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計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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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3)漢高帝三年(前204年)。

    漢将韓信率軍出并陉曰(今河北井陉縣西北),進攻趙軍,趙軍統帥成安君陳餘,見韓信背水列陣,認為有機可乘,便令全軍出擊,不料韓信預先派出的精銳騎兵,卻乘虛襲占了趙軍營壘,拔去趙旗,插上漢軍紅旗。

    趙軍軍心大亂,又被漢軍兩面夾擊,全部被殲。

    (見《史記》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4)周襄王二十年(前632年),晉楚城濮(今山東鄄城南)之戰,戰争開始,晉軍退卻九十裡,有計劃地誘敵深入。

    楚将子玉仗恃兵力優勢,輕敵冒進,急于求戰,結果兵敗自殺。

    (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17.敵若有釁,機不可失,則警吾之備而乘之。

    兵備未警,不先從敵,此得算之多者也。

     [譯文]如果敵人有隙可乘,不可錯過機會,但應搞好戒備才可乘敵。

    軍隊沒有完成戒備,不先去進攻敵人,這就有了充分的勝利條件。

     [舊注解]此言敵雖有可乘之隙,而猶必警,吾之備,則能立于不敗之地矣。

    視夫不顧家計,而僥幸于勝人者,奚啻天淵哉。

    故曰“得算之多”,正應首節之意。

    籲,布隙尚警,無隙之攀,益可知矣! 18.夫兵不貴分,分則力寡;兵不貴遠,遠則勢疏。

    是不惟寡弱在我,而強衆在敵也,雖我強我衆,亦防敵之乘我也。

    苟能審勢而行,因機而變,則敵亦焉能乘我哉? [譯文]部署部隊最好不要分散,分散了力量就薄弱。

    兵力配置最好不要相距過遠,過遠了态勢就孤立。

    不僅我軍弱小敵軍強大是這樣。

    就是我軍強大,也應提防敵人乘我之隙。

    如能審時度勢而行動,适應戰機而變化,敵人又怎能乘我之隙呢? [舊注解]此言分屯、隔遠,未免力寡而勢疏。

    恐倉卒(1)應援不及,故非所貴。

    務家計者,亟宜知之。

    然言寡弱,而又推出強衆亦當防敵者,蓋因世将慮己寡弱、敵強衆則防,恃己強衆者,多忽防而為敵乘故也。

    若不泥于強衆,惟審時勢而後行,因事機而變化,則我之家計立矣。

    敵縱善謀,何由而乘之,吳漢與劉尚(2)分屯,而能潛行就尚,(3)是能審勢因機者。

     [注釋](1)卒cū(促),同猝,突然的意思。

    (2)趙尚,底本作“劉燕”,顯誤,今根據《後漢書》卷十八《吳漢傳》改正。

    (3)東漢建武十二年(36年),漢将吳漢率軍玫蜀(今四川一帶),進到離成都十餘裡的地方,将主力控置在江北,派副将劉尚率兵一部在江南紮營,彼此相距二十餘裡。

    蜀将謝豐以一部兵力牽制劉尚,以主力反擊吳漢。

    吳漢看到形勢危急,就秘密渡江與劉尚會合,集中兵力,出敵不意,大敗蜀軍。

    (見《後漢書》卷十八《吳漢傳》) 19.且天下之乘,不在敵,則在我:不在我,則在敵。

    故己可以乘人,而入亦可以乘己者,不可以不防。

    人或有以謀己,而己亦可以謀人者,不可以不知。

    此兵之至計,不可不察也。

     [譯文]天下乘人之隙的事,不在于敵,就在于我;不在于我.就在于敵。

    所以當我可以乘敵之隙,敵也可乘我之隙時,不可不提防。

    當敵人有可能諜算我。

    而我也可以謀算敵人時,不可不了解。

    這在戰争謀劃上是最重要的。

    不可不認真研究. [舊注解]此是總結用兵有彼己之分。

    大約乘人者勝,受其乘者敗。

    故當因已之欲乘,而推之于敵;因敵之所謀,而反之于己。

    則敵無可隐之情,已有全備之計。

    所以首節曰:“可保其必不敗也。

    ”此亦應前“我攻敵左”五句意。

    乘,如乘馬之乘,乃因隙襲之也。

    昔智伯挾韓、魏攻趙,決水以灌晉陽,而卒于韓、魏生變,反灌己軍,是欲乘人,而不能防人之乘己也。

    襄子因智伯約韓、魏而決水攻己,遂陰通韓、魏以灌智伯,走能因人之謀,而即以謀人也。

    (1)能否之間,存亡頓異,故為兵之至計,有國所宜深察而慎之也。

     [注釋](1)周定王十六年(前453年),晉大夫智伯脅追韓、魏攻趙,後來,又引水灌晉陽城(今山西太原市)。

    趙襄子利用韓,魏與智伯的矛盾,拉攏韓、魏,約期共攻智伯,殺了智伯的守堤官吏,引水反灌智伯軍。

    結果,智伯在趙,韓、魏聯合夾擊下,全軍覆沒。

    (見《資治通鑒》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