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字義的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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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古書中不大看見,《說文》:“憐,哀也。
”《爾雅·釋訓》:“矜憐,撫掩之也。
”這好像就是現代“可憐”的意思,但這種說法是靠不住的,因為漢以前的古書裡沒有實際的用途可作證明。
關于“可憐”的意義,古代隻用“哀”字或“矜”字。
《方言》雲:“亟、憐、怃、,愛也”,又雲:“憐職,愛也”;《爾雅·釋诂》也雲:“憐,愛也。
”這大約才是“憐”字的最初意義。
“憐”的意義近于“愛”,比“愛”的意義輕些,于是又近于現代所謂“喜歡”。
例如: 我見猶憐,何況老奴?(《世說新語·賢媛》注引《妒記》) 這種“憐愛”的意義一直沿用到宋代以後的詩歌。
例如: 幽花色可憐。
(劉敞詩) (幽花色可愛。
) 山裡風光亦可憐。
(王禹偁詩) (山裡風光亦可愛。
) 但是,凡人愛或喜歡一個人或一樣東西,如果那人或那樣東西受了損害,就會生出憐惜或憐憫的心理。
因此,“憐”字由愛或喜歡的意義很快地就轉到惜或憫的意義上來。
例如: 愁容鏡亦憐。
(劉長卿詩) 扪襟還自憐。
(李白詩) 可憐沖雨客,來訪阻風人。
(自居易詩) 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陳陶詩) 總之,“憐”字的曆史頗短。
大約它産生于漢代的方言中,到六朝以前才被大量地應用的。
勤 “勤”字在古代是“勞”的意思。
它和“勞”微有不同。
“勤”等于現代所謂“辛苦”,有時候又等于現代所謂“忙”(古代沒有“忙”字)。
“辛苦”和“勞”差不多;“忙”和“勞”就頗有分别了。
例如: 四體不勤。
(《論語·微子》) (四肢不勞動。
) 肩荷負擔之勤也。
(《淮南子·汜論》) (肩荷負擔的辛苦。
) 一直到唐宋以後,還沿用着這一種意義。
例如: 惟天地之無窮兮,哀生人之常勤。
(李翺詩) (“常勤”就是永遠忙碌和辛苦。
) 凡民之事,以身勞之,則雖勤不怨。
(朱熹《論語集注》) (“雖勤不怨”就是“雖然辛苦也不怨恨”的意思。
) 由此看來,古代的“勤”字并沒有現代“努力”的意思。
那麼,古代用什麼字表示“努力”呢?關于這個意義,古人多從反面說,如“無逸”“不懈”“不倦”等。
如果從正面說,就用“敬”字(《說文》:“惰,不敬也”,可見惰的反面是敬),“敏”字(《論語》“敏于事而慎于言”,朱注“敏于事者勉其所不足”)或“勉”字。
其中要算“勉”字為較常見,或作“黾勉”。
例如: 爾其勉之。
(《左傳·昭公二十年》) 喪事不敢不勉。
(《論語·子罕》) 黾勉從事。
(《詩·小雅·節南山》) 黾勉就善謂之慎,反慎為怠。
(《賈子·道術》) (這最後一例“黾勉”和“怠”對稱,可見“黾勉”就是現代所謂“勤”。
) “勤”字由“勞”的意義引申,為王效勞叫作“勤王”,為民盡力叫作“勤民”,又由内動詞轉為外動詞,“使人辛苦”也叫作“勤”。
直到唐宋以後,“勤”字有時候用作副詞,才表示事情的“多做”或“常做”。
事情多做了就辛苦,就忙,所以也是很自然的轉化義。
例如: 鼎罷調梅久,門看種藥勤。
(劉長卿詩) 個中勤著語,老耳欲聞韶。
(周孚詩) 這樣,“勤學”或“勤讀”就是“多多讀書”。
