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文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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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漢字的起源及其演變 說到漢字的起源,我們會想起結繩的故事。

    這故事并不是中國所特有的,據說秘魯古代也有類似的辦法,叫作“基波”(quippos),秘魯所用的繩,有各種不同的顔色;所打的繩結,有各種不同的高度與厚度。

    衆繩錯綜變化,可以代表思想。

    中國上古所謂結繩,不知能像“基波”那樣複雜否;但至少結繩的事是有的,不能說是古人捏造出來的故事。

    據說現代也還有結繩記事的民族。

     然而我們不能說結繩就是文字。

    我們必須把記号與文字的界限分别清楚。

    結繩隻是幫助記憶的一種工具:古人解釋結繩是“大事作大結,小事作小結”,可見它隻能幫助人類記憶事之有無與大小。

    縱使它真能啟示若幹概念,也不能與文字相提并論;因為文字的目的在乎表現一切概念,它的作用絕對不是結繩所能比拟的。

     那麼,漢字的真正起源是什麼呢? 先說,在中國文字學,向來有所謂“六書”。

    依《說文》的說法,六書的名稱及定義如下: (一)象形——畫成其物,随體诘诎,“日”“月”是也。

     (二)指事——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三)會意——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

     (四)形聲——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五)轉注——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假借——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在六書當中,隻有轉注的定義難懂,以緻引起許多争論。

    其中較有勢力的是段玉裁的主張。

    他說:“轉注,猶言互訓也。

    ”①意思是說“考”可訓“老”,“老”可訓“考”。

     但朱駿聲主張修正《說文》的定義。

    他說:“轉注者,體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長’是也。

    假借者,本無其意,依聲托事,‘朋’‘來’是也。

    ”②為便于解釋漢字的實際系統起見,我們贊成朱氏的修正。

     依六書的定義看來,它們并不全是文字的起源。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者才是造字之法,轉注、假借二者隻是用字之法。

    前四者能産生新字,後二者不能。

    所以轉注、假借二者與文字的起源完全無關。

     說到會意與形聲,也顯然在象形、指事之後。

    因為它們是合體字;必須先有單體字,它們才能産生。

     剩下來,隻有象形或指事可以說是漢字的起源了。

    向來研究六書的人,或謂象形先于指事,或謂指事先于象形。

    其實二者是不分先後的。

    漢族的原始文字,自然是純粹的“意符”;它們似乎是直接地表示人類的概念,而不着重于表示語音。

    但我們不要以為文字可以脫離語言而獨立存在;當我們閱讀文字的時候,即使不念出聲音來,心裡還是默默地依照語音“讀”下去的。

    古人所謂象形,就是具體的“意符”;所謂指事,就是抽象的“意符”。

    語言的起源,雖可說是往往由具體變為抽象;但文字的産生,遠在語言之後。

    當漢族有文字時,我們的祖先應該已有很豐富的抽象概念了。

    由此看來,象形與指事同是原始造字的方法。

     六書雖不全是文字的起源,然而它是漢字相當完備時期的一種分類法。

    我們首先應該明白:古人并非先有“六書”的計劃然後造字,而是漢字産生後數千年,然後有些學者定下一種分類法。

    這種分類法隻是後世對于文字分類的一種學說。

    既是一種學說,就有修正的餘地;我們不必像前人把它奉為天經地義。

     依我們的看法,漢字可分為兩大類: 1.單體字,古人叫作“文”,就是用一個簡單的意符來構成的。

    單體字又可細分為兩種: (甲)具體的東西,可以畫出形狀來的,就用 很簡單的幾筆,畫出一個輪廓來,如“馬”“牛” “竹”“木”等。

    這就叫作“象形”。

     (乙)抽象的概念,不可以畫出形狀來的,就設法把這個概念表示出來,如“上”“下”“一”“二”等。

    這就叫作“指事”。

     2.合體字,古人叫作“字”,就是用兩個以上的意符來構成的。

    合體字又可細分為兩種: (甲)把兩個意思合成一個意思,也就是把兩個意符合成一個字。

    這種字多數表示抽象的概念,如“好”“伐”“武”(止戈)“炙”(肉火)等,這就叫作“會意”。

    會意近于指事(合體指事)。

     (乙)先畫出一個意符表示一個概念,但是表示得不明确,于是注上一個音符。

    音符本來也是一個意符,但它和意義是毫無關系的。

    如“江”“河”“湖”“海”等。

    這就叫作“形聲”。

    這種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