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 胡以魯《論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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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有火齊珠之義,不可以為原素名),義不可漫撷不确定一端之義(例如輕氣在當時以其為原素中之最輕,今則義變而名窾矣),斟酌盡善,則專家之務也。
(六)理學上之名最難迻譯。
向有其名,如赤道、黃道者仍舊貫。
确有其義,如溫帶、寒帶者從義譯。
專名無關于實義者,不妨因故有之陋,如星以五行名,電以陰陽名,無損于其實也。
似專名而義含于其名者則宜慎重,稱“愛耐而幾”(energy)曰儲能,稱“伊太”(ether)曰清氣,漫加狀詞,殆未有不誤謬者。
“愛耐而幾”,固有儲有行;“伊太”在理想中,無從狀其清濁也。
愛耐而幾,或可譯作勢乎?伊太,則伊太而已矣。
(七)機械之屬,有義可譯者,如上第二十條所雲。
無可譯者,則仿後三四條作新名,璧柳珂珬,古原有其例也。
“亞更”(organ),不能譯原義曰機。
“批阿娜”(piano)不能譯原義曰清平,而曰風琴、洋琴,則淆矣。
無已,其亦借音作名,如古之琵琶乎? (八)玄學上多義之名不可譯,如内典言般若,猶此言智慧,而智慧不足以盡之。
亞利斯多德言“奴斯”(nous),猶此言理,而理不足以盡之。
名之用于他者,猶無妨其不盡。
玄學則以名詞為體,以多義為用者,不可以不盡也。
(九)宗教上神秘之名不可譯,如“曼那”(manus),譯為甘露,則史迹訛淆。
涅盤,譯為烏有,則索然無味。
佛義為知者,不能号為知者。
基督義為灌頂,不能稱其灌頂王也。
(十)史乘上一民族一時特有之名不可譯,如法律史上羅馬人之自由權、市民權、氏族權,稱曰“三加普”(triacaputa),不能譯加普曰資格,政治史上希臘人放逐其國人之裁判法曰“亞斯托剌西斯姆”(ostracism),不能譯其義曰國民總投票等是也。
美詩人普來鳥德氏嘗語其友曰:“觀君數用法蘭西語。
果使精練英語,無論何種感想,自有語言可表,安用借法語為也!”德文豪加堆且曰:“表示感想,惟國語為最适切。
”誠哉!好用外語者,蓋未嘗熟達國語也。
自史籀之古書凡九千名,非苟為之也。
有其文者必有其諺言,秦篆殺之,《凡将》諸篇繼作,及氏時,亦九千名。
衍乎氏者,自《玉篇》以逮《集韻》,不損三萬字,非苟為之。
有其文者必有其諺言:刻玉曰琢。
刻竹以為書曰篆。
黑馬之黑,與黑絲之黑,名實眩也,則别以骊、缁。
青石之青,青筍之青,名實眩也,則别以蒼筤、琅玕。
白鳥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名實眩也,則别以皠、皚、皦。
怨偶,匹也;合偶,匹也。
其匹同,其匹之情異,則别以逑、仇。
馬之重遲,物之重厚,其重同,其重之情異,則别以笃、竺。
此猶物名也,更以動靜名言之:直言曰經。
一曲一直曰迂。
自圓心以出輻線,稍前益大曰耎。
兩線平行略傾,漸遠而合成交角曰。
車小缺複合曰辍。
釜氣上蒸曰融。
南北極半歲見日,半歲不見日,曰暨。
東西半球兩足相抵曰僢。
簡而别,昭而切,則孳乳之用,具衆理而應萬事。
古者術語固無虞其匮乏也。
後世俗偷文敝,使術名為廢語。
于是睹外貨,則目眩神搖,習西學,則心儀頂禮。
耳食而甘,覺無詞以易,乞借不足,甚且有倡用萬國新語者。
習于外而忘其本,滔滔者蓋非一日矣!歐語殊貫,侵入猶少,日人之所矯揉者,則奪亂陵雜,不知其所底止也。
吾雖于義譯五六條下,著日人譯語,不妨從同,然集一政黨,亦必曰國民、曰進步、曰政友、曰大同俱樂部,亦何啙媮至于斯極乎!國語,國民性情節族所見也。
漢土人心故渙散,削于外族者再,所賴以維持者厥惟國語。
使外語蔓滋,陵亂不修,則性情節族淪夷,種族自尊之念亦将消殺焉,此吾所為涓涓而悲也!綜上所著三十條,更為之申言曰:故有其名者,舉而措之,荀子所謂散名之在萬物者,從諸夏之成俗曲期也。
故無其名者,骈集數字以成之。
國語釋故、釋言而外,複有釋訓,非聯綿兩字,即以雙聲、疊韻成語,此異于單舉。
又若事物名号合用數言,放勳、重華,古聖之建名,阿衡、祈父,官僚之定名,是皆兩義并為一稱,猶西語合希臘、拉丁兩言為一名也。
今通俗用言雖不過二千,其不至甚憂匮乏者,猶賴此轉移,蓋亦吾國語之後天發達也。
音少義多,單舉易淆,明體達用,莫便于此。
荀子所謂絫而成文,名之麗也,無緣相拟,然後仿五不翻之例,假外語之一二音作之,荀子所謂有循于舊名,有作于新名也。
本斯三端,著為三十例,冀于斯道稍有所貢獻,當否不敢知也。
至于切要之舉,竊以為宜由各科專家集為學會,讨論抉擇,折衷之于國語國文之士,複由政府審定而頒行之。
例如日本,法政家之名從國法,學術之名從學會,國家主要用品如軍艦、飛艇等名,則由政府布告以完定之。
名正則言順,庶幾百官以治,萬民以察乎!
