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清政府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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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895年津海關道盛宣懷在天津創辦“西學學堂”開始的。

    1897年在上海創辦“南洋公學”,同年杭州知府林啟創辦求是書院、蠶學館,次年北京創辦京師大學堂等。

    在義和團運動以前,中國既沒有統一學制的規定,也沒有系統的學校制度。

     1901年,清政府裝模作樣地要實行“新政”。

    這年6月,張之洞和劉坤一建議“将科舉略改舊章,令與學堂并行不悖,以期兩無偏廢;俟學堂人才漸多,即按科遞減科舉取士之額為學堂取士之額”。

    以後,張之洞與榮慶、張百熙聯名奏請遞減科舉,注重學堂,認為要培養人才,就要興辦學堂,除此而外,别無他途。

    隻是因為各省學堂的設立尚未普遍,所辦學堂也未必全部合格,所以他們又提出,“鄉會試中額,請自下屆丙午科起,每科分減中額三分之一。

    俟末一科中額減盡以後,即停止鄉會試”。

     在改革教育的問題上,清政府繼續采取了一些措施。

    1902年初,任命張百熙為管學大臣,将同文館并入京師大學堂,添建校舍,廣購書籍和儀器,并附設譯書局(一設北京,一設上海)。

    特派于式枚為總辦,李家駒、趙從蕃為副總辦,吳汝綸為總教習,張鶴齡為副總教習。

    先設預科,分政科、藝科兩門,又設速成科,分仕學館和師範館,各處學生達一千餘人,從而使這所大學初具規模。

    張百熙拟訂了大學、中學、小學以及蒙學等章程,由清政府以《欽定學堂章程》頒發全國,這就是所謂“壬寅學制”。

    但因不夠完備,所以并沒有實行。

     1903年清政府又頒布《奏定學堂章程》,它所規定的學制,是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内實際推行的學制,通常稱為“癸卯學制”。

    根據這個學制,學校分為七級:蒙養院學制為四年、初等學堂五年,高等小學堂四年,中學堂五年,高等學堂和大學堂各三年。

    大學中又設通儒院(相當于研究院,大學畢業始許入學),學習年限為五年。

    學生從三歲起到通儒院畢業,總共學習二十九年。

    與各級學校并行的,還有初級師範學堂(中等教育性質)及優級師範學堂(高等教育性質)。

    此外,還有為新進士設立的進士館和為已仕官員設立的仕學館等,屬于高等教育性質。

    這個學制雖然規定的學習期限太長,但在組織形式方面卻較完備,對後來的學校教育制度有很大影響。

     由于形勢的迅速發展,教育方面的變革并沒有完全按照清政府的計劃進行。

    1905年9月,袁世凱、趙爾巽、張之洞、周馥、岑春煊、端方會銜上奏,認為遞減科舉中額,期以三科減盡,已經緩不濟急,要求立即停止科舉。

    清政府随即頒發谕旨,“著即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修止”。

    這一年12月,清政府又谕令成立學部,作為管理全國教育的最高機關。

     清政府的變革教育,主要是廢科舉,立學堂,改變教育的組織形式。

    它的教育方針,仍然是早先提出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老貨色。

    正如張之洞和劉坤一所說的那樣,“看似無事非新,實則無法非舊”。

    但是,延續了一千三百餘年的科舉制度的廢除,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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