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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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做到“受命之日忘其家,張軍宿野忘其親,援枹而鼓忘其身”(《武議第八》)。

    要在士兵中樹立威嚴,它認為“故善将者愛與威而已”(攻權第五)。

    還要賞罰分明,敢賞敢罰,做到“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賞一人而萬人喜者賞之”(《武議第八》)等等。

    《尉缭子》很重視嚴明軍紀,嚴格練兵。

    它在後十二篇中,從各級軍吏戰敗逃跑的懲處條令到基層組織的連保制度,從營區劃分到戰場上各級軍吏的懲處權限,從戰鬥編成到信号指揮,從将帥受命到各部隊任務的區分,從單兵訓練到大部隊演習,都有明确要求。

    它還保留有着裝、徽章、從軍、戍邊、宿營以及車陣等各方面的一些具體規定。

    所有這些,都為我們研究我國古代軍事史,提供了可供參考的資料。

     在作戰指導上,《尉缭子》重視研究敵我雙方的情況,主張“權敵審将而後舉兵”(《攻權第五》)。

    它認為,“凡興師必審内外之權,以計其去。

    兵有備阙,糧食有餘不足,校所出入之路,然後興師伐亂,必能人之”(《兵教下第二十二》)。

    它還說:“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戰威第四》)。

    作者提出的這些觀點,與孫武“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軍事思想是一緻的。

    再者,《尉缭子》還論述了國家掌握市場管理以保證軍需供應的必要性,闡述了城防攻守的戰術原理。

    它認為,“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武議第八》)。

    這比孫子思想有所發展,反映了戰國中後期城鎮經濟繁榮、城防地位日臻顯要的社會情況。

    此外,《尉缭子》還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從全書第一篇到最末一篇,作者反複論述求神求鬼不如重視“人事”的道理,反對那種“考孤虛,占鹹池,合龜兆,視吉兇,觀星辰風雲之變”(《武議第八》)的迷信做法。

    這都明顯地反映了尉縧子一書的樸素唯物主義觀點。

     如同其他古代軍事著作一樣,《尉缭子》也有它的階級局限性和曆史局限性。

    比如它過分強調國君和将帥的作用,其曆史觀是唯心主義的。

    它主張用殘酷的刑罰來保證紀律的執行,甚至鼓吹“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兵令下第二十四》),這充分暴露了剝削階級任意奴役和壓迫勞動人民的階級本性,也說明它的以“仁義”為本的戰争觀具有很大的虛僞性和欺騙性。

    此外,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它談論的一些“官無事治,上無慶賞,民無獄訟,國無商賈”(《原官第十》)之類的空話,就未免太脫離現實、陷入空想了。

     四關于尉缭子的整理 “中國的長期封建社會中,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化。

    清理古代文化的發展過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華,是發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條件;但是決不能無批判地兼收并蓄”(《毛澤東選集》新版橫排四卷合訂本第667-668頁)。

    我們本着偉大領袖和導師毛主席的這一教導,對《尉缭子》這部古代兵書進行了整理。

    首先是校對版本。

    我們見到今本《尉缭子》的版本有:宋本《武經七書》本(上海中華學藝社影印)、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所收影宋本、明代李清《武經七書集注》本和清代湖北崇文書局本等八個版本。

    經過比較之後,确定以宋本為底本,以崇文書局本為校本,對其中的錯字、漏字作了改補。

    有的地方還參照銀雀山出土竹簡(載《文物》1977年第2、3兩期)作了訂正和說明。

    同時,對每篇都劃分了段落,加了标點。

    在此基礎止,作了一些簡明注釋。

    每篇末後,附有譯文。

    譯文盡量采取直譯,個别地方采取意譯,力求準确地表達原文的意思。

    為了說明各篇中心意思,每篇前面都寫了扼要的内容說明。

     在注譯過程中,盡管我們翻閱了有關資料,力求注譯。

    符合原意。

    但由于水平所限,不妥和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懇切希望讀者批評指正。

    對有關單位和有關同志給予我們的幫助,在此謹緻以誠摯的謝意。

     華陸綜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