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之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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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二)政治學說。

    莊子之政治學說,亦純本老子之自然,而主張絕對放任。

    茲舉例以明之。

    《應帝王》篇雲: 天根遊于殷陽,至蓼水之上,适遭無名人而問焉。

    曰:“請問為天下?”無名人曰:“去!汝鄙人也,何問之不豫也?予方将與造物者為人,厭,則又乘夫莽眇之鳥,以出六極之外,而遊無何有之鄉,以處圹埌之野。

    汝又何帠(崔本作“為”,柱疑“帠”乃“為”字古文“”之訛)以治天下感予之心為?”又複問。

    無名人曰:“汝遊心于淡,合氣于漠,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

    ” 此以遊之放任,喻為治之當放任也。

    既主放任,故對于當時之禮制,亦極力掊擊。

    《馬蹄》篇雲: 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踶。

    馬知已此矣。

    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鸷曼、詭銜、竊辔。

    故馬之知而态至盜者,伯樂之罪也。

    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遊,民能以此矣。

    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歸于利,不可止也。

    此亦聖人之過也。

     蓋亦皆本于老子“絕學無憂”“絕聖棄知”之說而加厲者也。

     (三)人生學說。

    莊子之人生哲學,亦本于其宇宙觀念。

    蓋共視人之死生皆不過形體之變化,而為一氣之生,則未始有異。

    明乎此,則世所謂死不過此形之毀壞,而所以為生則實未嘗死也。

    《大宗師》篇雲: 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澤,謂之固矣。

    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

    藏小大有宜,猶有所遁。

    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其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

    特犯人之形,而猶喜之。

    若人之形者,萬化而未嘗有極也,其為樂可勝計邪?故聖人将遊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

     此以一氣之生,随形而變;忽而為人則為人,忽而為馬則為馬。

    今日為人而吾樂之,他日為馬吾亦樂之。

    形萬化而未有窮,則樂亦萬化而未有盡也。

    此理與輪回之說大異。

    彼所謂生者為一物之靈魂,此所謂生者乃百生之一氣;彼所輪回乃有意識之賞罰,而此則為造化之自然。

    蓋絕相反也。

    且世人之所謂死者,以其身體之毀壞耳。

    而以莊子視之,亦無所謂毀壞。

    《齊物論》篇雲: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萬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

     蓋人之身體,亦不過宇宙之元素所組成;在此以為成,在彼或為毀;在此以為毀,在彼或為成。

    譬如陶者,以土為器,于器為成,而于土則為毀矣;爨者以火燒薪,于薪則為毀,而于灰則為成矣。

    故吾身毀于此,同時又未嘗不成于彼也。

    夫如是,更何生死成毀之足雲?而人之喜生惡死者皆惑矣。

    《齊物論》篇雲: 吾惡乎知說生之非惑邪?予惡知惡死之非弱喪而不知歸者邪?麗之姬,艾封人之子也。

    晉國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與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後悔其泣也。

    予惡乎知夫死者之不悔其始之蕲生乎? 此蓋謂今日為人,死而為他物,他物亦自有足樂。

    未至其時而悲懼之者,皆非也。

    更有進者,《知北遊》篇雲: 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

     蓋人之既生,則必由幼而壯,由壯而老,由老而死。

    是人之方生,已直向死路而走,故曰“生也死之徒”。

    然自達者觀之,生死不過神形之變化,毀于此者成于彼,死于彼者生于此。

    是至乎死者,又為生始矣。

    故曰:“死也生之始。

    ”然則莊子自述,以謂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者,豈虛語哉? (四)結論。

    莊子之老學,如以上所述,已可以略觀矣。

    質而論之,一切皆不能出老子之範圍。

    惟立說較為透切,至于宇宙觀念,推測天地日月之運行,則由老子之空泛而欲進于實體;生物起原進化之說,亦由老子之簡括而欲進于征實。

    此則莊子之學能青出于藍者也。

    惜其時科學未進,故終欲不論不議。

    此可以見學術之進步,宜萬塗競發,互相因依,非可以一徑獨達也。

    至其人生哲學,以死生為一,方諸老子之“以不生為生”“死而不亡為壽”者,益為放曠矣。