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革命與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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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無虞,憲政将行”,隻要組織一個大政黨,他就可以回國執掌大權。
“凡一切鐵路、礦山、銀行、工廠,開辟大利,俱給本黨人承受”,要人們攜款入黨。
梁啟超在日本也拼湊了取名“政聞社”的政治團體。
1907年10月17日在東京召開成立會,他登台演講,宣傳立憲。
在會後發表的《宣言書》中,向清政府表白說政聞社“對于皇室,絕無幹犯尊嚴之心”;“對于國家,絕無擾紊治安之舉”。
次年春,又把政聞社的本部遷到上海,加強國内的活動。
然而,慈禧太後的宿恨未消,并不領受他們的盛情。
不久下令查禁政聞社的活動,并對該社社員要“嚴拿懲辦”。
立憲派從事實中看出,清政府的立憲隻取其名,不務其實。
他們感到,如果不給清政府一點壓力,立憲的希望很可能成為泡影。
因此,從1907年秋開始,各省立憲派的代表陸續到達北京,向清政府遞交請願書,要求在三年之内召開國會。
有些地方督撫和駐外使臣,也被革命黨人的活動吓得憂心忡忡,接連電奏,請求定出具體立憲期限,以維護清廷的威信。
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才于1908年7月令各省籌辦谘議局,8月發布《欽定憲法大綱》,并允準以九年為期,逐步籌備憲政。
《欽定憲法大綱》共二十三條,其中“君上大權”十四條,“臣民權利義務”九條。
規定“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
皇帝總攬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權,統帥全國陸海軍;在裁定對外宣戰、媾和與簽訂條約等重大外交事宜時,“不付議院決議”。
其權力之大,同專制君主并沒有什麼兩樣。
而給廣大人民的,隻有法律範圍内的言論、著作、出版、集會與結社等紙面上的“自由”,卻必須擔負納稅和當兵的義務。
這表明,清政府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實際上不過是封建君主專制的裝飾品。
11月14、15兩日,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相繼死去,年僅三歲的溥儀即位,改次年(1909年)為宣統元年,由他的生父載沣充任攝政王。
載沣吸取德國和日本皇室的經驗,自己擔任全國陸海軍大元帥,命其弟載洵籌辦海軍部,充當該部大臣。
派另一個弟弟載濤、宗室毓朗控制軍谘處,操縱全國陸軍,從而把全國軍事大權統統掌握在皇族手中。
同時,罷免了舉足輕重的袁世凱,把袁世凱趕回河南老家去養“足疾”,以削減漢族大官僚的權力。
載沣為了繼續欺騙全國人民,拉攏立憲派,又于1909年3月特下一道重申實行“預備立憲”的谕旨,令各省切實奉行。
載沣的上台,又使立憲派産生了幻想。
他們認為光緒皇帝的親弟弟或許能夠把立憲制度搞起來。
于是重整旗鼓,四出活動,在各省成立咨議局,聯合發起請願運動。
11月中旬,由江蘇咨議局發起,直隸、山東、奉天、吉林、黑龍江、廣東、廣西等十六省咨議局代表,在上海召開“請願國會代表團談話會”,決定組織代表團,晉京請願,要求在一年之内召開國會。
1910年1月請願書遞上後,遭到清政府的斷然拒絕。
6月16日,代表團又組織發動再次遞上請願書,簽名者号稱有二十萬人。
然而,清政府仍不予理睬,照舊堅持立憲的期限為九年。
立憲派的第二次請願又宣告失敗。
這一年9月,由清政府一手制造的資政院開場。
議員由“欽選”與“民選”兩部分組成。
一百名“欽選”議員主要是王公貴族;各部院的負責官員,各省咨議局選出的九十八名所謂“民選”議員,也大多是一些官紳。
這樣的資政院,為立憲派增加了一個公開活動的場所。
國會請願代表團利用這個機會,發動第三次請願。
要求在1911年召開國會,一些地方督撫也聯名上奏,要求縮短期限。
清政府無可奈何,11月4日頒發谕旨,宣布将期限縮短為五年,在國會召開的前兩年成立新内閣,令各省請願代表即日散歸。
東三省的十名代表又在12月來到北京,上書請願,要求第二年召開國會。
被清政府下令押解回籍。
天津學界請願同志會會長溫世森倡議聯合全國學界,舉行罷課來要求,也被清政府流放新疆。
立憲派第三次請願仍失敗了,以緻他們對清政府的不滿情緒漸漸增長。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公布新内閣成員名單。
包括總理奕劻在内的十三個成員,滿大臣九人,漢大臣四人,而九個滿大臣中皇族占了七人。
所以,這内閣被稱之為“皇族内閣”。
清政府的立憲到此已經真相大白。
