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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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名,似乎會使一般的讀者感到困難。
但說“知”,說“得”,說“明審”、“簡靖”,又說“拜之”,“複其位”,“卧而委之以輯一方”,這些說明的詞句,再加上上下文,那六個人名也不會妨礙一般的讀者了解大意的。
篇中有些詞句,也許需要讨論。
如“不初無以有封建”[1],“不初”等于“不是生人(民)之初”,“初”是名詞作動詞用;“無以”是熟語。
全句翻成白話是,“不是生民之初,沒理由會有封建”,或“不是初民社會不會有封建”。
這句話若用文言的肯定語氣,該作“有初而後有封建”,但不及雙重否定的斬截有斤兩。
“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句讀是照舊傳。
有人在“邦”字斷句,将“群後”屬下句。
這樣,“周……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好像容易講解些,也合于文法些。
但“五等”是成詞,“五等邦”罕見;本篇還有六朝骈俪的規矩,“設五等,邦群後”二語正是相偶的。
至于文法,骈體和詩自有它們的規律,跟一般的文法原有不同的去處。
所以我們覺得還是舊傳的句讀理長些。
——“履”是“所達到的地界”,“布履”是“分布的地界”。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4],寫秦的形勢。
這兒“雄圖”的“圖”是版圖,不是謀略。
“六合”原指天地四方,這兒隻是宇内或天下的意思。
——“六合”用在這裡實在不妥帖;隻因上一語有了“天下”,隻得另找一詞對偶。
這是骈體的毛病。
——“負鋤梃谪戍之徒”[4]一語,從賈誼《過秦論》的“鋤耰棘矜”、“谪戍之衆”變出,但不是骈體的句子而是“古文”的句子。
這種句法,以前似乎沒有,大概是當時的語言的影響。
——韓愈提倡“古文”,主要的其實也隻是教人照自然的語氣造句行文罷了。
這一語裡“負鋤梃”是形容“谪戍之徒”的,翻成白話的調子該是“負鋤梃的谪戍之徒”;按文法說,“負鋤梃”下似乎該有個“之”字。
但一語兩個“之”字,便嫌啰唆,句子顯得不“健”似的,“古文”裡這樣兩“之”的句法極罕見。
這些地方不宜拘守那并未十分确定的文法,隻消達意表情明白而有力就成。
況且“負鋤梃”這樣句法後來也成了用例了。
“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5],襲用《論語》“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不過孔子的話隻是理想,柳宗元卻至少有唐代作證。
“有理(治)人(民)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
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9],是說明“秦之事迹”的。
第一語“理(治)人(民)之制”就指的郡縣制;可是郡邑無權。
第二語“理(治)人(民)之臣”泛指賢能之士;賢能不在位,守宰不得入。
“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10],“削其半”是被朝廷“削其半”,“民猶瘁矣”是說那被削的一半的人民在被削以前,和那未被削的一半的人民,總之是吃苦的。
“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封略”[14],前二語隻是“為施政的便利,求制度的一貫”的意思。
——以上是句。
“所伏必衆”[2],伏,服也。
“圜視而合從”[4],“圜視”一出在賈誼的《治安策》裡,就是“睜圜了眼看着”,表示驚愕的神氣;“合從”借用六國合從的事迹,表示“叛秦”的意思。
“戚之而已”[10],戚,憂也,又憤恨也。
這些是“實詞”。
“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2],兩“之”字泛指上句裡“所伏”的人——指其中的有些人。
“秦制之得,亦以明矣”[5],“以”和“已”通用。
“私有力于己也,私其衛于子孫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于我也”[13],四“其”字都相當于白話的“那”字。
這些是“半實詞”。
“彼其初與萬物俱生”[2],“其”等于“之”:這裡用較古的“其”,是鄭重的語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4],兩“之”字也隻是增強語氣的詞。
“及夫大逆不道”,“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10],兩“及夫”都是“至于”的意思,但第一個指時間說,第二個指論點說。
“且漢知孟舒于田叔……”[10],“且”隻是發端詞,和“夫”字一樣。
這兒用“且”,也許是有意避開上面兩個“及夫”裡的“夫”字——那兩個“夫”字可是增強“及”字的語氣的。
這些是“虛詞”。
篇中除襲用《論語》一句外,還襲用賈誼《過秦論》和《六代》、《五等》兩論的詞句不少。
如“秦有天下”一節[4],便多出于《過秦論》。
其中“負鋤梃”二語上文已論。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攝制四海,運于掌握之内”,也是栝《過秦論》的詞句。
《過秦論》說:“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心。