至于“勤”字用作形容詞,例如“勤儉”并稱,這是演化的最後階段,和最初的意義就差得頗遠了。
勸 “勸”字最初是“奮勉”的意義。
故《說文》雲:“勸,勉也。
”行政能感化人,人民自知奮勉,就是勸。
例如: 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論語·為政》) 不賞而民勸。
(《呂氏春秋·上德》) 由内動詞轉化為外動詞,“勸”字就由“奮勉”而變為“勉勵”的意義。
故《廣韻》雲:“勸,獎勉也。
”例如: 勸農之道未備。
(《史記·孝文本紀》) 勞農勸民。
(《呂氏春秋·孟夏》) 勸做善事才叫作勸,故《荀子》有《勸學》篇。
現代語裡,例如說“勸他到上海去”,這在漢以前不叫作“勸”。
“勸他做賊”,在漢以前更不叫作“勸”。
這種後起的意義,大約到了唐代才有的。
例如: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王維詩) 詩聽越客吟何苦,酒被吳娃勸不休。
(白居易詩) 這并不是勉勵,隻是委婉地叫人家做某一件事而已。
(原載《國文雜志》第三卷第四、五、六期,1945年) 論“不通” 一般人往往說中國文沒有文法,但又往往說某人的文章不通,這兩種說法顯然是矛盾的。
不通就是違反了一個民族的作文習慣,而一個民族的作文習慣就是那族語的文法。
不過,直至現在,中國還沒有一部标準文法;已出版的一些文法書,都偏重于分析字句,而不大說到通不通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不曾指出怎樣才适合或違反中國文的習慣。
這種标準文法很難寫定,因為中國人對于文章,所謂通不通似乎是可意會而不可以言傳的。
文言文通不通的标準容易定些,就因為大家守着數千年的作文習慣;一個人如果自己會寫通順的文言文,看見了别人的文章的時候,看來不順眼讀來不順口,就批評它不通,也不至于錯誤。
語體文通不通的标準難定些,這并非因為民衆口裡的白話沒有一定的習慣,卻因為大家喜歡加上些歐化或日化的成分,化得妥當時仍合中國的語法,化得不妥當的時候就成了四不像的語言。
這種四不像的語言應否提倡是另一個問題,但它的文法總難确定,因為這裡頭還沒有一個民族的長時期的作文習慣。
在我們看起來,文章寫得最通的,要算中文很有根底而又深通西文的人了。
他們并非有意模仿西文,然而受了西洋文法的潛移默化,會把中西文法的共同點融合為一。
他們的文章既未違反西人的邏輯,同時又不十分違反中國人作文的習慣。
中國人看來仍舊順眼,讀來仍舊順口。
換句話說,就是拿數千年相沿的文法去範圍它,仍舊不會覺得它不通。
此外還有兩種人的文章也是通的。
第一種是純用古文,第二種是純用白話。
能純用文言的人,現在是太少了。
在這一方面說,文章最通的,要算前清遺下的翰林舉人等;隻要他們在前清真的曾“通”過來,而入民國以後又絕對不肯接受新知識及白話文體,他們的文章就算很通,因為他們能守着數千年的作文習慣。
有些人喜歡把新名詞放在“原道”式的古文裡,雖然看來不順眼,但還不能說是不通,因為文法上還沒有變更。
最可笑而又最普遍的現象卻是在十句當中有一兩句參用現代的文法,這好像觀音菩薩露出狐狸尾巴,令人看去格外覺得不舒服。
這種文章就可以說是不很通,因為它裡面雜糅着古今的文法。
能純用白話的人,比較的多些。
現在中學生所作的文章當中,最可愛的就是這一類。
每逢中學生向我問作文的方法的時候,我首先就勸他把文章作好了再念給一個同學聽,不許加以解釋。
如果那同學不看見他的稿子而能完全聽得懂他的文章,就是很通順很可喜的一篇白話文。
