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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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較,其言猶為近似。

    這究竟是《史記》的偶爾疏忽,誤把頓弱記為尉缭,還是别的什麼原因呢?這個問題尚待進一步探讨。

    上述理由說明,《隋志》關于“尉缭,梁惠王時人”的說法,有一定道理,較為可信。

     關于《尉缭子》這部兵書的成書年代,我們隻能作一個大概的推測。

    公元前三三四年(周顯王三十五年,即梁惠王後二年),“惠王數被于軍旅,卑禮厚币以招賢者”。

    之後,各派人物雲集大粱,“鄒衍、淳于髡、孟轲皆至梁”(《史記魏世家》)。

    尉缭很可能就在這時見到梁惠王。

    《尉缭子》這部兵書很可能就是梁惠王與尉缭談話的一個記錄。

    西漢前期賈誼在陳政事疏中有“夷狄征令,是主上之操也”的話。

    其中“主上之操也”後半句,宋代王應麟曾指出:“語出《尉缭子》”(《困學記聞》卷十諸子條)。

    《尉缭子》理應是西漢以前的著作。

    再者,一九七二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武帝初年的墓葬中發現有與今本《尉缭子》基本相合的殘簡,就更加有力地證明,《尉缭子》至遲在西漢前期就已經流傳于世了。

     三關于尉缭子的思想内容 戰國中後期,各諸侯國之間的兼并戰争日益頻繁,規模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富國強兵,走向封建統一,《尉缭子》正是适應于這種曆史趨勢的産物。

    縱觀《尉缭子》二十四篇,可以劃分為兩個部分。

    前十二篇(從《天官》第一至《戰權》第十二),主要内容是論述作者的政治觀和戰争觀;後十二篇(從《重刑令》第十三至《兵令》下第二十四),主要内容是論述軍令和軍制。

    這兩個部分緊密聯系,互為補充,互相滲透,甚至還有某些重複。

     在政治觀上,《尉缭子》重視“求己”。

    它說:“蒼蒼之天,莫知其極;帝王之君,誰為法則?往世不可及,來世不可待,求己者也”(《治本第十一》)。

    這反映出作者充滿自信、敢于面對現實的政治态度。

    《尉缭子》能夠初步地透過當時軍事上所面臨的問題看到政治的重要性,認為軍事上的勝利取決于國家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措施。

    隻有國家富足而安定,才能“戰勝于外”、“威制天下”。

    所以它明确闡述了“兵勝于朝廷”(《兵談》第二)的道理。

    作者主張從整頓刷新政治入手,健全國家制度,明确君臣職守(《原官》第十);公正審理案件,給受株連的衆多良民,平反(《将理》第九);安撫流離失所的老百姓,使荒蕪的土地得到開發利用(《兵談》第二);注重耕織,把發展農業作為治國之本(《治本》第十一)。

    要堅決實行農戰政策,它認為“使天下非農無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争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制談第三》)。

     在戰争觀上,《尉缭子》主張實行“誅暴亂禁不義”的原勒宣說:“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

    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武議第八)。

    它認為,軍隊所到之處,應該使農民不離開自己的田地,商人不離開自己的店鋪,官吏不離開自己的官府。

    它還認為軍隊每到一地,隻要不侵害老百姓的利益,不耽誤老百姓的農時,“寬其政,夷其業,救其弊,則足以施天下”(《兵教下第二十二》)。

    從這些言論中不難看出,尉缭這種以仁義為本的戰,争觀,其目的是要通過大規模的戰争,“算兼廣大,以一其制度”(《兵教下第二十二》)。

    實現封建統一。

     從《尉缭子》中可以看到,當時老百姓躲避兵役,士兵臨陣逃亡的現象普遍存在,士兵與将吏之間的矛盾非常尖銳。

    面對這種尖銳的階級對立,《尉缭子》在治軍方面主張“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後”(重刑令第十三)。

    它很強調選拔和任用清廉能幹的将帥,要求将帥“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不要“心狂、目盲、耳聾”(《兵談第二》);要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暑不張蓋,寒不重衣,險必下步,軍井成而後飲,軍食熟而後飯,軍壘成而後舍,勞佚以身同之”(《戰威第四》);并要具有自我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