”又說:“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禦宇内,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樸以鞭笞天下。
”都是這四語所本——這兒“六合”這個詞是很妥帖的。
《六代論》漢景帝時七國之亂,有“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一語。
這是引用《左傳》,本篇用“末大不掉”[3],大約還是《六代論》的影響。
這兒将原來兩語合為一語,自然是求變化。
但“末大必折”本說樹木枝幹太大,根承不住,是會斷的。
現在這樣和另一語拼合起來,各存一半,便不但失去原來兩語的意義,而且簡直是語不成義了。
篇中“矯秦之枉,徇周之制”[5],出于《五等論》的“漢矯秦枉”、“秦因循周制”;而“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4]的句調也出于同論的“周之不競,有自來矣”——這兩句都是總冒下文的。
《六代論》的作者曹冏是魏少帝的族祖。
那時少帝年幼。
曹冏曆舉夏殷周秦漢魏六代的事,主張封建宗室子弟,“強幹弱枝,備萬一之慮”,作成此論,想感悟當時的執政者曹爽。
曹爽沒有采納他的意見。
此論純為當時而作。
《五等論》論“八代之制”,“秦漢之典”——“八代”指五帝三王而言。
陸機是說古來聖王立“五等”治天下,“漢矯秦枉,大啟侯王,境土逾溢,不遵舊典”,于是乎有“過正之災”,卻“非建侯之累”。
他也是封建制的辯護人,可是似乎純然出于曆史的興趣,不關時政。
本篇隻引周秦漢唐的事迹,韓愈所謂“證據今古”,跟曹的重今,陸的述古,都是同而不同;柳宗元的态度是在曹陸之間。
封建制、郡縣制的得失,主要的是中國實際政制問題,不獨漢唐為然。
明末的顧炎武還作了九篇《郡縣論》。
他說:“知封建之所以變而為郡縣,則知郡縣之敝而将複變。
然則将複變而為封建乎?曰,不能。
有聖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而天下治矣。
”又說:“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
……有司之官凜凜焉救過之不給,以得代為幸,而無肯為其民興一日之利者。
民烏得而不窮?國烏得而不弱?”他主張“尊令長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權,罷監司之任,設世官之獎,行辟屬之法——所謂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論一)。
我們看了他這番話,也許會覺得不倫不類,但他也是沖着時代說的。
那時流寇猖獗,到哪裡打劫哪裡,如入無人之境一般;守土的“令長”大都聞風逃亡,絕少盡職抵抗的人。
顧炎武眼見這種情形,才有提高令長職權,創設世官制度那番議論。
就是我們民國時代,在國民革命以前,也還有過聯省自治和中央集權的讨論,參加的很不少,那其實也在封建制和郡縣制的得失的圈子裡。
但說“知”,說“得”,說“明審”、“簡靖”,又說“拜之”,“複其位”,“卧而委之以輯一方”,這些說明的詞句,再加上上下文,那六個人名也不會妨礙一般的讀者了解大意的。
篇中有些詞句,也許需要讨論。
如“不初無以有封建”[1],“不初”等于“不是生人(民)之初”,“初”是名詞作動詞用;“無以”是熟語。
全句翻成白話是,“不是生民之初,沒理由會有封建”,或“不是初民社會不會有封建”。
這句話若用文言的肯定語氣,該作“有初而後有封建”,但不及雙重否定的斬截有斤兩。
“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四周于天下,……”句讀是照舊傳。
有人在“邦”字斷句,将“群後”屬下句。
這樣,“周……設五等邦”“群後布履星羅,……”好像容易講解些,也合于文法些。
但“五等”是成詞,“五等邦”罕見;本篇還有六朝骈俪的規矩,“設五等,邦群後”二語正是相偶的。
至于文法,骈體和詩自有它們的規律,跟一般的文法原有不同的去處。
所以我們覺得還是舊傳的句讀理長些。
——“履”是“所達到的地界”,“布履”是“分布的地界”。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4],寫秦的形勢。
這兒“雄圖”的“圖”是版圖,不是謀略。
“六合”原指天地四方,這兒隻是宇内或天下的意思。
——“六合”用在這裡實在不妥帖;隻因上一語有了“天下”,隻得另找一詞對偶。
這是骈體的毛病。
——“負鋤梃谪戍之徒”[4]一語,從賈誼《過秦論》的“鋤耰棘矜”、“谪戍之衆”變出,但不是骈體的句子而是“古文”的句子。
這種句法,以前似乎沒有,大概是當時的語言的影響。
——韓愈提倡“古文”,主要的其實也隻是教人照自然的語氣造句行文罷了。
這一語裡“負鋤梃”是形容“谪戍之徒”的,翻成白話的調子該是“負鋤梃的谪戍之徒”;按文法說,“負鋤梃”下似乎該有個“之”字。
但一語兩個“之”字,便嫌啰唆,句子顯得不“健”似的,“古文”裡這樣兩“之”的句法極罕見。
這些地方不宜拘守那并未十分确定的文法,隻消達意表情明白而有力就成。
況且“負鋤梃”這樣句法後來也成了用例了。
“繼漢而帝者,雖百代(世)可知也”[5],襲用《論語》“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不過孔子的話隻是理想,柳宗元卻至少有唐代作證。
“有理(治)人(民)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
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9],是說明“秦之事迹”的。
