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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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外系 指華僑的閩語,在新加坡、暹羅、馬來半島等處。

     (四)粵語 1.粵海系 包括番禺、南海、順德、東莞、新會、中山等處。

     2.台開系 包括台山、開平、恩平等處。

     3.西江系 包括高要、羅定、雲浮、郁南等處。

     4.高雷系 包括高州、雷州等處。

     5.欽廉系 包括欽州、廉州等處。

     6.桂南系 包括梧州、容縣、貴縣、郁林、博白等處。

     7.海外系 指華僑的粵語,在美洲、新加坡、越南、南洋群島等處。

     (五)客家話 1.嘉惠系 包括梅縣、惠陽、大埔、興甯、五華、蕉嶺、豐順、龍川、河源等處。

     2.粵南系 散布台山、電白、化縣等處。

     3.粵北系 散布曲江、乳源、連縣一帶。

     4.贛南系 在江西南部。

     5.閩西系 散布福建西北一帶。

     6.廣西系 散布廣西東部、南部各縣。

     7.川湘系 散布四川、湖南等處。

     8.海外系 指華僑的客家話,大部分在南洋、印尼。

     上列五大系,其畛域頗為清楚;⑧至于每系所分諸小系,則系初步調查的結果,還未能作為定論。

     方言區域和政治區域不一定相當。

    河北、山東雖分兩省,其方言可認為同屬官話系;常熟與南通(城内)不但同屬一省,而且僅隔一江,但其方言卻分屬吳語與官話兩系。

    再說,為了遷徙的關系,兩種不同的方言是可以同存在于一個小區域之内的。

    例如一縣甚至一村之内,可以有兩種不同的方言。

    客家話之在廣西,大都散布各地,并不能獨占一個區域,就是方言可以雜處的證據。

     從表面上看,方言的區域是很難分的。

    假定有某字,其讀音因地而異,如下表: 甲地 ka 乙地 ko 丙地 ga 丁地 go 若以聲母而論,我們該認甲地與乙地為同系,丙地與丁地為同系;若以韻母而論,我們又該以甲、丙兩地為同系,乙、丁兩地為同系。

    這樣,就語音方面劃分漢語方言的區域,好像是做不到的。

    至于詞彙、語法兩方面,也有類似的難關。

     那麼,我們憑什麼能把方言分類呢?要分語言為某某幾系,必須先替每系下一個定義。

    依漢語情形而論,方言的分類最好以語音為标準,因為語法的分别很微,而詞彙的分别也不太大。

    我們如果在語音方面替某語系下一個定義,那麼,凡合于這定義的就歸此系,問題就解決了。

    例如吳語的定義該是: 1.有濁音[b‘,d‘,g‘,v,z],與古代濁音系統大緻相當; 2.無韻尾[-m,-p,-t,-k]; 3.聲調在六類以上,去聲有兩類。

     像這樣下了定義之後,當然也有少數方言是在交界線上的。

    例如江蘇丹陽沒有[b‘,d‘,g‘],卻合于吳語其餘一切條件。

    這種方言我們隻好叫它“準吳語”了。

     ①契科巴瓦教授在他的《語言學概論》裡說“不變化的詞好像詞根”,并舉漢語為例(183頁)。

    我們認為這一段話是值得商榷的。

    參看蘇聯大百科全書第二十一冊“漢語”條,那裡的說法是和契科巴瓦教授的說法有出入的。

     ②參看安德烈也夫的《馬爾的語言學說》,徐沫譯,大衆書店版,第21頁。

    又龍果夫教授的《現代漢語語法研究》,俄文本,第24頁,引馬爾的理論,分世界語言為三大類,低級是合成型,中級是接合型,高級是屈折型;又第22頁引馬爾派論漢語語彙語法的“原始性”。

    龍果夫教授對此加以駁斥。

     ③葉斯泊生是丹麥人,但他的專門研究是英語。

     ④斯大林:《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人民出版社,第32頁。

     ⑤參看伊凡諾夫:《語言的譜系性分類與語言親屬的概念》,第20—53頁。

    又羅常培:《國内少數民族的語言系屬和文字情況》,見《科學通報》二卷五期,第491—492頁。

     ⑥這幾種方言從前叫作“官話”。

    以下的叙述,為了簡便,仍沿用舊稱。

     ⑦這裡的“吳語”是采用的一般叫法,嚴格地說,該叫“吳方言”。

     ⑧但也有人以湘語獨立為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