中學生最普遍的毛病是在白話文裡參用古文的成語或歐化的詞彙,稍不妥當就弄到不通。
非但中學生如此,連大學生也有許多是犯這毛病的。
近年來有一個很令人驚奇的現象:作文最通的是許多政論家和科學家;而在學校裡的國文教授有時候倒反不通起來。
法理工學院的學生的文章比較的通順,而中國文學系的學生作起文來卻往往一竅不通。
其實這并不足驚奇,因為現代中國的政論家與科學家往往是中西文都有根底的,而國文教授有時候卻犯上述的毛病,把現代語法參入古文裡,或把古文法參入白話文裡。
法理工學院的學生作文隻求把意思表達出來,恰像說話一般;而中國文學系的學生或因要運用典故,或因要學古文氣息,再新一點的又因要努力堆砌歐化的文學上的描寫語或自己所不很懂的新詞彙,以緻弄巧反拙,非但文章寫不好,就連“通”字也夠不上。
現在回頭說到通不通的标準。
第一,我們寫下來一句話,如果不能把它的文法類推而造成千百句,那麼,這一句話在原則上可以說是不通。
例如我看見人家宴客的請帖的左邊寫着“恕速”二字,表示“請恕我不來速駕”的意思,這就是不通的句子,因為依中國的文法,句中的否定副詞省去之後就不能再表示否定的意思。
我們不能仿照這句子的文法而說“恕送”以表示“恕不相送”,也不能說“恕迎”以表示“恕不相迎”。
這種簡略至于不通的句子,等于說“我本江吳百”以表示“我本是江蘇吳縣的百姓”。
但在上古的文章及現代的口語裡,有些與此類似的句子卻可以認為“通”的,例如《莊子·逍遙遊》“請緻天下”是“請許我緻天下于君”的意思,現在我們不能仿這文法而說“請送禮物”以表示“請您允許我送禮物給您”;此外如“請辭”“請死”之類,都不合現代文法;但我們隻能認為已死的文法,不能說古文不通。
又如現在北平人往往說“非得在五點鐘回去”,表示“非在五點鐘回去不可”,聽來似乎不通,其實說話的人心裡并沒有感覺到“非”字是否定詞,隻把“非”字當作肯定的副詞,這隻可認為“非”字的原有意義在北平的民衆的心中已不複存在,而另生一種新意義。
一個地域通用的口語沒有一句是不通的;甚至在邏輯上不通的話,若經社會普遍地采用,也就算“通”。
因為文字是代表語言的,文字可以不通,語言卻不會不通。
至于士大夫口裡的話有時反而不通,就因為他們不能完全用活語言的緣故。
第二,割裂過甚的典故,也往往弄到不通。
例如說“于飛之樂”以表示“夫婦和諧之樂”,實在不通;因為依中國文法,“鳳凰于飛”不能省為“于飛”。
至于以“鼓盆之戚”表示“喪妻之痛”,文法上是通了,隻嫌意義上不大說得過去,而且是一種頗笨拙的描寫語。
桐城派的文章,唯一的好處就在乎努力避免這種不通的寫法。
第三,詞彙的誤用,也是不通。
例如某甲對某乙說:“對不住,我把您的書弄髒了。
”某乙說:“沒關系。
”這“沒關系”不是說某兩件事物相互間沒有關系,而是說“不要緊”。
又如說“他不贊成我”,意思卻是說,“他不喜歡我”。
又如說“他否認考試”,意思卻是說“他反對考試”。
這些話,漸漸有人用入文章裡,這是我在今年清華的入學考卷裡注意到的。
此外如“抽象”“意識”等詞,往往被學生亂用。
自從提倡白話文以來,中學生的文章本該很容易通順,隻因他們喜歡堆砌新名詞或流行的文藝上的描寫語,就弄到令人生厭。
末了,我覺得此後我們非但該把文章寫得通,并且應該把中國原有的文法加以洗練。
凡是合于邏輯的文法,應極力提倡。
至于不合邏輯的句子,縱使古人曾有此習慣,我們也不妨改革。
我深覺中國應該有一部标準文法。
至于文法應如何制定,如何推行,總不能不靠政府的力量。
這且留待下次讨論了。
