,遂開德文學之先。

    英法諸國亦複如是。

    今世通用之英文新、舊約,乃一六一一年譯本,距今才三百年耳。

    故今日歐洲諸國之文學,在當日皆為俚語。

    迨諸文豪興,始以“活文學”代拉丁之死文學,有活文學而後有言文合一之國語也),幾發生于神州。

    不意此趨勢驟為明代所阻,政府既以八股取士,而當時文人如何、李七子之徒,又争以複古為高,于是此千年難遇言文合一之機會,遂中道夭折矣。

    然以今世曆史進化的眼光觀之,則白話文學之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将來文學必用之利器,可斷言也(此“斷言”乃自作者言之,贊成此說者今日未必甚多也)。

    以此之故,吾主張今日作文作詩,宜采用俗字俗語。

    與其用三千年前之死字(如“于铄國會,遵晦時休”之類),不如用二十世紀之活字;與其作不能行遠不能普及之秦漢六朝文字,不如作家喻戶曉之《水浒》、《西遊》文字也。

     上述八事,乃吾年來研思此一大問題之結果。

    遠在異國,既無讀書之暇晷,又不得就國中先生長者質疑問難,其所主張容有矯枉過正之處。

    然此八事皆文學上根本問題,一一有研究之價值,故草成此論,以為海内外留心此問題者作一草案。

    謂之刍議,猶雲未定草也,伏惟國人同志有以匡糾是正之。

     注解: [1] 按前文所述“八事”,下有“求”字。

     [2] 俗語俗字,按前述“八事”,作“俗字俗語”。

    
0.05321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