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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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文學
元代的戲曲(上)
元代是蒙古新民族占領全中國的時期,也就是新興文學壓倒中國舊有文學的時期。
元代的曆史雖隻有九十餘年,而在文學史上放一異彩,自是值得我們珍視的。
元代的舊文學,如詩文詞賦,無一足述者。
著名的作家如元好問、金履祥、趙孟頫、虞集、楊載、範梈、揭傒斯、楊維桢輩,皆遠遜于唐宋名家。
這顯見唐宋的正統文學至元代而衰微,這時又有異軍突起的新時代文學起來了。
元代的新興文學誰都知道是戲曲,而且,誰都認定戲曲是元代文學的奇迹。
戲曲是綜合的藝術,起來較遲,其體制至元代始完全确立。
在元以前,我們也可以尋出一些戲曲的悠遠的淵源:最早的如先秦時楚國的優孟、扮飾孫叔敖的衣冠,已開扮演的初例。
兩漢的俳優,則以歌舞及戲谑為能事。
至南北朝,即已有合歌舞以扮演故事者,如北齊的《蘭陵王舞》,乃模拟蘭陵王長恭以代面對敵的指揮刺擊之狀;又有《踏搖娘舞》,乃以男子扮裝婦人搖頓其身以悲歌;《撥頭舞》(一作《缽頭》)出自西域,乃象征孝子殺猛獸以報父仇;《蘇中郎舞》起于隋末,乃扮裝醉漢獨自跳舞。
到了唐代,則更有歌舞戲與滑稽戲之别:歌舞戲得玄宗的倡導而發達,當時所扮演者除“代面”“撥頭”“踏搖娘”“蘇中郎”及“參軍戲”諸古劇外,尚有“樊哙排君難”等新劇,然皆以歌舞為主,扮演的事實過于簡單,還不能稱為純粹的戲曲。
至當時的滑稽戲,則隻是用動作、言語以諷刺時事,而不能合以歌舞,有戲而無曲,離正式的戲曲尚遠。
戲曲的起來與宋代最有密接的關系。
宋代的歌曲與雜劇的發展,實為元人戲曲的先驅。
今略述如下: 宋代歌曲之通行者為詞,宋人宴集,多歌詞以侑觞。
每歌本以一阕為度,隻因詞調多簡短,不适宜于詠事,故有繼續歌詠一曲以叙一故事者。
如趙得麟(北宋元祐時人)的《元微之崔莺莺商調蝶戀花詞》,用十首《蝶戀花》來詠《會真記》之事。
此種疊詞,宋人往往用之合鼓而歌,謂之“鼓子詞”。
鼓子詞盛行于南宋民間,陸遊有詩詠雲: 斜陽古柳趙家莊, 負鼓盲翁正作場。
身後是非誰管得, 滿村聽說蔡中郎。
鼓子詞之為用,隻以應歌唱而不協以跳舞。
其歌舞相兼者,宋人稱為“傳踏”(亦稱“轉踏”,又稱“纏達”)。
演法以歌者組成男女二隊,男隊叫作“小兒隊”,女隊叫作“女弟子隊”。
先由參軍登場召集,叫作“勾隊”;演時帶歌帶舞,叫作“隊舞”;舞畢散班,叫作“放隊”。
其詞僅用一曲反複歌之(例見曾慥《樂府雅詞》)。
“傳踏”之外,宋人樂曲尚有“曲破”“大曲”“鼓吹曲”“賺詞”等,皆兼歌舞,而用曲較繁于“傳踏”。
至“諸宮調”則合數宮調中的各曲以詠一事,用曲尤繁,已漸近元曲矣。
宋人雜劇是随着音樂歌舞而發展的。
北宋雜劇尚隻限于滑稽嘲笑,至南宋的雜劇則已為搬演故事。
有唱曲,有說白,劇中所用腳角亦較複雜。
據周密《武林舊事》等書所載,當時劇角已有“戲頭”(一作“末泥”)、“引戲”、“次淨”(一作“副淨”)、“副末”、“裝旦”、“裝孤”諸目,戲劇的規模已漸次完備。
至于劇本,則多撰自教坊。
《武林舊事》載宋之官本雜劇段數,多至二百八十本。
今皆不傳。
至于金代則“院本”(院指行院,娼妓所居,院本即妓院演唱之劇本,就是雜劇)與“諸宮調”(諸宮調體乃小說的支流,而被以樂曲者),盛行一時。
可惜當時的院本六百九十種,今亦全數亡佚。
遂使宋金雜劇,無一存者。
今僅傳金人董解元的《西廂搊彈詞》(一名《弦索西廂》)一種,為諸宮調體,有曲有白,是用優人弦索彈唱的。
此種搊彈詞雖不能說是劇本,然與元曲的關系已甚接近(元曲中所用各牌名,很多本于董詞)。
至元時,劇中加上動作,唱白全用代言,便衍成完全的戲曲。
戲曲一名“詞餘”,可分為散曲、雜劇與傳奇三種。
散曲又分小令與套數。
小令隻用一曲,與宋詞略同,合一宮調中諸曲以成套數(一稱散套);套數組合而成雜劇,傳奇則又為雜劇之繁衍。