1935年8月11日 (原載《獨立評論》第一六五号,1935年) 談用字不當 今年西南聯大一年級的作文卷子,先由教師指出錯誤或毛病,叫學生拿回去自己改一遍,再交給教師詳細批改。
學校刻了幾個小印,印上有“
”《爾雅·釋訓》:“矜憐,撫掩之也。
”這好像就是現代“可憐”的意思,但這種說法是靠不住的,因為漢以前的古書裡沒有實際的用途可作證明。
關于“可憐”的意義,古代隻用“哀”字或“矜”字。
《方言》雲:“亟、憐、怃、,愛也”,又雲:“憐職,愛也”;《爾雅·釋诂》也雲:“憐,愛也。
”這大約才是“憐”字的最初意義。
“憐”的意義近于“愛”,比“愛”的意義輕些,于是又近于現代所謂“喜歡”。
例如: 我見猶憐,何況老奴?(《世說新語·賢媛》注引《妒記》) 這種“憐愛”的意義一直沿用到宋代以後的詩歌。
例如: 幽花色可憐。
(劉敞詩) (幽花色可愛。
) 山裡風光亦可憐。
(王禹偁詩) (山裡風光亦可愛。
) 但是,凡人愛或喜歡一個人或一樣東西,如果那人或那樣東西受了損害,就會生出憐惜或憐憫的心理。
因此,“憐”字由愛或喜歡的意義很快地就轉到惜或憫的意義上來。
例如: 愁容鏡亦憐。
(劉長卿詩) 扪襟還自憐。
(李白詩) 可憐沖雨客,來訪阻風人。
(自居易詩) 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陳陶詩) 總之,“憐”字的曆史頗短。
大約它産生于漢代的方言中,到六朝以前才被大量地應用的。
勤 “勤”字在古代是“勞”的意思。
它和“勞”微有不同。
“勤”等于現代所謂“辛苦”,有時候又等于現代所謂“忙”(古代沒有“忙”字)。
“辛苦”和“勞”差不多;“忙”和“勞”就頗有分别了。
例如: 四體不勤。
(《論語·微子》) (四肢不勞動。
) 肩荷負擔之勤也。
(《淮南子·汜論》) (肩荷負擔的辛苦。
) 一直到唐宋以後,還沿用着這一種意義。
例如: 惟天地之無窮兮,哀生人之常勤。
(李翺詩) (“常勤”就是永遠忙碌和辛苦。
) 凡民之事,以身勞之,則雖勤不怨。
(朱熹《論語集注》) (“雖勤不怨”就是“雖然辛苦也不怨恨”的意思。
) 由此看來,古代的“勤”字并沒有現代“努力”的意思。
那麼,古代用什麼字表示“努力”呢?關于這個意義,古人多從反面說,如“無逸”“不懈”“不倦”等。
如果從正面說,就用“敬”字(《說文》:“惰,不敬也”,可見惰的反面是敬),“敏”字(《論語》“敏于事而慎于言”,朱注“敏于事者勉其所不足”)或“勉”字。
其中要算“勉”字為較常見,或作“黾勉”。
例如: 爾其勉之。
(《左傳·昭公二十年》) 喪事不敢不勉。
(《論語·子罕》) 黾勉從事。
(《詩·小雅·節南山》) 黾勉就善謂之慎,反慎為怠。
(《賈子·道術》) (這最後一例“黾勉”和“怠”對稱,可見“黾勉”就是現代所謂“勤”。
) “勤”字由“勞”的意義引申,為王效勞叫作“勤王”,為民盡力叫作“勤民”,又由内動詞轉為外動詞,“使人辛苦”也叫作“勤”。
直到唐宋以後,“勤”字有時候用作副詞,才表示事情的“多做”或“常做”。
事情多做了就辛苦,就忙,所以也是很自然的轉化義。
例如: 鼎罷調梅久,門看種藥勤。
(劉長卿詩) 個中勤著語,老耳欲聞韶。
(周孚詩) 這樣,“勤學”或“勤讀”就是“多多讀書”。
至于“勤”字用作形容詞,例如“勤儉”并稱,這是演化的最後階段,和最初的意義就差得頗遠了。
勸 “勸”字最初是“奮勉”的意義。
故《說文》雲:“勸,勉也。
”行政能感化人,人民自知奮勉,就是勸。
例如: 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論語·為政》) 不賞而民勸。
