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明顧亭林《日知錄》論詩文十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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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時子之言告孟子。

    ”此不須重見而意已明。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餍酒肉而後反。

    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

    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餍酒肉而後反。

    問其所與飲食者,盡富貴也。

    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将良人之所之也。

    ’”“有饋生魚于鄭子産,子産使校人畜之池。

    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悠然而逝。

    ’子産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産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此必須重疊而情事乃盡。

    此孟子文章之妙。

    使入《新唐書》,于齊人,則必曰:“其妻疑而之。

    ”于子産,則必曰:“校人出而笑之。

    ”兩言而已矣。

    是故辭主乎達,不主乎簡。

    劉器之曰:“《新唐書》好簡略其辭,故其辭多郁而不明。

    ”此作史之病也。

    且文章豈有繁簡邪?昔人之論謂“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

    若不出于自然,而有意于繁簡,則失之矣。

    當日進《新唐書表》雲:“其事則增于前,其文則省于舊。

    ”《新唐書》所以不及古人者,其病正在此兩句也! 《黃氏日鈔》言:“蘇子由《古史》改《史記》,多有不當。

    如《樗裡子傳》,《史記》曰:‘母,韓女也。

    樗裡子滑稽多智。

    ’《古史》曰:‘母韓女也,滑稽多智。

    ’似以母為滑稽矣。

    然則樗裡子三字,其可省乎?《甘茂傳》,《史記》曰:‘甘茂者,下蔡人也。

    事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

    ’《古史》曰:‘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

    ’似史舉自學百家矣。

    然則事之一字,其可省乎?以是知文不可以省字為工。

    字而可省,太史公省之久矣!” 文人求古之病  《後周書·柳虯傳》:“時人論文體有今古之異。

    虯以為‘時有今古,非文有今古’。

    ”此至當之論。

    夫今之不能為二漢,猶二漢之不能為《尚書》、《左氏》,乃剿取《史》、《漢》中文法以為古,甚者獵其一二字句,用之于文,殊為不稱。

     以今日之地為不古,而借古地名;以今日之官為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事之通用者,皆文人所以自蓋其俚淺也。

     《唐書》鄭餘慶奏議類用古語,如仰給縣官馬萬蹄,有司不曉何等語,人訾其不适時。

     宋陸務觀《跋前漢通用古字韻》曰:“古人讀書多,故作文時偶用一二古字,初不以為工,亦自不知孰為古、熟為今也。

    近時乃或鈔掇《史》、《漢》中字入文辭中,自謂工妙,不知有笑之者。

    偶見此書,為之太息。

    書以為後生戒。

    ” 元陶宗儀《辍耕錄》曰:“凡書官銜,俱當從實,如廉訪使、總管之類,若改之曰監司、太守,是亂其官制。

    久遠莫可考矣。

    ” 何孟春《餘冬序錄》曰:“今人稱人姓,必易以世望,稱官,必用前代職名,稱府州縣,必用前代郡邑名,欲以為異。

    不知文字間,著此何益于工拙?此不惟于理無取,且于事複有礙矣。

    李姓者稱隴西公,杜曰京兆,王曰琅邪,鄭曰荥陽,以一姓之望而概衆人,可乎?此其失自唐五季間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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