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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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一書,後人不能通其理,往往視為蔔筮之書,此大謬也。

    易之理蓋無所不包者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是故易之為道,至精且大也,然其法乾坤,順陰陽,亦不過賴以正君臣父子夫婦之義,度時制宜,作為罔罟,以佃以漁,以贍民用(《系辭》:“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使人民以治,君親以尊,臣子以順,群生和洽,各安其性耳,固非有甚深微妙之不易行者。

    蓋所謂夫婦之愚,可以與知;及其至也,雖聖人有所不知者也。

    明乎此方足與言易理。

     易者,變化之總名也。

    自天地開辟,陰陽運行,寒暑疊乘,日月更出,孚萌庶類,亭毒群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莫非資變化之力。

    然變化運行,在陰陽二氣。

    故聖人初畫八卦,設剛柔二畫,象二氣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

    謂之為易,取變化之義耳。

    顧亦有謂易乃一名而含三義者:易簡,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

    《系辭》雲:“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

    ”又雲:“夫乾,确然示人易矣。

    夫坤,然示人簡矣。

    ”此易簡之說也。

    (即儒家反約行簡,道家抱一之說所從出。

    )又《系辭》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陳,貴賤位矣。

    動靜有常,剛柔斷矣。

    ”此言其張設布列不易者也。

    (即漢儒“天不變,道亦不變”之說所從出。

    )要之惟變易之義,為最足概括此書耳。

    (變易之說,即漢儒改制更新之說所從出。

    )《系辭》雲:“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适。

    ”嗚呼盡之矣。

    伏羲初畫八卦,萬物之象皆在其中,故《系辭》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雖有萬物之象,其于萬物變通之理,猶有未備,故因其八卦而而更重之。

    卦有六爻,逐重為六十四卦。

    ”《系辭上》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

    ”(重卦之人,或屬之神農,或屬之禹,或屬之文王,說各不一,唯王輔嗣謂:“伏羲既畫八卦,複自重為六十四卦,為得其實,茲故從之。

    ”)及文王作卦辭(如乾元亨利貞是)、周公作爻辭(如初九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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