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紀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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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題解]地紀者,地之大要,猶雲綱紀也。

    上篇言為将者當知物略,此篇言地剩乃兵之助,尤不可不知。

    而知之能極其詳,然後用之無不勝也。

    故曰紀。

    特列于第十二。

     [譯文]地紀,指地形的大要,好象說綱要一樣。

    上一二篇論述将帥應當知道“物略”,這一篇論述的是地形的有利是用兵作戰取勝的條件,将帥更不可不知道。

    能夠知道得極為詳細,然後利用它就沒有不勝利的,因此叫做大要。

    特地列為第十二篇。

     123.凡地之大勢有六:一曰要地,二曰營地,三曰戰地,四曰守地,五曰伏地,六曰邀地。

     [譯文]地形大略有六種:一是重要的地形,二是便于紮營的地形。

    三是便于作戰的地形,四是便于防守的地形,五是便于埋伏的地形,六是便于截擊的地形。

     [舊注解]地本無六者之名,自人視之,乃有此六等,故首揭之。

    詳見于下。

     124.要地者,山川之上遊,水陸之都會,可以跨據控引者也。

     [譯文]要地。

    指山地的高處,江河的上遊,水陸交通使利的城市,可以作為依據并能控制各方面的地形。

     [舊注解]此下釋六地之義。

    要地,如孔明謂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

    益州沃野千裡,天府之地。

    若跨有之,漢室可興之類。

    (1) [注釋](1)這幾句話是諸葛亮與劉備第一次見面時,分析當時形勢所說的要點。

    (語出《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 125.營地者,背高而面下,進閣而退平,利水草,可依傍者也。

     [譯文]營地,指後面高而前面低,前進地形開闊而後退地形平坦,水草便利,可以依托的地形。

     [舊注解]如孔明伐魏,六出必于祁山,(1)後駐師五丈原,與民雜耕渭濱之類。

    (2) [注釋](1)據傳說諸葛亮攻魏曾六出祁山(今甘肅劄縣東北),但據《三國志》記載,僅五次攻魏,其中隻有兩次弼了祁山。

    (2)蜀漢建興十二年(234年)諸葛亮第五次攻魏,進軍至五丈原(今陝西眉縣西南),他考慮到曆次攻魏都因糧食運不上來而退兵,就分兵屯田,使士卒與渭河沿岸居民雜居。

    進行生産,作長久打算。

    (見《三國志》卷三十五《諸葛亮傳》) 126.戰地者,平原廣野之沖,草淺土堅之處,可馳騁突擊者也。

     [譯文]戰地,指平坦開闊的交通要道,野草不高土地堅硬的地方,可以奔馳突擊的地形。

     [舊注解]如周德威勸莊宗退軍部邑,用騎兵大破梁将王景仁之類。

    (1) [注釋](1)見第13條“舊注解”注(6)。

     127.守地者,川流環抱之區,山坂峻險之塞,相為聯絡而不斷者也。

     [譯文]守地,指江河環繞的地區,山坡險峻的關塞,互相連接而不間斷的地形。

     [舊注解]如張良謂關中之地,披山帶河,四塞為固,阻三面而白守,獨以一面東制諸侯之類。

    (1) [注釋](1)這幾句話是漢高帝五年(前202年)婁敬和張良勸劉邦定都關中時說的。

    (見《漢書》卷四十《張良傳》,卷四十三《婁敬傳》) 128.伏地者,層山廣谷之中,茂林蓊蘙(1)之所,可以藏匿誘引者也。

     [注釋](1)蓊蘙,wěngyì(翁上義),茂盛貌。

     [譯文]伏地,指重山,大谷中,草木茂密的迎方,可以隐藏兵力引誘敵軍的地形。

     [舊注解]如孫膑謂馬陵道狹,而旁多險阻,乃令萬弩夾道而伏,射死龐涓之類。

    (1)。

     [注釋](1)見第22條“舊注解”注(7)。

     129.邀地者,間道歧路之鄉,關塞要津之扼,可阻絕而橫擊之者也。

     [譯文]邀地,指有小路。

    岔路的地區,水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