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抗戰開端告全國國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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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中正 [1]敵寇在魯南會戰以前,即已揚言進圖武漢。

    迨犯豫失利,侵皖受阻,乃傾其海陸空軍全力沿江進犯。

    激戰五月,我将士浴血奮鬥,視死如歸,民衆同仇敵忾,踴躍效命。

    犧牲愈烈,精神益振,使敵軍死亡超過前期作戰一年以來之總數。

    敵人計無複之,乃不得不掩飾其失策,以發動華南之侵占。

    于是粵海告警,羊城遭燹。

    自茲抗戰地區擴及全國,戰局形勢顯有變遷。

    臨此成敗勝負轉移之關鍵,特為我全國同胞概述抗戰經過之事實與将來之目标,重加闡明而申告之: [2]第一,吾同胞須認識當前戰局之變化與武漢得失之關系。

    我國抗戰根據,本不在沿江沿海淺狹交通之地帶,乃在廣大深長之内地,而西部諸省,尤為我抗戰之策源地,此為長期抗戰根本之方略,亦即我政府始終一貫之政策也。

    武漢地位在過去十閱月抗戰工作之重要性,厥在掩護我西部建設之準備與承接南北交通之運輸。

    故保衛武漢之軍事,其主要意義,原在于阻滞敵軍西進,消耗敵軍實力,準備後方交通,運積必要武器,遷移我東南與中部之工業,以進行西南之建設。

    蓋惟西北西南交通經濟建設之發展,始為長期抗戰與建國工作堅實之基礎,亦唯西北西南交通路線開辟完竣,而後我抗戰實力,及經濟建設所需之物質,始得充實,而供給不虞其缺乏。

    今者我中部及東南之人力物力,多已移殖于西部諸省,西部之開發與交通建設,已達初步基礎,此後抗戰乃可實施全面之戰争,而不争區區之點線。

    同時我武漢外圍五閱月之苦戰惡鬥,已予敵人莫大之打擊,而植我民族複興之自信心與發揚我軍攻守戰鬥再接再厲之新精神。

    故我守衛武漢之任務已畢,目的已達。

     [3]且自敵人侵粵以後,粵漢交通既被截斷,則武漢在一般局勢上,重要性顯已減輕。

    至就軍事言之,武漢在戰事上之價值,本不在其核心之一點,而實在其外圍之全面。

    今我在武漢外圍鄂豫皖贛主要之地區,遠及敵人後方之冀魯遼熱察綏蘇浙各幹線,均已就持久作戰之計劃,配置适宜之根據與兵力,一切部署悉已完成。

    如此,不唯無需于武漢之核心,且在抗戰之戰略上言,亦不能斤斤于核心據點之保守,而反不注意于發展全面之實力。

     [4]敵人用意在包圍武漢,殲滅我主力,使我長期作戰陷于困頓,以達其速戰速決之目的。

    因此,我軍之方略,在空間言,不能為狹小之核心而忘廣大之國;以時間言,不能為一時之得失而忽久長之計。

    故決心放棄核心,而着重于全面之戰争。

    茲因疏散人口,轉移兵力,皆已完畢,作戰之部署,重新布置業經完成,乃即自動放棄武漢三鎮核心之據點,而确保武漢四周外圍之兵力,使我軍作戰轉入主動有利之地位。

     [5]今後武漢雖已被敵人占領,然其耗費時間五閱月,死傷人數數十萬,而其所得者,若非焦土,即為空城!繼今以往,全面抗戰到處發展,真正戰争從新開始,而我軍行動,進戰退守,不惟毫無拘束,無所顧慮,且可處置自由,更能立于主動地位。

    敵人對于占領之地,不惟一無所得,且亦一無所有。

    往昔敵軍本已深陷泥淖,無以自拔;今後又複步步荊棘,其必葬身無地矣! [6]吾同胞須知此次兵力之轉移,不僅為我國積極進取、轉守為攻之轉機,且為徹底抗戰、轉敗為勝之樞紐!決不可誤認為戰事之失利與退卻。

    蓋抗戰軍事勝負之關鍵,不在武漢一地之得失,而在保持我繼續抗戰持久之力量。

     [7]第二,吾同胞應深切記取我抗戰開始時早已決定之一貫的方針,從而益堅其自信。

    所謂一貫之方針者,一曰持久抗戰,二曰全面抗戰,三曰争取主動。

    以上三義者,實為我克敵制勝之必要因素,而實決定于抗戰發動之初。

    年馀以來,一循此旨,未嘗稍渝。

    自今以後,亦必本此意旨,貫徹始終。

     [8]蓋暴敵自九一八發動侵略,猖狂恣肆,野心日張,我中樞為保衛國家,已察知最後犧牲關頭無可避免,故早已于西部奠立今日對敵持久抗戰之基礎。

    凡我同胞,應知今日之抗戰,即為完成建國永久之基礎,又應知不經此次長期之抗戰,絕不能獲得建國自由之時期!凡茲由統一而抗戰建國之一貫政策,與必經之革命程序,早已确定于先,深信必能貫徹始終,以克底于成。

