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 容挺公緻《甲寅》記者論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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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彼易此。

    又如“薩威稜帖”及“劄斯惕斯”二語,雖或義為多涵,頗難适譯。

    例以佛典多涵不譯,似從音為便。

    愚謂我邦文學,雖木強難化,不若歐文之柔而易流,然精神的文明,為我邦之古産,凡外域精神科學之名辭,若以邦文迻譯,縱不皆吻合,亦非絕無相近者。

    其完全合緻者,則直取之;不實不盡者,則渾融含蓄以出之。

    如此以譯名視原名,縱不能應有者盡有,或亦得其最大部分之最大涵義。

    抑方今之急,非取西學移植國中之為尚,曾食而化之,吐而出之之尚。

    西學入國,為日已長,即今尚在幼稚之域。

    我國學者于移植之功,固不能無怍,然第一味移植,遂謂克盡能事,亦未見其可!尊論謂厘名與義而二之。

    名為吾所固有者不論,吾無之,則徑取歐文之音而譯之,名為一事,義又為一事。

    義者,為名作界也;名者,為物立符也。

    作界之事,誠有可争,作符之事,則一物甲之而可,乙之亦可,不必争也。

    惟以作界者作符,則人将以争界者争符,而争不可止等語。

    昔張橫渠作《箴愚》、《訂頑》,程子見之,謂恐啟争端,為改題《東銘》、《西銘》,皆命名息争之說也。

    又有若貴志以“甲寅”為号,容别有寄托,然息争一端,必為作用之一,此即愚渾融含蓄之說也。

    夫一事一象,有涵義甚富者,乃今欲括于一語之中,即智力絕特之士,孰不感其難能。

    即在愚最大部分之最大涵義之說,甲以此為大,乙或以彼為更大,争端仍不可免。

    然學問之事,必不能無所争,而亦無取乎息争。

    非第不許息争,為消極之作用,将有以啟争求積極之成功,則有争甯足憂,無争又甯足喜。

    苟學者各竭其心思,新名競起,将由進化公理,司其取舍權衡。

    其最适者,将于天擇人擇,不知不識之間,巋然獨存。

    精确之名既定,則學術自伴之而進。

    即如足下手定之名,自出世之日始,固已卷入于天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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