第一語“理(治)人(民)之制”就指的郡縣制;可是郡邑無權。
第二語“理(治)人(民)之臣”泛指賢能之士;賢能不在位,守宰不得入。
“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10],“削其半”是被朝廷“削其半”,“民猶瘁矣”是說那被削的一半的人民在被削以前,和那未被削的一半的人民,總之是吃苦的。
“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封略”[14],前二語隻是“為施政的便利,求制度的一貫”的意思。
——以上是句。
“所伏必衆”[2],伏,服也。
“圜視而合從”[4],“圜視”一出在賈誼的《治安策》裡,就是“睜圜了眼看着”,表示驚愕的神氣;“合從”借用六國合從的事迹,表示“叛秦”的意思。
“戚之而已”[10],戚,憂也,又憤恨也。
這些是“實詞”。
“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後畏”[2],兩“之”字泛指上句裡“所伏”的人——指其中的有些人。
“秦制之得,亦以明矣”[5],“以”和“已”通用。
“私有力于己也,私其衛于子孫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于我也”[13],四“其”字都相當于白話的“那”字。
這些是“半實詞”。
“彼其初與萬物俱生”[2],“其”等于“之”:這裡用較古的“其”,是鄭重的語氣。
“秦有天下,裂都會而為之郡邑,廢侯衛而為之守宰”[4],兩“之”字也隻是增強語氣的詞。
“及夫大逆不道”,“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10],兩“及夫”都是“至于”的意思,但第一個指時間說,第二個指論點說。
“且漢知孟舒于田叔……”[10],“且”隻是發端詞,和“夫”字一樣。
這兒用“且”,也許是有意避開上面兩個“及夫”裡的“夫”字——那兩個“夫”字可是增強“及”字的語氣的。
這些是“虛詞”。
篇中除襲用《論語》一句外,還襲用賈誼《過秦論》和《六代》、《五等》兩論的詞句不少。
如“秦有天下”一節[4],便多出于《過秦論》。
其中“負鋤梃”二語上文已論。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攝制四海,運于掌握之内”,也是栝《過秦論》的詞句。
《過秦論》說:“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有席卷天下,包舉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心。
”又說:“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禦宇内,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樸以鞭笞天下。
”都是這四語所本——這兒“六合”這個詞是很妥帖的。
《六代論》漢景帝時七國之亂,有“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一語。
這是引用《左傳》,本篇用“末大不掉”[3],大約還是《六代論》的影響。
這兒将原來兩語合為一語,自然是求變化。
但“末大必折”本說樹木枝幹太大,根承不住,是會斷的。
現在這樣和另一語拼合起來,各存一半,便不但失去原來兩語的意義,而且簡直是語不成義了。
篇中“矯秦之枉,徇周之制”[5],出于《五等論》的“漢矯秦枉”、“秦因循周制”;而“不數載而天下大壞,其有由矣”[4]的句調也出于同論的“周之不競,有自來矣”——這兩句都是總冒下文的。
《六代論》的作者曹冏是魏少帝的族祖。
那時少帝年幼。
曹冏曆舉夏殷周秦漢魏六代的事,主張封建宗室子弟,“強幹弱枝,備萬一之慮”,作成此論,想感悟當時的執政者曹爽。
曹爽沒有采納他的意見。
此論純為當時而作。
《五等論》論“八代之制”,“秦漢之典”——“八代”指五帝三王而言。
陸機是說古來聖王立“五等”治天下,“漢矯秦枉,大啟侯王,境土逾溢,不遵舊典”,于是乎有“過正之災”,卻“非建侯之累”。
他也是封建制的辯護人,可是似乎純然出于曆史的興趣,不關時政。
本篇隻引周秦漢唐的事迹,韓愈所謂“證據今古”,跟曹的重今,陸的述古,都是同而不同;柳宗元的态度是在曹陸之間。
封建制、郡縣制的得失,主要的是中國實際政制問題,不獨漢唐為然。
明末的顧炎武還作了九篇《郡縣論》。
他說:“知封建之所以變而為郡縣,則知郡縣之敝而将複變。
然則将複變而為封建乎?曰,不能。
有聖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而天下治矣。
”又說:“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
……有司之官凜凜焉救過之不給,以得代為幸,而無肯為其民興一日之利者。
民烏得而不窮?國烏得而不弱?”他主張“尊令長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權,罷監司之任,設世官之獎,行辟屬之法——所謂寓封建之意于郡縣之中”(論一)。
我們看了他這番話,也許會覺得不倫不類,但他也是沖着時代說的。
那時流寇猖獗,到哪裡打劫哪裡,如入無人之境一般;守土的“令長”大都聞風逃亡,絕少盡職抵抗的人。
顧炎武眼見這種情形,才有提高令長職權,創設世官制度那番議論。
就是我們民國時代,在國民革命以前,也還有過聯省自治和中央集權的讨論,參加的很不少,那其實也在封建制和郡縣制的得失的圈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