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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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戍”是“戍守”;“戌”是幹支名(例如“戊戌政變”是發生于戊戌年,即1898年)。

     【氾—汜】 據說那時候黃河氾濫。

     “氾”是“氾濫”;“汜”音似,水名。

     此外,還有一種分化字,因為造得不好,應該隻認為别字(别字是必須糾正的)。

    最典型的例子是“包子”寫作“飽子”,“面包”寫作“面飽”。

     下了種就會有面包了吧? 注意:這裡并沒有寫作“面飽”。

     包子因為有餡兒包在裡面,所以叫作“包子”。

    “面包”大約是由“包子”的意思轉變過來的。

    寫成“飽”字,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分化字的原則,因為它和“饑飽”的“飽”混起來了。

     别字往往是同音字。

    但是,漢語的方言複雜,甲地同音,乙地未必同音。

    因此,教師應該注意學生的方言,好糾正他們的别字。

     北方的别字,例如: 【艱苦—堅苦】 “艱苦”和“堅苦”都有意義。

    前者是艱難困苦的意思;後者是堅強耐苦的意思。

     【絕對—決對】 “絕對”是沒有相對的,所以叫作“絕”。

    “決對”不成話。

     【驅使—趨使】 “驅使”是驅馬一樣地迫使别人做事,“趨使”不成話。

     吳語的别字,例如: 【過問—顧問】 “過問”有幹涉的意味;“顧問”有咨詢的意味。

     【固然—果然】 “固然”有“雖然如此”的意思;“果然”有“不出所料”的意思。

     【聲明—申明】 “聲明”是把話說清楚,正式告訴大家,以表示自己的态度的意思。

    吳語“聲”“申”同音,許多人誤寫成“申明”。

    (“申明”是鄭重說明的意思。

    ) 粵語的别字,例如: 【少數—小數】 “少數”是“多數”的反面;“小數”是數學名詞,定點以下叫作“小數”。

    廣州一帶的人“少”“小”同音,許多人誤把“少數”寫成“小數”。

     【澈底—切底】 廣州一帶的人“澈”“切”同音,有人誤把“澈底”寫成“切底”。

     客家話的别字,例如: 【太陽—大陽】 客家話“太”“大”同音,往往有人誤把“太”字寫成“大”字。

     (七)錯字 别字是誤用了另一個字(“别”就是“另”的意思);錯字不是另一個字,而是筆劃寫錯了,不成字。

    例如: 【模糊—糢糊】 神志有點模糊不清。

     “模”受“糊”的同化,有時誤寫成“糢”。

    “糢”字在解放前相當流行過,排字房裡有它的鉛字,解放後才糾正過來了。

     其他像“鍛冶”的“鍛”,右邊不能像“假”字;“警惕”的“惕”,右邊不能像“揚”字。

    常常有人犯這一類的錯誤,這裡不細說了。

     此外,還有地方性的錯字。

    例如“蛋”字,廣東人寫作“疍”;“誕”字,廣東人寫作“”。

    如果一個廣東人看見另一個廣東人寫作“蛋”“誕”,反倒說他寫錯了。

    為了保持全國文字的統一性,這種情形是應該糾正的。

     (八)意義各别 有時候,兩種寫法都有意義,隻是用途不同。

    上面所舉的“艱苦”和“堅苦”、“過問”和“顧問”、“固然”和“果然”、“少數”和“小數”,都是這一類。

    現在再舉兩個例子。

     【包涵—包含】 算誤會了,包涵一點吧。

     貼近地面的空氣因為溫度增高,可能包含了更多的蒸汽。

     “包涵”是原諒的意思。

    本來的意思是像海一般的度量,所以用“涵”字。

    “包含”是裡面包括着某種成分的意思。

    該用“包含”的地方,用“包涵”還可以;該用“包涵”的地方,用“包含”就不行了。

     【一般—一班—一斑】 這也許特殊了一點,一般人不容易理解。

     每一排每一班都緊張起來。

     “一般”是“普通”的意思(和“特殊”是相對待的),又是“一樣”的意思;“一班”是單位名詞。

    “一斑”出于“管中窺豹,時見一斑”的典故,普通說“以見一斑”是讓人知道一點兒情況的意思,有時候表示很不夠全面,有時候表示由此可以推知一切。

     講究字形,必須注意文字的社會性。

    咱們應該根據文字的社會性去判斷一個字是否正确。

    全社會通用的字,絕不可能是不正确的字。

    反過來說,全社會已經不用的字,絕不可能再是正确的字。

    因此,單純地根據《說文》一類的字書去判斷一個字形的正确性,是完全脫離實際的不科學的文字學。

    另一方面,咱們也不應該采取自由主義;咱們糾正别字和錯字,維持文字的一緻性,也正是維持文字的社會性。

    根據這一個原則,咱們對于合理的分化字(如“沉”字、“着”字)是接受的;對于不合理的分别字(如“面飽”)是排斥的。

    最後,我對于援引古書替别字辯護,是不同意的。

    例如“太”“大”兩字不能通用,是現代社會的事實;假使有人把“太陽”寫作“大陽”,就應該認為别字,絕對不應該援引古書中“大上”(太上)、“大一”(太一)、“大子”(太子)、“大和”(太和)、“大室”(太室)、“大宰”(太宰)、“大師”(太師)、“大廟”(太廟)、“大學” (太學)等例,以為“太”字和“大”字到現代還是可以通用的。

    從前有些人有這種不正确的看法,咱們應該糾正過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