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文與外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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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匡 謬 國文,非外國文也。

    近百年來,國勢不振,而歐化遂以風靡,至治國文者亦喜仿歐人葛郎瑪,輯文典,以治外國文之法治之。

    及其扞格不相入,乃益輕其家丘,以為國文不如外國文。

    吾聞俄之亡波蘭也,立法令波蘭人習俄國語言文字;英之于印度也亦然。

    乃今吾國俨未亡也,而為國人者,若不外國化其國文不快。

    悠悠蒼天,此何心哉!然号稱識微通變之君子,惄焉憂之,著為論說,揚榷國文與外國文之異同,而衡是非得失所在者,其人頗亦不尠。

    餘今條貫其說以為我同人告,必先知國文不同于外國文,不可以治外國文之法治,而後可與言治國文之法。

     第二節 文 字 劉勰《文心雕龍》論章句,曰:“人之立言,因字生句,積句成章,積章成篇。

    篇之彪炳,章無疵也;章之明靡,句無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

    振本而末從,知一而萬畢。

    ”是故揚榷國文與外國文之不同,亦不可不自文字始也。

    世之論者,辄謂文字之用,首在宣鬯意旨,必也有以簡馭繁之功,而能收普及群衆之效。

    故未開化國民之文字,必拘泥于形象,蓋猶未脫上古榛狉之風。

    至若已開化之國民,不過藉文字為符号,不必尋其迹象以求,故能以簡單之符号而盡天下之名物。

    乃今中國文字為象形文字,記憶殊難,不及歐美标音文字之便于誦習,且言文不能一緻,故通文義尤難。

    國民識字之少,其原因實由于此。

    此說倡于歐美人之學習中國文字者,國民之歐美化者附和之,乃有主張用切音文字以期言文一緻者。

    竊嘗聞而心非之。

    蓋國民識字之少,由于教育之不普及,不能歸咎于文字。

    否則吾國中若滿洲文,若蒙文,若藏文,皆标音文字,顧何以滿洲人之識滿文者轉不若識漢文(對滿文言之)者之衆,而蒙藏民之識蒙藏文與不識者之比,亦不能多于行省漢人之識漢文者也。

    至言文不能一緻,雖不便于通俗,然因文字與語言離異之故,其文字不至随語言而改變,于學術上及社會上之便利殊多。

    歐洲地方不過三百八十萬哩,人口三萬六千萬,而英、俄、德、法标音文字之國,國不同文,則以方音各各不同也。

    若以我國地方四百二十七萬哩,有四萬萬之人民,亦用标音文字,使言文一緻,則一國之中将有數百種文字出現。

    今全國之内,方音雖異,而文字可通,即日本、朝鮮、安南諸國,亦得通行同一之文字,使東亞各國性情風俗,不至絕然懸異者,未始非同文之效。

    如言語必欲與文字一緻,亦必不可改變文字以就語言,緻文字日即于紛歧。

    隻有改變言語以就文字,使言語漸歸于統一耳。

    舍曰能之,則是我中國四萬萬人同文字,而語言亦趨于同,以視人民不過三萬六千萬,地方三百八十萬哩之歐洲,而有英、俄、德、法數十國文字,果孰為普及于群衆乎?其便利一也。

    歐美文皆切音制字,故因古今音訛而字形屢變,後人遂不可讀,例如Angland為Anglaland之訛,而Angland又訛為England。

    安知England之不更訛為Ingland乎?音之傳訛,如水之就下,不可究诘也。

    于是研究古代希臘拉丁之文字,為一種專門之學術,蓋标音之文字,不能不随語言而變;而語言之傳述,不能不因時代而殊。

    若以我數千年文明古國亦用标音文字,則不但周秦諸子之文,将如希臘拉丁之無從索解,即漢唐宋明之文,亦且無從卒讀矣。

    四千年之中,至少有三四種專門之文學,承學之士,雖白首而不能盡通。

    今則曆朝著述,藏之名山,傳之後世,滄桑屢易,而文字則亘古可讀,正以其音訛,而形不變也。

    其便利二也。

    我國文字之便利,歐美文字之不便利,更有大于此者。

    英文非解英語不能讀,德文非解德語不能讀,法文亦然,俄文亦然,凡屬歐美文無不然。

    何也?以其标音也。

    若我國文字,則僅認其字形,雖以英人之音讀之,或以德人之音讀之,或以法人俄人之音讀之,均無不可。

    今日本人即以日本音讀之,如松讀マツ,杉讀スギ,花讀スギ,草讀ケサ,是也。

    他如滿洲、朝鮮等處,言語本異,而以書翰通意思無所不便,即我國南北諸省人發音不同,各操鄉談,如聾啞之對話,而文字則毫無差異。

    日本人山木憲以為中國文字,今既統一語言紛雜之四萬萬東亞大陸人民而為同文之國,異日必進而為世界通用之文字。

    依日本人讀法,英人可讀日曰Sun,讀月曰Moon,讀花曰Flower,讀草曰Grass,作為文章,即為世界通用之文,雖不解英語者亦得讀之。

    不論日本人、法人、德人、俄人,凡能認其字形者,皆可讀以本國之音而明其意,進交通之便,助文明之運,其利益莫大焉。

    今歐美不幸而未知其便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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