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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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用是),而易乃于爻象之外,更有辭說。
至孔子作“十翼“(彖辭、象辭、系辭、文言、說卦、序卦、雜卦是也。
《周易》分上下二篇,于是彖、象、系三種亦分為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共成十翼),而易說益燦然大備,所謂四聖人之易者此也。
茲列八卦之象,并錄孔子序卦一篇,以見易之大要。
八 卦 乾天陽剛健 震雷動 動萬物者 坤地陰柔順 坎水陷 潤萬物者 艮山止 終萬物始萬物者 巽木風入 撓萬物者 離火日麗 燥萬物者 兌澤說 悅萬物者 孔子《序卦篇》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
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者,禮也,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然後可大,故受之以臨。
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贲者,飾也,緻飾然後享,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
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
離者,麗也,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錯通措。
○此處特提人道之大綱,以
至孔子作“十翼“(彖辭、象辭、系辭、文言、說卦、序卦、雜卦是也。
《周易》分上下二篇,于是彖、象、系三種亦分為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系、下系,共成十翼),而易說益燦然大備,所謂四聖人之易者此也。
茲列八卦之象,并錄孔子序卦一篇,以見易之大要。
八 卦 乾天陽剛健 震雷動 動萬物者 坤地陰柔順 坎水陷 潤萬物者 艮山止 終萬物始萬物者 巽木風入 撓萬物者 離火日麗 燥萬物者 兌澤說 悅萬物者 孔子《序卦篇》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
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者,禮也,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
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然後可大,故受之以臨。
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
贲者,飾也,緻飾然後享,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複。
複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
離者,麗也,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錯通措。
○此處特提人道之大綱,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