元曲以雜劇最盛,其形式與内容,較之宋金的雜劇院本及諸宮調又有不同。
王國維在他的《宋元戲曲史》上說得很清楚: 元雜劇之視前代戲曲之進步,約而言之,則有二焉:宋雜劇中用大曲者
元代的曆史雖隻有九十餘年,而在文學史上放一異彩,自是值得我們珍視的。
元代的舊文學,如詩文詞賦,無一足述者。
著名的作家如元好問、金履祥、趙孟頫、虞集、楊載、範梈、揭傒斯、楊維桢輩,皆遠遜于唐宋名家。
這顯見唐宋的正統文學至元代而衰微,這時又有異軍突起的新時代文學起來了。
元代的新興文學誰都知道是戲曲,而且,誰都認定戲曲是元代文學的奇迹。
戲曲是綜合的藝術,起來較遲,其體制至元代始完全确立。
在元以前,我們也可以尋出一些戲曲的悠遠的淵源:最早的如先秦時楚國的優孟、扮飾孫叔敖的衣冠,已開扮演的初例。
兩漢的俳優,則以歌舞及戲谑為能事。
至南北朝,即已有合歌舞以扮演故事者,如北齊的《蘭陵王舞》,乃模拟蘭陵王長恭以代面對敵的指揮刺擊之狀;又有《踏搖娘舞》,乃以男子扮裝婦人搖頓其身以悲歌;《撥頭舞》(一作《缽頭》)出自西域,乃象征孝子殺猛獸以報父仇;《蘇中郎舞》起于隋末,乃扮裝醉漢獨自跳舞。
到了唐代,則更有歌舞戲與滑稽戲之别:歌舞戲得玄宗的倡導而發達,當時所扮演者除“代面”“撥頭”“踏搖娘”“蘇中郎”及“參軍戲”諸古劇外,尚有“樊哙排君難”等新劇,然皆以歌舞為主,扮演的事實過于簡單,還不能稱為純粹的戲曲。
至當時的滑稽戲,則隻是用動作、言語以諷刺時事,而不能合以歌舞,有戲而無曲,離正式的戲曲尚遠。
戲曲的起來與宋代最有密接的關系。
宋代的歌曲與雜劇的發展,實為元人戲曲的先驅。
今略述如下: 宋代歌曲之通行者為詞,宋人宴集,多歌詞以侑觞。
每歌本以一阕為度,隻因詞調多簡短,不适宜于詠事,故有繼續歌詠一曲以叙一故事者。
如趙得麟(北宋元祐時人)的《元微之崔莺莺商調蝶戀花詞》,用十首《蝶戀花》來詠《會真記》之事。
此種疊詞,宋人往往用之合鼓而歌,謂之“鼓子詞”。
鼓子詞盛行于南宋民間,陸遊有詩詠雲: 斜陽古柳趙家莊, 負鼓盲翁正作場。
身後是非誰管得, 滿村聽說蔡中郎。
鼓子詞之為用,隻以應歌唱而不協以跳舞。
其歌舞相兼者,宋人稱為“傳踏”(亦稱“轉踏”,又稱“纏達”)。
演法以歌者組成男女二隊,男隊叫作“小兒隊”,女隊叫作“女弟子隊”。
先由參軍登場召集,叫作“勾隊”;演時帶歌帶舞,叫作“隊舞”;舞畢散班,叫作“放隊”。
其詞僅用一曲反複歌之(例見曾慥《樂府雅詞》)。
“傳踏”之外,宋人樂曲尚有“曲破”“大曲”“鼓吹曲”“賺詞”等,皆兼歌舞,而用曲較繁于“傳踏”。
至“諸宮調”則合數宮調中的各曲以詠一事,用曲尤繁,已漸近元曲矣。
宋人雜劇是随着音樂歌舞而發展的。
北宋雜劇尚隻限于滑稽嘲笑,至南宋的雜劇則已為搬演故事。
有唱曲,有說白,劇中所用腳角亦較複雜。
據周密《武林舊事》等書所載,當時劇角已有“戲頭”(一作“末泥”)、“引戲”、“次淨”(一作“副淨”)、“副末”、“裝旦”、“裝孤”諸目,戲劇的規模已漸次完備。
至于劇本,則多撰自教坊。
《武林舊事》載宋之官本雜劇段數,多至二百八十本。
今皆不傳。
至于金代則“院本”(院指行院,娼妓所居,院本即妓院演唱之劇本,就是雜劇)與“諸宮調”(諸宮調體乃小說的支流,而被以樂曲者),盛行一時。
可惜當時的院本六百九十種,今亦全數亡佚。
遂使宋金雜劇,無一存者。
今僅傳金人董解元的《西廂搊彈詞》(一名《弦索西廂》)一種,為諸宮調體,有曲有白,是用優人弦索彈唱的。
此種搊彈詞雖不能說是劇本,然與元曲的關系已甚接近(元曲中所用各牌名,很多本于董詞)。
至元時,劇中加上動作,唱白全用代言,便衍成完全的戲曲。
戲曲一名“詞餘”,可分為散曲、雜劇與傳奇三種。
散曲又分小令與套數。
小令隻用一曲,與宋詞略同,合一宮調中諸曲以成套數(一稱散套);套數組合而成雜劇,傳奇則又為雜劇之繁衍。
元曲以雜劇最盛,其形式與内容,較之宋金的雜劇院本及諸宮調又有不同。
王國維在他的《宋元戲曲史》上說得很清楚: 元雜劇之視前代戲曲之進步,約而言之,則有二焉:宋雜劇中用大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