(《呂氏春秋·上德》) 由内動詞轉化為外動詞,“勸”字就由“奮勉”而變為“勉勵”的意義。
故《廣韻》雲:“勸,獎勉也。
”例如: 勸農之道未備。
(《史記·孝文本紀》) 勞農勸民。
(《呂氏春秋·孟夏》) 勸做善事才叫作勸,故《荀子》有《勸學》篇。
現代語裡,例如說“勸他到上海去”,這在漢以前不叫作“勸”。
“勸他做賊”,在漢以前更不叫作“勸”。
這種後起的意義,大約到了唐代才有的。
例如: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王維詩) 詩聽越客吟何苦,酒被吳娃勸不休。
(白居易詩) 這并不是勉勵,隻是委婉地叫人家做某一件事而已。
(原載《國文雜志》第三卷第四、五、六期,1945年) 論“不通” 一般人往往說中國文沒有文法,但又往往說某人的文章不通,這兩種說法顯然是矛盾的。
不通就是違反了一個民族的作文習慣,而一個民族的作文習慣就是那族語的文法。
不過,直至現在,中國還沒有一部标準文法;已出版的一些文法書,都偏重于分析字句,而不大說到通不通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不曾指出怎樣才适合或違反中國文的習慣。
這種标準文法很難寫定,因為中國人對于文章,所謂通不通似乎是可意會而不可以言傳的。
文言文通不通的标準容易定些,就因為大家守着數千年的作文習慣;一個人如果自己會寫通順的文言文,看見了别人的文章的時候,看來不順眼讀來不順口,就批評它不通,也不至于錯誤。
語體文通不通的标準難定些,這并非因為民衆口裡的白話沒有一定的習慣,卻因為大家喜歡加上些歐化或日化的成分,化得妥當時仍合中國的語法,化得不妥當的時候就成了四不像的語言。
這種四不像的語言應否提倡是另一個問題,但它的文法總難确定,因為這裡頭還沒有一個民族的長時期的作文習慣。
在我們看起來,文章寫得最通的,要算中文很有根底而又深通西文的人了。
他們并非有意模仿西文,然而受了西洋文法的潛移默化,會把中西文法的共同點融合為一。
他們的文章既未違反西人的邏輯,同時又不十分違反中國人作文的習慣。
中國人看來仍舊順眼,讀來仍舊順口。
換句話說,就是拿數千年相沿的文法去範圍它,仍舊不會覺得它不通。
此外還有兩種人的文章也是通的。
第一種是純用古文,第二種是純用白話。
能純用文言的人,現在是太少了。
在這一方面說,文章最通的,要算前清遺下的翰林舉人等;隻要他們在前清真的曾“通”過來,而入民國以後又絕對不肯接受新知識及白話文體,他們的文章就算很通,因為他們能守着數千年的作文習慣。
有些人喜歡把新名詞放在“原道”式的古文裡,雖然看來不順眼,但還不能說是不通,因為文法上還沒有變更。
最可笑而又最普遍的現象卻是在十句當中有一兩句參用現代的文法,這好像觀音菩薩露出狐狸尾巴,令人看去格外覺得不舒服。
這種文章就可以說是不很通,因為它裡面雜糅着古今的文法。
能純用白話的人,比較的多些。
現在中學生所作的文章當中,最可愛的就是這一類。
每逢中學生向我問作文的方法的時候,我首先就勸他把文章作好了再念給一個同學聽,不許加以解釋。
如果那同學不看見他的稿子而能完全聽得懂他的文章,就是很通順很可喜的一篇白話文。
中學生最普遍的毛病是在白話文裡參用古文的成語或歐化的詞彙,稍不妥當就弄到不通。
非但中學生如此,連大學生也有許多是犯這毛病的。
近年來有一個很令人驚奇的現象:作文最通的是許多政論家和科學家;而在學校裡的國文教授有時候倒反不通起來。
法理工學院的學生的文章比較的通順,而中國文學系的學生作起文來卻往往一竅不通。
