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略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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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水晶的舊稱。
(2)鍛石,即石灰。
[譯文]火晶對着太陽,就能燃燒艾葉;石灰投入井中,就會發生巨響。
用火焚燒雞毛,就會産生暴風;鐵塊投入蛟譚,就會招來雷雨。
這是物體相互接觸的結果,而道理也是相通的。
117.金杯注酒,遇鸩(1)則焰生。
銀箸嘗食,毒則色變。
飲酒入瘴(2)鄉,則煙岚不染。
列炬過深澗,則陰氣不侵。
此物相勝也。
[注釋](1):鸩zhèn(陣),傳說中一種毒鳥,羽毛置于酒中,可以毒殺人。
(2)瘴zhàng(障),指南方山林問濕熱蒸發使人生病的瘴氣。
[譯文]金杯盛酒,遇到鸩酒就會産生火焰。
銀筷挾食,遇到毒物就會改變顔色。
飲了酒進入瘴氣地區,就不會沾染瘴氣。
點着火把通過深澗,就能抗禦潮濕。
這是物理上相互排斥的關系。
[舊注解]鸩,毒鳥,食蛇,以羽畫酒,飲之即死。
瘴鄉,如今之兩廣也。
煙岚,山之毒氣,飲酒則血行氣盛,故不染。
炬,火燎也。
火廟陽明,故陰濕之氣不能侵及。
118.角煙(1)彌山,可怖山獸。
?煙覆水,可制水蛩(2)。
野葛之毒,解于蕹菜(3)。
鸩羽之毒,解于犀角。
此物之相制也。
[注釋](1)角煙,舊稱用角燒成的煙。
(2)蛩qiōng(窮),水蛩,古代傳說中一種水中巨獸。
(3)蕹wèng(甕),蕹菜,俗稱空心菜。
[譯文]“角煙”彌漫山野,可以恐吓野獸。
“蘜煙”覆蓋水面,可以制服“水蛩”。
野葛的毒,可用蕹菜解除。
鸩毛的毒,可用犀角解除。
這是物理上相互制約的關系。
[舊注解]蘜,《爾雅》注雲即秋華菊(1)也。
蛩蛩,巨虛,獸名,一曰蟬蛻也。
野葛,蔓草,根有毒,蕹菜葉作汁,可制治之。
鸩,解見上。
犀,獸名,毛如豕,蹄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頭上額上角長。
角上白縷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鸩毒。
[注釋](1)華,同“花”,秋華菊,即秋菊。
119.肉可曬之以作糗(1),谷可庾(2)之以為糧,魚可幹之以備羹,乳可取之以供酪。
在山有榛栗之實,在水有菱芡(3)之米,皆可采之以濟饑者。
此物之有用也。
[注釋](1)糗qiǔ,炒熟了的米麥面,指幹糧。
(2)庾yǔ(餘),露天的倉庫,這裡是收集的意思。
(3)芡qiàn(欠),水生植物,果實叫芡實。
[譯文]肉類可以曬幹作幹糧,五谷可以收集作糧食,魚類可以幹制備作羹湯。
乳類可以拿來作乳酪。
在山上有榛子和栗子,在水裡有菱角和芡實,都可以采來充饑。
這是說各種物資都有一定的用途。
[舊注解]糗,幹糒也。
谷,五谷也。
庾,在野小倉名。
乳,諸畜之乳也。
酪,夷虜之酒名,用畜乳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鞗(1)革。
牦牛(2)之尾,可著旌竿。
牛馬之胞,可作浮具。
狼、駝之糞,可備烽煙。
此以無用為有用也。
[注釋](1)鞗tiáo(條),皮革所制的馬缰繩。
(2)牦牛máo—(毛一),生長在我國青海、西藏及其鄰近高寒地區的一種長毛牛。
[譯文]野貓腳的皮,可以裝飾辔頭。
牦牛的尾,可以裝飾旗竿。
牛馬的膀胱,可以制作浮囊。
狼、駝的糞便,可以備作烽煙。
這是把無用的東西變為有用的東西。
[舊注解]社狸,野貓也。
偉革,其皮可飾辔也。
狼、駝糞,燒煙不散,直上甚高,故邊堠用之以傳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迹,踵之可以渡河冰。
野馬黃羊之蹤,循之可以得水道。
以至駝足之所據,蟻垤(1)之所築者,可即之而知伏泉。
此因物之靈以為用也, [注釋](1)垤dié(蝶),螞蟻做窩時堆在穴口的小土堆。
[譯文]跟着野狐和野貓的腳印,就可以從冰上過河。
沿着野馬和黃羊的蹤迹,就能找到可以徒涉的地方。
至于駱駝腳印集聚的地方,螞蟻巢穴所在的地點,也可以在它附近找到隐藏的泉水。
這是根據動物的靈性而加以利用。
[舊注解]狐狸性多疑,遇冰則貼耳聽之,無聲方過,故有其迹者,冰必堅厚而可渡。
水道伏泉亦此類。
大抵蠢動含靈,無推。
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遺微小,則雖百萬之衆無所窮,千裡之遠無所困。
[譯文]所以,懂得用兵的人,要考察萬物的特性,,研究萬物的用途,并總括它有利的方面。
就是微小的用途也不要忽略。
這樣,雖然統率百萬之衆。
也不會沒有辦法,進軍千裡之遠,也不會有什麼困難。
[舊注解]此通前而言。
物之無窮如此,能察理用之,則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統衆而遠征。
不知兵者,厭為微小而味之,安足以濟其用哉?