立憲派消弭革命、涉足立憲政府的願望,全部落空。
他們在北京召開各省谘議局聯合會第二次會議,揭露清政府“名為立憲,實則專制”,上書要求解散皇族内閣,得到的卻是清政府的嚴厲呵斥。
這時候,革命的風暴即将來臨,立憲派的大多數人在立憲失望之際,開始為自己尋找新的出路。
革命與改良的大論戰 資産階級改良
“凡一切鐵路、礦山、銀行、工廠,開辟大利,俱給本黨人承受”,要人們攜款入黨。
梁啟超在日本也拼湊了取名“政聞社”的政治團體。
1907年10月17日在東京召開成立會,他登台演講,宣傳立憲。
在會後發表的《宣言書》中,向清政府表白說政聞社“對于皇室,絕無幹犯尊嚴之心”;“對于國家,絕無擾紊治安之舉”。
次年春,又把政聞社的本部遷到上海,加強國内的活動。
然而,慈禧太後的宿恨未消,并不領受他們的盛情。
不久下令查禁政聞社的活動,并對該社社員要“嚴拿懲辦”。
立憲派從事實中看出,清政府的立憲隻取其名,不務其實。
他們感到,如果不給清政府一點壓力,立憲的希望很可能成為泡影。
因此,從1907年秋開始,各省立憲派的代表陸續到達北京,向清政府遞交請願書,要求在三年之内召開國會。
有些地方督撫和駐外使臣,也被革命黨人的活動吓得憂心忡忡,接連電奏,請求定出具體立憲期限,以維護清廷的威信。
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才于1908年7月令各省籌辦谘議局,8月發布《欽定憲法大綱》,并允準以九年為期,逐步籌備憲政。
《欽定憲法大綱》共二十三條,其中“君上大權”十四條,“臣民權利義務”九條。
規定“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
皇帝總攬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權,統帥全國陸海軍;在裁定對外宣戰、媾和與簽訂條約等重大外交事宜時,“不付議院決議”。
其權力之大,同專制君主并沒有什麼兩樣。
而給廣大人民的,隻有法律範圍内的言論、著作、出版、集會與結社等紙面上的“自由”,卻必須擔負納稅和當兵的義務。
這表明,清政府頒布的《欽定憲法大綱》,實際上不過是封建君主專制的裝飾品。
11月14、15兩日,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後相繼死去,年僅三歲的溥儀即位,改次年(1909年)為宣統元年,由他的生父載沣充任攝政王。
載沣吸取德國和日本皇室的經驗,自己擔任全國陸海軍大元帥,命其弟載洵籌辦海軍部,充當該部大臣。
派另一個弟弟載濤、宗室毓朗控制軍谘處,操縱全國陸軍,從而把全國軍事大權統統掌握在皇族手中。
同時,罷免了舉足輕重的袁世凱,把袁世凱趕回河南老家去養“足疾”,以削減漢族大官僚的權力。
載沣為了繼續欺騙全國人民,拉攏立憲派,又于1909年3月特下一道重申實行“預備立憲”的谕旨,令各省切實奉行。
載沣的上台,又使立憲派産生了幻想。
他們認為光緒皇帝的親弟弟或許能夠把立憲制度搞起來。
于是重整旗鼓,四出活動,在各省成立咨議局,聯合發起請願運動。
11月中旬,由江蘇咨議局發起,直隸、山東、奉天、吉林、黑龍江、廣東、廣西等十六省咨議局代表,在上海召開“請願國會代表團談話會”,決定組織代表團,晉京請願,要求在一年之内召開國會。
1910年1月請願書遞上後,遭到清政府的斷然拒絕。
6月16日,代表團又組織發動再次遞上請願書,簽名者号稱有二十萬人。
然而,清政府仍不予理睬,照舊堅持立憲的期限為九年。
立憲派的第二次請願又宣告失敗。
這一年9月,由清政府一手制造的資政院開場。
議員由“欽選”與“民選”兩部分組成。
一百名“欽選”議員主要是王公貴族;各部院的負責官員,各省咨議局選出的九十八名所謂“民選”議員,也大多是一些官紳。
這樣的資政院,為立憲派增加了一個公開活動的場所。
國會請願代表團利用這個機會,發動第三次請願。
要求在1911年召開國會,一些地方督撫也聯名上奏,要求縮短期限。
清政府無可奈何,11月4日頒發谕旨,宣布将期限縮短為五年,在國會召開的前兩年成立新内閣,令各省請願代表即日散歸。
東三省的十名代表又在12月來到北京,上書請願,要求第二年召開國會。
被清政府下令押解回籍。
天津學界請願同志會會長溫世森倡議聯合全國學界,舉行罷課來要求,也被清政府流放新疆。
立憲派第三次請願仍失敗了,以緻他們對清政府的不滿情緒漸漸增長。
1911年5月8日,清政府公布新内閣成員名單。
包括總理奕劻在内的十三個成員,滿大臣九人,漢大臣四人,而九個滿大臣中皇族占了七人。
所以,這内閣被稱之為“皇族内閣”。
清政府的立憲到此已經真相大白。
立憲派消弭革命、涉足立憲政府的願望,全部落空。
他們在北京召開各省谘議局聯合會第二次會議,揭露清政府“名為立憲,實則專制”,上書要求解散皇族内閣,得到的卻是清政府的嚴厲呵斥。
這時候,革命的風暴即将來臨,立憲派的大多數人在立憲失望之際,開始為自己尋找新的出路。
革命與改良的大論戰 資産階級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