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清章實齋《古文十弊》
關燈
小
中
大
餘論古文辭義例,自與知好諸君書,凡數十通,筆為論著,又有《文德》、《文理》、《質性》、《黠陋》、《俗嫌》、《俗忌》諸篇,亦詳哉其言之矣。
然多論古人,鮮及近世。
茲見近日作者所有言論與其撰著,頗有不安于心,因取最淺近者條為十通,思與同志諸君相為講明。
若他篇所已及者不複述,覽者可互見焉。
此不足以盡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幾其近之矣。
一曰:凡為古文辭者,必先識古人大體,而文辭工拙又其次焉。
不知大體,則胸中是非不可以憑,其所論次,未必俱當事理。
而事理本無病者,彼反見為不然而補救之,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矣!有名士投其母氏行述,請大興朱先生作志,叙其母之節孝,則謂“乃祖衰年病廢卧床,溲便無時。
家無次丁,乃母不避穢亵,躬親薰濯”。
其事既已美矣,又述“乃祖于時戚然不安。
乃母肅然對曰:‘婦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
嗚呼!母行可嘉,而子文不肖甚矣!本無介帶,何有嫌疑!節母既明大義,定知無是言也。
此公無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斡旋其事,方自以為得體,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膚,剜成瘡痏,不免愈濯愈痕瘢矣!人苟不解文辭,如遇此等,但須據事直書,不可無故妄加雕飾,謂之剜肉為瘡,此文人之通弊也! 二曰:《春秋》書内不諱小惡。
歲寒知松柏之後雕,然則欲表松柏之貞,必明霜雪之厲,理勢之必然也。
自世多嫌忌,将表松柏而又恐霜雪懷慚,則觸手皆荊棘矣!但大惡諱,小惡不諱,《春秋》之書内事,自有其權衡也。
江南舊家輯有宗譜。
有群從先世為子聘某氏女,後以道遠家貧,力不能婚,恐失婚時,僞報子殇,俾女别聘。
其女遂不食死,不知其子故在。
是于守貞殉烈兩無所處,而女之行事,實不愧于貞烈,不忍泯也。
據事直書,于翁誠不能無歉然矣!第《周官·媒氏》“禁嫁殇”,是女本無死法也。
《曾子問》:“娶女有日,而其父母死,使人緻命女氏。
”注謂:“恐失人嘉會之時。
”是古有辭昏之禮也。
今制:“婿遠遊三年無聞,聽婦告官别嫁。
”是律有遠絕離昏之條也。
是則某翁詭托子殇,比例原情,尚不足為大惡而必須諱也。
而其族人動色相戒,必不容于直書,則匿其辭曰:“書報幼子之殇,而女家誤聞以為婿也。
”夫千萬裡外,無故報幼子殇,而又不道及男女昏期,明者知其無是理也,則文章病矣!人非聖人,安能無失。
古人叙一人之行事,尚不嫌于得失互見也。
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顧其上下左右前後之人,皆無小疵,難矣。
是之謂八面求圓
然多論古人,鮮及近世。
茲見近日作者所有言論與其撰著,頗有不安于心,因取最淺近者條為十通,思與同志諸君相為講明。
若他篇所已及者不複述,覽者可互見焉。
此不足以盡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幾其近之矣。
一曰:凡為古文辭者,必先識古人大體,而文辭工拙又其次焉。
不知大體,則胸中是非不可以憑,其所論次,未必俱當事理。
而事理本無病者,彼反見為不然而補救之,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矣!有名士投其母氏行述,請大興朱先生作志,叙其母之節孝,則謂“乃祖衰年病廢卧床,溲便無時。
家無次丁,乃母不避穢亵,躬親薰濯”。
其事既已美矣,又述“乃祖于時戚然不安。
乃母肅然對曰:‘婦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
嗚呼!母行可嘉,而子文不肖甚矣!本無介帶,何有嫌疑!節母既明大義,定知無是言也。
此公無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斡旋其事,方自以為得體,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膚,剜成瘡痏,不免愈濯愈痕瘢矣!人苟不解文辭,如遇此等,但須據事直書,不可無故妄加雕飾,謂之剜肉為瘡,此文人之通弊也! 二曰:《春秋》書内不諱小惡。
歲寒知松柏之後雕,然則欲表松柏之貞,必明霜雪之厲,理勢之必然也。
自世多嫌忌,将表松柏而又恐霜雪懷慚,則觸手皆荊棘矣!但大惡諱,小惡不諱,《春秋》之書内事,自有其權衡也。
江南舊家輯有宗譜。
有群從先世為子聘某氏女,後以道遠家貧,力不能婚,恐失婚時,僞報子殇,俾女别聘。
其女遂不食死,不知其子故在。
是于守貞殉烈兩無所處,而女之行事,實不愧于貞烈,不忍泯也。
據事直書,于翁誠不能無歉然矣!第《周官·媒氏》“禁嫁殇”,是女本無死法也。
《曾子問》:“娶女有日,而其父母死,使人緻命女氏。
”注謂:“恐失人嘉會之時。
”是古有辭昏之禮也。
今制:“婿遠遊三年無聞,聽婦告官别嫁。
”是律有遠絕離昏之條也。
是則某翁詭托子殇,比例原情,尚不足為大惡而必須諱也。
而其族人動色相戒,必不容于直書,則匿其辭曰:“書報幼子之殇,而女家誤聞以為婿也。
”夫千萬裡外,無故報幼子殇,而又不道及男女昏期,明者知其無是理也,則文章病矣!人非聖人,安能無失。
古人叙一人之行事,尚不嫌于得失互見也。
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顧其上下左右前後之人,皆無小疵,難矣。
是之謂八面求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