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詞 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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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例如“肉”字,本是一切肉類的通稱;但當我們叫人去買兩斤肉的時候,所謂肉,絕不是指一切的肉,卻是專指豬肉而言。

    由此類推,“買豬肝”可以說成“買肝”,“買豬肚子”可以說成“買肚子”。

    又如“屋”字,本是指一所房屋而言,但北京人所說的“屋子”,隻指的是一個房間。

    又如蘇州人單說“飯”,是指午飯而言;單說“房”,是指卧房而言。

     這種從大範圍轉到小範圍的演變,往往是某一部分的意義漸占優勢所緻。

    “肉”的意義縮小為“豬肉”的意義,正因為漢族人在肉類中最常吃的是豬肉。

    蘇州的“飯”字專指午飯,也許因他們把午飯看得重要些,也許因午飯在晚飯之前。

    至于“房”字專指卧房,更易解釋,因為客房、書房、茅房之類,都比不上卧房重要的緣故。

     實際上,當我們應用任何一個詞的時候,它的意義也往往比字典裡的意義縮小些。

    例如牧牛人說的“把畜牲趕回家去”,這裡“畜牲”指的是牛;如果這句話到了牧羊人的口裡,“畜牲”卻指的是羊。

    又如賣水果的小販所謂“旺月”(生意很好的時節),與開戲院的人所謂“旺月”,其含義也各有專指的。

     (乙)擴大的例子就數不清了。

    譬如: (例字) (古義) (今義) 雄 鳥父也 動物之陽性者 雌 鳥母也 動物之陰性者 雙 兩鳥也 猶言“一對”也 雛 雞子也 鳥類之幼子 蓮 荷實也 荷也 登 上車也 升也 都是從很狹的意義轉到很廣的意義的。

    古人所謂“引申”,多數就是我們這裡所謂擴大式。

     極狹的意義,如果不擴大,就有被廢除的危險。

    例如: 蔈 苕之黃華也(音“标”) 芀 葦華也(音“迢”) 梂 栎實也(音“求”) 馬白額也(音“的”) 牬 二歲牛也(音“貝”) 羳 黃腹羊也(音“煩”) 以上六字皆見于《爾雅》,隻因意義太狹,後來又不擴大,隻有漸趨于消滅了。

    消滅之後,原來一個詞所能表示的意義,現在隻要不怕累贅,用兩三個詞去表示,就行了。

    例如現代不用“牬”字,我們要說“二歲牛”就說“二歲牛”,不是一樣地能夠達意嗎? (丙)移動的例子也很多。

    譬如“走”字原是快步的意義,但現在官話裡的“走”字卻變了慢步的意義了。

    “媳婦”原是子婦的意義,但現在北京一般人所謂“媳婦兒”,卻是指“妻”而言的了(子婦則稱為“兒媳婦”)。

    最有趣的是五官感觸的調換。

    例如,“聞”字原是耳的感受,但現在官話與吳語裡的“聞”字卻等于文言的“嗅”字,變了鼻的感受了;“聽”字原是用耳的一種行為,但現在廣西南部該說“嗅”的也說“聽”。

    北京的“聞一聞”等于廣西南部的“聽一聽”(遼東半島一帶也以“聽”字當“嗅”字用)。

    “聞”字在現代官話與吳語裡,既失了原來耳的感受的意義,于是這耳的感受的意義隻好借“聽見”二字組合成詞,以表示它了。

    假設古人複活,聽見現代北京人說話,一定會詫異說:“北京人奇怪極了!我們說的‘嗅’,他們偏要說‘聞’;我們說的‘聞’,他們偏要說‘聽見’!”這恰像天上的星宿,因為時令不同,都變更了位置了。

     上述三種方式,系假定詞彙不增不減而言。

    然而事實上,詞彙絕不能不增不減。

    其增者,系因:(一)新事物的産生或輸入;(二)新觀念的産生或輸入。

    其減者,系因舊事物的消滅。

     新事物,例如“火車”“電話”等;新觀念,例如“具體”“抽象”“本能”“直觀”等。

    無論新事物或新觀念,其詞彙之增加,不外三種方式:第一,是創造新字,如“鋅”“鐳”“鎳”等;第二,是譯音,在古代如“菩薩”“南無”,在現代如“邏輯”“沙發”等(第二與第一的分别,在乎第二類未造新字);第三,是譯意,如“火車”“電話”“輪船”“炸彈”等。

     舊事物消滅以後,其詞自然也跟着消滅。

    除非在民間傳說中很占勢力,如“龍”才能保存在現代的口語裡。

    否則至多隻能在古書中保存着它們的名稱。

    《爾雅》許多不經見的動植物名稱,大約都屬于此類。

     另有一種情形,使詞彙的增減恰足相抵的,例如吳語稱“蟬”為“知了”,在口語裡,“蟬”字是死了,卻有“知了”一詞來替代它。

    又如《說文》“鲽,比目魚也”,後世不稱鲽而稱比目魚,也是拿“比目魚”一詞來替代“鲽”。

    在此情形之下,專就一般口語而論,詞彙隻有變更,而沒有增減。

    除非在文人的口裡或筆下,文言裡的字眼或古代的詞彙都可應用,才令我們覺得有許多同義詞的存在,以緻詞彙的數量也似乎因此增加。

     詞彙的演變,其理由大緻可如上述。

    我們不能說沒有其他的理由,但為避免繁瑣起見,隻好說到這裡為止了。

     ①舉例采自章太炎《文始》一,所拟的古音指上古音而言。

     ②舉例大緻采自章太炎“轉注假借說”(《國故論衡》),音值系暫時拟定的上古音。

     ③見《音論》“先儒兩聲各義之說不盡然”條。

     ④近代對于讀破的字,也有令其字形有分别的,就是在字的四角加上一個聲調符号。

    如“好惡”的“惡”寫作“惡o”,“惡乎成名”的“惡”寫作“o惡”。

     ⑤但在某些地方的客家話裡,“供、宮、弓、恭、躬”和“工、公、功、攻”是有分别的。

     ⑥自然也可以是同形不同音,但究竟同音的占多數。

     ⑦就北京話來說,“兄弟”的“弟”念輕音時,“兄弟”等于“弟”;如果兩字都念重音,就等于“兄和弟”。

     ⑧自然還可用“高”字,但這隻是書本的影響。

     ⑨“乜”字,廣州人念mat。

     ⑩“冇”字,廣西人念mao,廣州人念mou。

    “唔”字,廣州人念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