    吾同胞試重新檢取中正日常之所言與所行,而與十六個月來戰事經過相印證,即可了然于抗敵戰事之特質,與我方決策之基點。

    在戰事初發之時,中正在廬山講演,即謂“戰事既起,唯有拼全民族之生命,犧牲到底,再無中途停頓妥協之理”,又說明“戰端一開,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此即持久抗戰與全面戰争之說明也。

    去年雙十節,更明告我同胞“此次抗戰,非一年半載可了,必經非常之困苦與艱難,始可獲得最後之勝利!”此猶恐我同胞當時未明戰事必經長期與必發展至全面之意義,故具體指陳,以供全國之省察也。

     [9]及後首都淪陷,人心震撼,中正又昭告同胞以“此次抗戰為國民革命過程中所必經,為被侵略民族對侵略者争取獨立生存之戰争,與通常交戰國勢均力敵者之戰争,大異其趣。

    我之抗戰,惟求我三民主義之實現,與國民革命之完成,故憑借不在武器與軍備,而在強毅不屈之革命精神,與堅忍不拔之民族意識!”更複說明“戰争成敗之關鍵,系于主動被動成分之多寡,我之所以待敵者,即為久戰不屈,使敵愈深入而愈陷于被動”,此則更就此次戰事之特質,充分指明抗戰到底與争取主動之必然結果也。

     [10]夫唯我國在抗戰之始,即決心持久抗戰,故一時之進退變化,絕不能動搖我國抗戰之決心。

    唯其為全面戰争,故戰區之擴大,早為我國人所預料,任何城市之得失,絕不能影響于抗戰之全局。

    且亦正唯我之抗戰為全面長期之抗戰,故必須力取主動。

    敵我之利害短長,正相懸殊,我唯能處處立于主動地位,然後可以打擊其速決之企圖,消滅其宰割之妄念!以我土地之廣,人民之衆,物産之富,戰區面積愈大,我主動之地位愈堅,必使敵人之進退動止,依于我之戰略而陷于被動地位。

    而我之攻守取舍,則決不受制于敵。

    今後之軍事行動,已不複如在上海南京作戰時,困于地形與其他關系,而不得不受若幹被動之牽制。

    敵人無論如何進攻與封鎖,皆不能動搖吾人主動之方略與戰術,最後勝利,更可操券以俟。

     [11]惟望吾全國軍民共矢持久不屈之決心,執行全面攻擊之戰略,不餒不撓,努力奮鬥;則抗戰彌久,精力彌充;戰區愈廣,敵力愈分;縱不問國際變化之如何,而敵人必以久戰疲竭而覆敗,蓋中正前已言之,我國抗戰絕非如普通曆史上兩國交綏争雄圖霸之戰争。

    以我之抗戰,在敵寇為欲根本吞并我國家與滅亡我民族;在我國則絕不能容許我國家民族之獨立生存有絲毫之危害。

    故我之抗戰,在主義上言,實為民族戰争;由完成國民革命之使命而言,亦即為革命戰争。

    革命戰争者,非時間與空間所能限制,非财政、經濟與交通上外來之阻難所得而限制,更非毒氣、炸藥等一切武器之懸殊,與傷亡犧牲之慘重,所得而限制。

    革命戰争無時限,戰争目的達到之日,始為戰争之終結。

    革命戰争無前方後方區域之限制,整個國境,随處皆得為我軍之戰場。

    革命戰争不計較有形兵力之優劣,亦不畏犧牲挫折與傷亡之嚴重,更不因物質供給之缺乏,而影響于作戰。

    即令武器、經濟全無供給,海上交通全被封鎖,而我三民主義之民族意識與革命精神不斷煥發,必可奮鬥到底,以迄于成功!何況我軍武器早已充實,交通斷無封鎖之患耶!蓋民族的國民革命之長期戰争,未有不得到最後之勝利,此古今中外之曆史,如美,如法,如俄,如土,對侵略與壓迫者之長期抗戰,終能獲得國家獨立與民族自由之一日,即其明證也。

    而且于此次戰争之過程中,益可證明敵寇侵略之暴力愈肆,吾人之抵抗力亦愈強;戰争中傷亡消耗愈大,而我新生力之發展,以及我創造力與建設力之恢複,亦必愈速。

     [12]故我全國同胞,當此抗戰轉入重要關鍵之時,但須追憶我抗戰開始所定之方略,與我國府移駐重慶時之宣言,則決不因當前局勢之變化,而搖動其對于抗戰之信心。

    必須認清持久抗戰與全面戰争之真谛,則必能以更大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