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禮記》(《大學》、《中庸》附)

關燈
我中國本禮教之國也。

    古聖王之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者,莫先乎禮,故有“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之盛。

    蓋小而灑掃應對有節,以至宮室、衣服、車旂、械用有等,冠昏、喪祭、射禦、朝聘有儀,人固無時無地可去其禮者矣。

    然聖人之制禮,豈好為是繁瑣哉!程子曰:“禮之本,出于民之情,聖人因而導之耳;禮之器,出于民之俗,聖人因而節文之耳。

    ”是則禮者,就吾人之所固有者,範之使得其中而已。

    固非有甚深微妙不可知之理,以及迂遠難行之事也。

     禮經雖出孔氏,然記者非一人。

    蓋上自遊夏之初,下終秦漢之際,好古君子,考前代之憲章,參當時之得失,各記所聞,錯綜鸠聚,以類相附,集成是書者也。

    至漢景帝時,河間獻王得之,凡一百三十一篇,後戴德删其繁重,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而德從兄子聖複删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

    東漢馬融治小戴之學,又足《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合四十九篇,即今列入《五經》中之《禮記》是也。

     《禮記》中《檀弓》一篇,最為古代之聖于文者。

    王伯厚(名應麟)謂其筆力左氏所不逮。

    緻堂胡氏(名寅)以為,似《論語》。

    而蘇長公(轼),亦嘗教人熟讀《檀弓》,其文字之精可知。

    他如《三年問》問喪,善寫哀情,亦為文之至者。

    然讀經固不當僅以文字求之也。

    凡治禮經,一當探其義理,一當考其制度。

    涉于制度者,全書中十之七八皆是。

    屬于義理者,除《學》、《庸》别論外,則以《禮運》、《禮器》、《表記》、《坊記》、《樂記》、《學記》諸篇最精。

    而《曲禮》、《内則》、《少儀》、《玉藻》諸篇,所記事親事長、起居飲食、容貌辭氣,以及接人應物,居處執事,至纖至悉,亦不可不擇讀之。

    今以諸君皆從事教育者,故先就教育言之。

    《禮記》中涉及教育者,一為《文王世子》,一為《學記》。

    茲節錄《學記》如下: 《禮記·學記篇》 發慮憲(憲,法也。

    言發計,慮當拟度于法式也),求善良,足以(小也)聞,不足以動衆;就賢體遠,足以動衆,未足以化民。

    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拈出學字,領起全文。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

    
0.04539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