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 胡适之《文學改良刍議》

關燈
,别無他法,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親見親聞、所親身閱曆之事物,一一自己鑄詞以形容描寫之,但求其不失真,但求能達其狀物寫意之目的,即是工夫。

    其用爛調套語者,皆懶惰不肯自己鑄詞狀物者也。

     六曰不用典 吾所主張八事之中,惟此一條最受朋友攻擊,蓋以此條最易誤會也。

    吾友江亢虎君來書曰: 所謂典者,亦有廣狹二義。

    饾饤獺祭,古人早懸為厲禁,若并成語故事而屏之,則非惟文字之品格全失,即文字之作用亦亡。

    ……文字最妙之意味,在用字簡而涵義多,此斷非用典不為功。

    不用典,不特不可作詩,并不可寫信,且不可演說。

    來函滿紙“舊雨”、“虛懷”、“治頭治腳”、“舍本逐末”、“洪水猛禽”、“發聾振聩”、“負弩先驅”、“心悅誠服”、“詞壇”、“退避三舍”、“滔天”、“利器”、“鐵證”……皆典也。

    試盡抉而去之,代以俚語俚字,将成何說話?其用字之繁簡,猶其細焉。

    恐一易他詞,雖加倍蓰,而涵義仍終不能如是恰到好處,奈何? 此論甚中肯要。

    今依江君之言,分典為廣狹二義,分論之如下: (一)廣義之典,非吾所謂典也。

    廣義之典約有五種: (甲)古人所設譬喻,其取譬之事物,含有普通意義,不以時代而失其效用者,今人亦可用之。

    如古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今人雖不讀書者,亦知用“自相矛盾”之喻,然不可謂為用典也。

    上文所舉例中之“治頭治腳”、“洪水猛禽”、“發聾振聩”……皆此類也。

    蓋設譬取喻,貴能切當,若能切當,固無古今之别也。

    若“負弩先驅”、“退避三舍”之類,在今日已非通行之事物,在文人相與之間,或可用之,然終以不用為上。

    如言“退避”,千裡亦可,百裡亦可,不必定用“三舍”之典也。

     (乙)成語 成語者,合字成辭,别為意義。

    其習見之句,通行已久,不妨用之。

    然今日若能另鑄“成語”,亦無不可也。

    “利器”、“虛懷”、“舍本逐末”……皆屬此類。

    此非典也,乃日用之字耳。

     (丙)引史事 引史事與今所論議之事相比較,不可謂為用典也。

    如老杜詩雲:“未聞殷周衰,中自誅褒妲。

    ”此非用典也。

    近人詩雲:“所以曹孟德,猶以漢相終。

    ”此亦非用典也。

     (丁)引古人作比 此亦非用典也。

    杜詩雲:“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

    ”此乃以古人比今人,非用典也。

    又雲:“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失蕭曹。

    ”此亦非用典也。

     (戊)引古人之語 此亦非用典也。

    吾嘗有句雲:“我聞古人言:‘艱難惟一死。

    ’”又雲:“‘嘗試成功自古無’,放翁此語未必是。

    ”此乃引語,非用典也。

     以上五種為廣義之典,其實非吾所謂典也。

    若此者可用可不用。

     (二)狹義之典,吾所主張不用者也。

    吾所謂用典者,謂文人詞客不能自己鑄詞造句以寫眼前之景,胸中之意,故借用或不全切,或全不切之故事陳言以代之,以圖含混過去,是謂“用典”。

    上所述廣義之典,除戊條外,皆為取譬比方之辭,但以彼喻此,而非以彼代此也。

    狹義之用典,則全為以典代言,自己不能直言之,故用典以言之耳。

    此吾所謂用典與非用典之别也。

    狹義之典亦有工拙之别。

    其工者偶一用之,未為不可,其拙者則當痛絕之。

     (子)用典之工者 此江君所謂用字簡而涵義多者也。

    客中無書,不能多舉其例,但雜舉一二,以實吾言:
0.05038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