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陵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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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篇說明治軍處事的各種應注意的事項,意思是說要做到前十二條,避免後十二條。

    威在于不變。惠在于因時。機在于應事①。戰在于治氣。攻在于意表②。守在于外飾③。無過在于度數④。無(因)[困]在于豫備⑤。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斷⑥。得衆在于下人⑦。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⑧。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惡聞己過。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間。不實在于輕發。固陋在于離賢⑨。禍在于好利。害在于親小人。亡在于無所守。危在于無号令。

    注釋

    ①機一機智謀略。

    ②意表——意外。

    ③外飾——指僞裝、蔭蔽。

    ④度數——指處理事情掌握的分寸。

    ⑤困——原作因,從鄂局本改。豫——同預。

    ⑥斷——斬斷,斬決,誅殺。

    ⑦下人——指謙虛待人。

    ⑧戮(lù路)——殺。

    ⑨固陋——見識淺,孤陋寡聞。

    譯文

    威嚴在于不輕易改變決定,給人恩惠在于适時。機謀在于适應事物的變化。打仗在于激勵士氣。進攻在于出敵意外。防守在于蔭蔽自己的力量。不犯錯誤在于掌握處理事物的分寸。不陷入困境在于事前有準備。謹慎在于警惕小事情上犯過失。智慧在于能治理大事。除奸害在于敢于斬決壞人。得人心在于謙虛待人。

    後悔在于狐疑失機。罪孽在于肆意屠殺。辦事不公正在于私心重。不吉利在于厭惡聽到自己的過失。揮霍無度在于耗盡民财。不明事理在于受人離間。勞而無功在于輕舉妄動。見識淺在于脫離了賢能的人。惹禍在于貪圖财利。招害在于親近壞人。喪失土地在于沒有認真防守。危亂在于沒有嚴明的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