(六)理學上之名最難迻譯。
向有其名,如赤道、黃道者仍舊貫。
确有其義,如溫帶、寒帶者從義譯。
專名無關于實義者,不妨因故有之陋,如星以五行名,電以陰陽名,無損于其實也。
似專名而義含于其名者則宜慎重,稱“愛耐而幾”(energy)曰儲能,稱“伊太”(ether)曰清氣,漫加狀詞,殆未有不誤謬者。
“愛耐而幾”,固有儲有行;“伊太”在理想中,無從狀其清濁也。
愛耐而幾,或可譯作勢乎?伊太,則伊太而已矣。
(七)機械之屬,有義可譯者,如上第二十條所雲。
無可譯者,則仿後三四條作新名,璧柳珂珬,古原有其例也。
“亞更”(organ),不能譯原義曰機。
“批阿娜”(piano)不能譯原義曰清平,而曰風琴、洋琴,則淆矣。
無已,其亦借音作名,如古之琵琶乎? (八)玄學上多義之名不可譯,如内典言般若,猶此言智慧,而智慧不足以盡之。
亞利斯多德言“奴斯”(nous),猶此言理,而理不足以盡之。
名之用于他者,猶無妨其不盡。
玄學則以名詞為體,以多義為用者,不可以不盡也。
(九)宗教上神秘之名不可譯,如“曼那”(manus),譯為甘露,則史迹訛淆。
涅盤,譯為烏有,則索然無味。
佛義為知者,不能号為知者。
基督義為灌頂,不能稱其灌頂王也。
(十)史乘上一民族一時特有之名不可譯,如法律史上羅馬人之自由權、市民權、氏族權,稱曰“三加普”(triacaputa),不能譯加普曰資格,政治史上希臘人放逐其國人之裁判法曰“亞斯托剌西斯姆”(ostracism),不能譯其義曰國民總投票等是也。
美詩人普來鳥德氏嘗語其友曰:“觀君數用法蘭西語。
果使精練英語,無論何種感想,自有語言可表,安用借法語為也!”德文豪加堆且曰:“表示感想,惟國語為最适切。
”誠哉!好用外語者,蓋未嘗熟達國語也。
自史籀之古書凡九千名,非苟為之也。
有其文者必有其諺言,秦篆殺之,《凡将》諸篇繼作,及氏時,亦九千名。
衍乎氏者,自《玉篇》以逮《集韻》,不損三萬字,非苟為之。
有其文者必有其諺言:刻玉曰琢。
刻竹以為書曰篆。
黑馬之黑,與黑絲之黑,名實眩也,則别以骊、缁。
青石之青,青筍之青,名實眩也,則别以蒼筤、琅玕。
白鳥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名實眩也,則别以皠、皚、皦。
怨偶,匹也;合偶,匹也。
其匹同,其匹之情異,則别以逑、仇。
馬之重遲,物之重厚,其重同,其重之情異,則别以笃、竺。
此猶物名也,更以動靜名言之:直言曰經。
一曲一直曰迂。
自圓心以出輻線,稍前益大曰耎。
兩線平行略傾,漸遠而合成交角曰。
車小缺複合曰辍。
釜氣上蒸曰融。
南北極半歲見日,半歲不見日,曰暨。
東西半球兩足相抵曰僢。
簡而别,昭而切,則孳乳之用,具衆理而應萬事。
古者術語固無虞其匮乏也。
後世俗偷文敝,使術名為廢語。
于是睹外貨,則目眩神搖,習西學,則心儀頂禮。
耳食而甘,覺無詞以易,乞借不足,甚且有倡用萬國新語者。
習于外而忘其本,滔滔者蓋非一日矣!歐語殊貫,侵入猶少,日人之所矯揉者,則奪亂陵雜,不知其所底止也。
吾雖于義譯五六條下,著日人譯語,不妨從同,然集一政黨,亦必曰國民、曰進步、曰政友、曰大同俱樂部,亦何啙媮至于斯極乎!國語,國民性情節族所見也。
漢土人心故渙散,削于外族者再,所賴以維持者厥惟國語。
使外語蔓滋,陵亂不修,則性情節族淪夷,種族自尊之念亦将消殺焉,此吾所為涓涓而悲也!綜上所著三十條,更為之申言曰:故有其名者,舉而措之,荀子所謂散名之在萬物者,從諸夏之成俗曲期也。
故無其名者,骈集數字以成之。
國語釋故、釋言而外,複有釋訓,非聯綿兩字,即以雙聲、疊韻成語,此異于單舉。
又若事物名号合用數言,放勳、重華,古聖之建名,阿衡、祈父,官僚之定名,是皆兩義并為一稱,猶西語合希臘、拉丁兩言為一名也。
今通俗用言雖不過二千,其不至甚憂匮乏者,猶賴此轉移,蓋亦吾國語之後天發達也。
音少義多,單舉易淆,明體達用,莫便于此。
荀子所謂絫而成文,名之麗也,無緣相拟,然後仿五不翻之例,假外語之一二音作之,荀子所謂有循于舊名,有作于新名也。
本斯三端,著為三十例,冀于斯道稍有所貢獻,當否不敢知也。
至于切要之舉,竊以為宜由各科專家集為學會,讨論抉擇,折衷之于國語國文之士,複由政府審定而頒行之。
例如日本,法政家之名從國法,學術之名從學會,國家主要用品如軍艦、飛艇等名,則由政府布告以完定之。
名正則言順,庶幾百官以治,萬民以察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