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清章實齋《古文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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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之傳、曹昭之誡,不啻自其口出,可謂文矣。

    抑思善相夫者,何必盡識鹿車鴻案;善教子者,豈皆熟記畫荻丸熊。

    自文人胸有成竹,遂緻閨修皆如闆印。

    與其文而失實,何如質以傳真也!由是推之,名将起于卒伍,義俠或奮閻闾,言辭不必經生,記述貴于宛肖。

    而世有作者,于斯多不緻思,是之謂優伶演劇。

    蓋優伶歌曲,雖耕氓役隸,矢口皆葉宮商,是以謂之戲也。

    而記傳之筆,從而效之,又文人之通弊也! 九曰:古人文成法立,未嘗有定格也。

    傳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無定之中,有一定焉。

    知其意者,旦暮遇之。

    不知其意,襲其形貌,神弗肖也。

    往餘撰和州故給事成性志傳,性以建言著稱,故采錄其奏議。

    然性少遭亂離,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見文辭,而《猛省》之篇,尤沉痛可以教孝,故于終篇全錄其文。

    其鄉有知名士賞餘文曰:“前載如許奏章,若無《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鹢首重而舵樓輕矣。

    今此婪尾,可謂善謀篇也!”餘戲诘雲:“設成君本無此篇,此船終不行耶?”蓋塾師講授四書文義,謂之時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式,而法度難以空言,則往往取譬以示蒙學。

    拟于房室,則有所謂間架結構;拟于身體,則有所謂眉目筋節;拟于繪畫,則有所謂點睛添毫;拟于形家,則有所謂來龍結穴。

    随時取譬,然為初學示法,亦自不得不然,無庸責也。

    惟時文結習,深锢腸腑,進窺一切古書古文,皆此時文見解,動操塾師啟蒙議論,則如用象棋枰布圍棋子,必不合矣。

    是之謂井底天文,又文人之通弊也! 十曰:時文可以評選,古文經世之業,不可以評選也。

    前人業評選之,則亦就文論文可耳。

    但評選之人,多非深知古文之人。

    夫古人之書,今不盡傳,其文見于史傳。

    評選之家,多從史傳采錄。

    而史傳之例,往往删節原文以就隐括,故于文體所具,不盡全也。

    評選之家,不察其故,誤謂原文如是,又從而為之辭焉。

    于引端不具而截中徑起者,诩謂發轫之離奇。

    于刊削餘文而遽入正傳者,詫為篇終之嶄峭。

    于是好奇而寡識者轉相歎賞,刻意追摹,殆如左氏所雲“非子之求而蒲之覓”矣!有明中葉以來,一種不情不理,自命為古文者,起不知所自來,收不知所自往,專以此等出人思議,誇為奇特,于是坦蕩之塗,生荊棘矣!夫文章變化,侔于鬼神。

    鬥然而來,戛然而止,何嘗無此景氣,何嘗不為奇特!但如山之岩峭,水之波瀾,氣積勢盛,發于自然,必欲作而緻之,無是理矣。

    文人好奇,易于受惑,是之謂誤學邯鄲,又文人之通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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