其實這并不足驚奇,因為現代中國的政論家與科學家往往是中西文都有根底的,而國文教授有時候卻犯上述的毛病,把現代語法參入古文裡,或把古文法參入白話文裡。
法理工學院的學生作文隻求把意思表達出來,恰像說話一般;而中國文學系的學生或因要運用典故,或因要學古文氣息,再新一點的又因要努力堆砌歐化的文學上的描寫語或自己所不很懂的新詞彙,以緻弄巧反拙,非但文章寫不好,就連“通”字也夠不上。
現在回頭說到通不通的标準。
第一,我們寫下來一句話,如果不能把它的文法類推而造成千百句,那麼,這一句話在原則上可以說是不通。
例如我看見人家宴客的請帖的左邊寫着“恕速”二字,表示“請恕我不來速駕”的意思,這就是不通的句子,因為依中國的文法,句中的否定副詞省去之後就不能再表示否定的意思。
我們不能仿照這句子的文法而說“恕送”以表示“恕不相送”,也不能說“恕迎”以表示“恕不相迎”。
這種簡略至于不通的句子,等于說“我本江吳百”以表示“我本是江蘇吳縣的百姓”。
但在上古的文章及現代的口語裡,有些與此類似的句子卻可以認為“通”的,例如《莊子·逍遙遊》“請緻天下”是“請許我緻天下于君”的意思,現在我們不能仿這文法而說“請送禮物”以表示“請您允許我送禮物給您”;此外如“請辭”“請死”之類,都不合現代文法;但我們隻能認為已死的文法,不能說古文不通。
又如現在北平人往往說“非得在五點鐘回去”,表示“非在五點鐘回去不可”,聽來似乎不通,其實說話的人心裡并沒有感覺到“非”字是否定詞,隻把“非”字當作肯定的副詞,這隻可認為“非”字的原有意義在北平的民衆的心中已不複存在,而另生一種新意義。
一個地域通用的口語沒有一句是不通的;甚至在邏輯上不通的話,若經社會普遍地采用,也就算“通”。
因為文字是代表語言的,文字可以不通,語言卻不會不通。
至于士大夫口裡的話有時反而不通,就因為他們不能完全用活語言的緣故。
第二,割裂過甚的典故,也往往弄到不通。
例如說“于飛之樂”以表示“夫婦和諧之樂”,實在不通;因為依中國文法,“鳳凰于飛”不能省為“于飛”。
至于以“鼓盆之戚”表示“喪妻之痛”,文法上是通了,隻嫌意義上不大說得過去,而且是一種頗笨拙的描寫語。
桐城派的文章,唯一的好處就在乎努力避免這種不通的寫法。
第三,詞彙的誤用,也是不通。
例如某甲對某乙說:“對不住,我把您的書弄髒了。
”某乙說:“沒關系。
”這“沒關系”不是說某兩件事物相互間沒有關系,而是說“不要緊”。
又如說“他不贊成我”,意思卻是說,“他不喜歡我”。
又如說“他否認考試”,意思卻是說“他反對考試”。
這些話,漸漸有人用入文章裡,這是我在今年清華的入學考卷裡注意到的。
此外如“抽象”“意識”等詞,往往被學生亂用。
自從提倡白話文以來,中學生的文章本該很容易通順,隻因他們喜歡堆砌新名詞或流行的文藝上的描寫語,就弄到令人生厭。
末了,我覺得此後我們非但該把文章寫得通,并且應該把中國原有的文法加以洗練。
凡是合于邏輯的文法,應極力提倡。
至于不合邏輯的句子,縱使古人曾有此習慣,我們也不妨改革。
我深覺中國應該有一部标準文法。
至于文法應如何制定,如何推行,總不能不靠政府的力量。
這且留待下次讨論了。
1935年8月11日 (原載《獨立評論》第一六五号,1935年) 談用字不當 今年西南聯大一年級的作文卷子,先由教師指出錯誤或毛病,叫學生拿回去自己改一遍,再交給教師詳細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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