(2)鍛石,即石灰。
[譯文]火晶對着太陽,就能燃燒艾葉;石灰投入井中,就會發生巨響。
用火焚燒雞毛,就會産生暴風;鐵塊投入蛟譚,就會招來雷雨。
這是物體相互接觸的結果,而道理也是相通的。
117.金杯注酒,遇鸩(1)則焰生。
銀箸嘗食,毒則色變。
飲酒入瘴(2)鄉,則煙岚不染。
列炬過深澗,則陰氣不侵。
此物相勝也。
[注釋](1):鸩zhèn(陣),傳說中一種毒鳥,羽毛置于酒中,可以毒殺人。
(2)瘴zhàng(障),指南方山林問濕熱蒸發使人生病的瘴氣。
[譯文]金杯盛酒,遇到鸩酒就會産生火焰。
銀筷挾食,遇到毒物就會改變顔色。
飲了酒進入瘴氣地區,就不會沾染瘴氣。
點着火把通過深澗,就能抗禦潮濕。
這是物理上相互排斥的關系。
[舊注解]鸩,毒鳥,食蛇,以羽畫酒,飲之即死。
瘴鄉,如今之兩廣也。
煙岚,山之毒氣,飲酒則血行氣盛,故不染。
炬,火燎也。
火廟陽明,故陰濕之氣不能侵及。
118.角煙(1)彌山,可怖山獸。
?煙覆水,可制水蛩(2)。
野葛之毒,解于蕹菜(3)。
鸩羽之毒,解于犀角。
此物之相制也。
[注釋](1)角煙,舊稱用角燒成的煙。
(2)蛩qiōng(窮),水蛩,古代傳說中一種水中巨獸。
(3)蕹wèng(甕),蕹菜,俗稱空心菜。
[譯文]“角煙”彌漫山野,可以恐吓野獸。
“蘜煙”覆蓋水面,可以制服“水蛩”。
野葛的毒,可用蕹菜解除。
鸩毛的毒,可用犀角解除。
這是物理上相互制約的關系。
[舊注解]蘜,《爾雅》注雲即秋華菊(1)也。
蛩蛩,巨虛,獸名,一曰蟬蛻也。
野葛,蔓草,根有毒,蕹菜葉作汁,可制治之。
鸩,解見上。
犀,獸名,毛如豕,蹄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頭上額上角長。
角上白縷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鸩毒。
[注釋](1)華,同“花”,秋華菊,即秋菊。
119.肉可曬之以作糗(1),谷可庾(2)之以為糧,魚可幹之以備羹,乳可取之以供酪。
在山有榛栗之實,在水有菱芡(3)之米,皆可采之以濟饑者。
此物之有用也。
[注釋](1)糗qiǔ,炒熟了的米麥面,指幹糧。
(2)庾yǔ(餘),露天的倉庫,這裡是收集的意思。
(3)芡qiàn(欠),水生植物,果實叫芡實。
[譯文]肉類可以曬幹作幹糧,五谷可以收集作糧食,魚類可以幹制備作羹湯。
乳類可以拿來作乳酪。
在山上有榛子和栗子,在水裡有菱角和芡實,都可以采來充饑。
這是說各種物資都有一定的用途。
[舊注解]糗,幹糒也。
谷,五谷也。
庾,在野小倉名。
乳,諸畜之乳也。
酪,夷虜之酒名,用畜乳為之者。
120.社狸之足,可制鞗(1)革。
牦牛(2)之尾,可著旌竿。
牛馬之胞,可作浮具。
狼、駝之糞,可備烽煙。
此以無用為有用也。
[注釋](1)鞗tiáo(條),皮革所制的馬缰繩。
(2)牦牛máo—(毛一),生長在我國青海、西藏及其鄰近高寒地區的一種長毛牛。
[譯文]野貓腳的皮,可以裝飾辔頭。
牦牛的尾,可以裝飾旗竿。
牛馬的膀胱,可以制作浮囊。
狼、駝的糞便,可以備作烽煙。
這是把無用的東西變為有用的東西。
[舊注解]社狸,野貓也。
偉革,其皮可飾辔也。
狼、駝糞,燒煙不散,直上甚高,故邊堠用之以傳警息。
121.妖狐巨狸之迹,踵之可以渡河冰。
野馬黃羊之蹤,循之可以得水道。
以至駝足之所據,蟻垤(1)之所築者,可即之而知伏泉。
此因物之靈以為用也, [注釋](1)垤dié(蝶),螞蟻做窩時堆在穴口的小土堆。
[譯文]跟着野狐和野貓的腳印,就可以從冰上過河。
沿着野馬和黃羊的蹤迹,就能找到可以徒涉的地方。
至于駱駝腳印集聚的地方,螞蟻巢穴所在的地點,也可以在它附近找到隐藏的泉水。
這是根據動物的靈性而加以利用。
[舊注解]狐狸性多疑,遇冰則貼耳聽之,無聲方過,故有其迹者,冰必堅厚而可渡。
水道伏泉亦此類。
大抵蠢動含靈,無推。
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遺微小,則雖百萬之衆無所窮,千裡之遠無所困。
[譯文]所以,懂得用兵的人,要考察萬物的特性,,研究萬物的用途,并總括它有利的方面。
就是微小的用途也不要忽略。
這樣,雖然統率百萬之衆。
也不會沒有辦法,進軍千裡之遠,也不會有什麼困難。
[舊注解]此通前而言。
物之無窮如此,能察理用之,則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統衆而遠征。
不知兵者,厭為微小而味之,安足以濟其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